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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城镇化过程中逆城镇化现象思考

(发布时间:2022-04-21)

马德富

  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全国人口比重为63.89%。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到205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80%。这一时期,也正是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期。农村人口持续减少,未来谁来参与、推动乡村振兴?从城乡发展现状和趋势看,正视已然显现的逆城镇化现象,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逆城镇化道路,是破解乡村振兴现实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如何看待中国特色逆城镇化现象。我国是否存在逆城镇化现象?一直是“三农”学界争论的焦点。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三类观点:一类认为,中国不存在逆城镇化现象;一类认为,中国存在逆城镇化现象,但不会成为主流;一类认为,中国逆城镇化现象已经出现,并将成为一种潮流。这些不同的观点,与其说是逆城镇化现象是否存在之争,还不如说是衡量这种现象的标准之争。逆城镇化的理论及实践均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也称为逆城市化)。在西方发达国家,逆城镇化是指城市发展达到聚集空间趋近极限和出现难以治愈的“城市病”的阶段,在企业追求低成本发展和居民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动力推动下,工商企业及其带动下的人口居住(购地修房或买房)向郊区转移(乃至向偏远小镇或乡村转移)。如果以此为标准,我国确实不存在逆城镇化,或者说存在极个别逆城镇化现象但不会成为主流。中国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根本区别。人多地少是我国基本国情。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显然不能让城市人口大量到农村购地修房或买房,走“居住导向型”的逆城镇化道路。但对比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的逆城镇化,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是其共同本质特征。近年来,大量城市人口及其带动下的要素流向气候适宜、生态环境优良、农特产品丰富、地方文化特色鲜明的中西部乡村小镇,以及中东部一些大中城市郊区。以此为标准,这种以城镇人口下乡(休闲旅游等)、要素下乡(创新创业投资等)、季节性居住下乡(乡村旅居康养、避暑休闲、养老等),乡村就业和居住常态化等为具体形式的渐进式中国特色逆城镇化现象已普遍存在。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有生力军。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当前,我国的逆城镇化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我国未来较长时期内,逆城镇化在量、速上不会超过城镇化,而是通过要素下乡来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
  二、面对逆城镇化顺势而为意义重大。第一,稳步推进逆城镇化,是我国深入推进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看,逆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城镇化进程中,大中城市聚集效应不断增强的同时,也带来了聚集成本不断上升和日益凸显的城市病,逆城镇化因此出现。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大中城市市民和发展要素向生态环境优良、低成本的乡村空间转移的动力已经具备,逆城镇化现象在我国东中西部开始出现。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型城镇化持续深入推进和中国特色逆城镇化稳步推进的新发展阶段。顺势而为、有序引导逆城镇化,才能持续健康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第二,稳步推进逆城镇化,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在长期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我国东中西部广大农村出现了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这是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有序推进逆城镇化,引导能人回乡、市民下乡和企业兴乡,聚集更多发展要素,团结带领留乡、返乡的村民,通过发展适度规模农业、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筑牢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石。第三,稳步推进逆城镇化,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我国的城镇化历程,先后经历了农村要素单向流入城镇的时代、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阶段、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发展阶段、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发展阶段。这表明,我国新型城镇化越是推向深入,就越重视乡村的发展。当前,我国城乡关系已步入融合发展的新阶段。逆城镇化有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彻底解决城镇化过程中乡村衰落的问题。
  三、稳步探索中国特色逆城镇化道路。第一,激发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活力,夯实逆城镇化的制度基石。与城镇化一样,逆城镇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多元化的乡村经营主体和经营业态,是新阶段中国特色逆城镇化的基本前提和显著特征。大胆探索和逐步建立健全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实施有利于乡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助于增强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对未来发展权益保护的预期,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形成 “流转土地资源搞经营、租赁闲置房产做住房”的中国特色逆城镇化之路。第二,探索农村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巩固逆城镇化的经济基石。加快培育适应城乡融合、农工商融合发展的多功能种养殖业、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业等乡村新业态及其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发展要素从城市流向乡村,以打造共享价值链、提高附加值为追求目标,挖潜统分结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动能优势,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量的积累转化为质的飞跃,建立起新的“统、分”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增强城乡之间的经济关联度。第三,实施加速城市要素下乡的“三乡工程”,培育逆城镇化发展的新主体。城乡人员互动,以及人员互动带来的资金、技术、信息等发展要素的互通,是逆城镇化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激活农村闲置资源,使各类要素流向乡村,是城乡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与农村闲置、低效利用资源对接融合的突破口;城乡之间的人员、要素互通,只有与乡村“双创”结合起来,逆城镇化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有针对性地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和企业兴乡即“三乡工程”,通过培育城乡融合发展主体,突破制约逆城镇化的决定性因素瓶颈;盘活乡村资源,找准逆城镇化的突破口;实现城镇要素和乡村资源在新业态中的融合,增强逆城镇化的生命力。第四,现阶段还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形成稳健有序的逆城镇化发展机制。把逆城镇化放到工农、城乡发展大格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在认识、政策和行动等各个方面,处理好逆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逆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等的关系,形成稳健有序的中国特色逆城镇化体制机制。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