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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湖北数字乡村建设的优化路径

(发布时间:2023-04-03)

李波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农村地区的数字化建设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难点。2020年,秭归县、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华容区、宜城市四个县(市、区)被列为国家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地区。两年多来,四个试点地区以数字创新驱动乡村振兴,重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治理体系、生活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数字乡村建设中也遇到一些瓶颈问题,亟需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四个试点县(市、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按照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4G网络实现全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网联通所有行政村的思路,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宜城市、华容区实现光纤资源和4G网络全覆盖,电子政务网完成区域全覆盖。秭归县所有行政村和村落小组4G通信网络全覆盖,建设铁塔基站678个、5G基站374个,5G用户达7万余户。
  (二)发展数字经济,拓展新兴业态。以数字技术赋能农业经济,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秭归县大力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18万亩脐橙基地实现太阳能生态管护,5万亩脐橙基地实现墒情与气象监测、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系统全覆盖;截至2022年7月,全县电商企业达到2583家,年销售额突破30亿元。江夏区以企业、涉农街道、产业特色村和贫困村等为重点范围,建设了16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6个扶贫网店、8个电子商务专业行政村。宜城的“供销蜂鸟”电商平台与当地农产品生产企业深度合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带动全市900多种农副产品线上销售。
  (三)融合平台资源,狠抓乡村治理。加快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步伐,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基于“数字政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江夏区在所有乡镇及部分农村社区部署了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终端,实现自助服务终端市区一体化。宜城市以“一网统管”为依托,建设“1+3+N”数字乡村云平台,实现村民办事足不出户,被“小康杂志社”评为“2021中国数字治理百佳县市”之一;数字乡村治理经验作为“互联网+村民自治”范例,入选了《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
  (四)致力民生服务,共享数字红利。积极拓展数字乡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快“互联网+教育”“互联网+社保”“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宜城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8.3万份,建档率91.7%,全市11家乡镇卫生院和186个村卫生室均开通了远程医疗系统,覆盖率100%。秭归县开发“云上秭归”APP,拓展“党务+政务+服务”功能,涵盖农技微课、智慧出行、政务服务、文明实践、求职招聘等46个模块,实现“一端在手,生活无忧”。
  二、数字乡村建设中存在的瓶颈
  (一)规划和资金支撑不足。一是在设计规划上,数字乡村建设既要配合全省规划设计,又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不同程度存在“重投入轻应用”“看得多、用得少”等问题,对县、镇、村层面缺乏个性化、贴实际的指导。二是在资金投入上,数字乡村建设仅依靠县级财政资金推进,短时间内项目自身造血能力弱,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和撬动不足。
  (二)数据壁垒难打通。一是数据向下流通难,各行业应用系统以国家、省下发为主,但数据只有上传,很少有回流,造成基层的数据基层用不到。二是数据横向共享难,各行业之间、各主体之间仍然存在数字壁垒,数据整合难度高、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的再综合、再比对、再分析、再利用存在障碍。
  (三)信息素质难匹配。一是乡村数字人才缺乏。农村地区技术人才缺乏,既懂农业技术、又熟悉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影响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村民数字素养普遍不高。留在乡村的多为老人、小孩和低学历人群,他们的数字素养总体偏低,运用数字化服务的能力不足。
  (四)数字产业难发展。一是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仍存在短板,无法满足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需求。5G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在普及上相对滞后,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处在起步阶段。遥感监测、远程诊断、精准作业、水肥药智能管理等技术,受成本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覆盖面、应用面不广。二是数字流通水平不高。农村电商新业态进入转型瓶颈期,销售内容同质化、溯源体系不完善、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日益凸显。三是数据融合应用不足。农业农村数据要素价值挖掘不充分,融合应用场景不多,数字经济在农业中的占比远低于工业和服务业。
  (五)数字治理难转型。一是乡村数字治理能力不足。数字乡村建设牵涉部门多,由于缺乏组织协调机构,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效能不佳等问题,没有形成建设合力。二是乡村数字治理成本高。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各类线上政务平台的构建,再到数字治理平台的常态化运行,基层政府在财力物力人力投入方面成本高。三是数字乡村网络监管存在空白。农村网络公共空间监管制度不健全,缺少专门的网络信息处理机构,监管执法不足。
  三、加快湖北数字乡村建设的思考
  (一)优化规划设计,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形成上下贯通的领导机制。坚持从战略高度谋篇布局,成立数字乡村统筹管理机构,由各级政府负责,形成涉农部门牵头抓总、相关单位分工落实的体制机制。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全省统一的数字乡村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数字乡村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按照统一运行网络、统一基础设施、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的原则,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平台建设,纵向打通省市县数字乡村平台,横向实现各业务平台的有效对接。按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确保乡村网络和数据资源可信可靠。三是完善优先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新基建、传统产业、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方面的投入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数字普惠金融等投融资方式,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性。
  (二)加快数据整合,深化数字应用。一是加大对接力度,多方拓展数据来源。不断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和领域,争取将更多地方和单位数据纳入共享平台,持续为基层治理、农业生产、应急指挥等应用场景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基层数据。二是完善数据回流,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与省、市大数据平台的深度融合,构建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双向数字大通道,逐步形成基层乡村底数清、城市运行效率高、区域发展趋势明的新型数字化发展治理模式。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促进数据共享。推进云、数、网等资源整合共享,依托统一平台,推动各类应用“应上尽上”,各类数据“应享尽享”,各类资源“应融尽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拓展和优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坚持引育并重,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多措并举引进人才。通过实施“三乡”工程、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等方式,大力引进信息技术相关人才投身到基层,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当中。二是重点突破提升素质。针对农村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定制化、专业化的课程,综合运用专题讲座、集体学习、专业知识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能力专项培训。三是全面用力夯实基础。针对老人、低学历者等数字乡村使用主体中的薄弱环节,开展智能手机应用技能、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电商入门等知识宣传教育,打牢数字技术应用的群众基础。
  (四)加快数字赋能,推进产业振兴。一是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加快5G技术在现代农业、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度应用,不断筑牢智慧农业基础。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推动农村智慧水利、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二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聚焦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推动信息化与农业装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管理融合应用,探索建设智慧农场,推动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绘制农业农村“一张图”,实现农村社会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管理。三是大力发展数字乡村新业态。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提档升级。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深度融入乡村产业、民生、生态、文化等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需求场景,因地制宜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提升服务质效,促进数字治理。一是加强政务平台建设,加大“鄂汇办”等统一平台的推广应用、集成统建,赋予地方和基层创新的空间,降低行政成本、资金成本。二是大力深化电子政务改革。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扩大应用领域,完善个人户籍迁移、生育登记、就业创业、养老保险转接、异地就医报销等民生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纳税缴费等便民服务,实现事项并联审批、免证明办理,提升“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是着力推进乡村数字治理规范运行。尽快完善数字乡村治理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供给,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采集、储存与使用规定,保证政务工作的高质高效与透明公开,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教授)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