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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换道超越 实现绿色崛起

(发布时间:2016-12-24)

                                                                                                                                    李建明

  “十三五”发展要“换道超越”,就咸宁而言,就是要换发展理念之道、换产业发展之道、换结构优化之道,以换道超越的新作为开创绿色崛起的新局面。

  一、以绿色理念凝聚绿色崛起共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绿色发展理念,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新发展理念。咸宁要实现绿色崛起,必须坚持换道超越,坚持绿色理念不动摇。

  把绿色作为咸宁的城市底色。咸宁绿色资源得天独厚,是典型的山水林田湖齐全的生态地区,拥有陆水、金水和富水三大水系、5个水面面积万亩以上的湖泊、“金桂湖省级湿地公园”、“向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和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市森林覆盖率49.32%,城市绿化覆盖率38.92%,享有中国桂花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楠竹之乡等美誉,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魅力城市、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等多项称号,被誉为“中国亚热带森林自然资源生态平衡的典型代表”。咸宁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咸宁未来5年发展作了绿色定位,咸宁必须严守生态环境这条底线,把生态建设作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制胜法宝,让绿色成为城市永恒的底色。

  把绿色崛起作为咸宁的发展追求。咸宁属后发地区,肩负做大经济总量、做优经济质量的双重任务。选择换道超越,就要把绿色崛起作为咸宁的发展追求。省第十次党代会把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今年初,咸宁市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将实现绿色崛起做为主线贯穿“十三五”规划,对绿色崛起进行再深化、再部署、再动员。

  把绿色发展作为咸宁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咸宁强化“绿色决定生死”理念,把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拓展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绿色民生、绿色社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推动咸宁的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发展容量越来越优、发展道路越来越宽。我们理当牢牢把握绿色GDP、民生GDP两大净正效应,把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做足,把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做实,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山更绿、水更青、天更蓝、地更净、家更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以绿色规划构建绿色崛起格局

  科学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龙头和灵魂。咸宁注重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规划体系,全面构建绿色崛起的新格局。

  提升绿色发展定位。按照“国际视野、战略高度、中国定位、湖北品牌”的思路,基于咸宁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城市特质、未来走势和发展取向的总体考量,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效速兼取”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大文章,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咸宁发展升级版。要按照咸宁市委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加快建设一座生态绿色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制定绿色崛起规划。以绿色崛起为纲领,率先编制出台《绿色崛起发展规划》,从构建绿色产业、绿色城镇、绿色生态、绿色文化、绿色管理“五位一体”的绿色发展体系入手,系统谋划绿色崛起的目标体系、开放体系、产业体系、环境体系、保障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领先的生态文明体系。“十三五”时期,咸宁将深入实施绿色崛起战略,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城镇,成就绿色生活,努力走出一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三效”兼收的绿色崛起之路。

  统筹城乡绿色发展。坚持“多规合一”,制定出台《咸宁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构建“12255”全域空间格局,即一个全域中心都市区、南北两个特色城镇群、两个市域副中心、五个县域城镇群、五条空间发展轴带,发展一批重点新市镇和一般小城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全面构筑全域“城—镇—村”体系,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和谐,推动城乡共进、簇群共融。

  三、以绿色发展厚植绿色崛起基础

  咸宁要实现新常态下的换道超越,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现发展由“量”到“质”的跨越,迈入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之道。

  做强绿色产业。发展绿色产业是咸宁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践行“低碳升级+循环改造+绿色替代”,大力发展以绿色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体系,努力把生态和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工业方面,改造升级优势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努力实现新兴产业规模倍增。在农业方面,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五化同步、全面小康”为统领,以农产品加工千亿工程为抓手,打造楠竹、茶叶、油茶三大“百亿产业”,建设一批以生产、加工、生态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生态文化产业园和观光产业园。在现代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大力实施市域金融工程,着力建设贺胜桥金融小镇,由市政府出资20亿元设立香城产业引导基金,对接长江产业基金等机构,推出一系列引资引智优惠政策,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建设绿色城镇。建设绿色城镇是发展绿色产业、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咸宁牢固树立绿色民生观,通过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将生态优势拓展为发展优势。着力建设绿色城市。持续多年接力实施“山上再造”工程和“绿满咸宁”行动,坚持“显山、露水、彰文、透绿”,以“香城”理念塑造城市灵魂。采取规划增绿、建景显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等措施,建成了点、线、面、块有机结合的绿化体系。着力扩大绿色空间,发展绿色建筑,构建绿色交通,建设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着力建设南北呼应的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与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新型工业、商贸物流和健康养老等六大产业,把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打造成全国领先的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通过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把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打造成为城市建设、城乡一体、五化同步的发展带、生态带、文化带和景观带。着力建设美丽乡村。突出田园风光、乡土文化和原始风貌,加强农村新建住宅统一规划,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积极推广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改进绿色供给。改进绿色供给是实现绿色崛起的主要动力。近年来,咸宁从强化绿色供给教育、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建立绿色供给体制机制等方面着力,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绿色教育供给方面,将绿色生态教育内容纳入各地区的发展规划,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知识,让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方面,引导和支持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企业把绿色标准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投入。在建立绿色供给体制机制方面,制定绿色产品生产企业专项奖补扶持政策,健全绿色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林业生态产业产权交易力度,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四、以绿色治理构筑绿色崛起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只有站在“绿色决定生死”的高度,实行最严密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才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可靠保障。

  严格准入机制。严格环保规划宏观管控。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组织编制《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咸宁市规划城区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和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完善资源环境负面清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禁止准入的新(扩)建行业名录。严格环评项目前置审核。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对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暂停办理入园项目审批手续。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坚决执行总量前置,严处未批先建行为。严格生态环境责任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不符合生态环境法规政策的开发活动,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加强环境保护。依法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坚持产城集约,发展区实行集约开发、重点开发,生态核心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禁止开发,绿色控制开发区实行保护优先、限制性开发,绿色发展过渡区实行修复治理、恢复绿色,为咸宁绿色崛起提供空间保障。市委书记亲自领衔“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改革项目。把保护长江推动绿色发展作为自觉行动,在“共抓大保护”上主动下功夫,持续抓好“三非三水”治理,推动沿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立法保护,结合咸宁实际情况提出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选题,将咸宁的地热资源、古民居、山体水体保护纳入立法计划,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及山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源头治理。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以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绿色发展指标,提高绿色考评权重。

  培育绿色文化。绿色文化是实现绿色发展的灵魂。积极开发绿色文化资源,加强桂乡文化、嫦娥文化等绿色文化研究,推进绿色文化创新,编制绿色文化指标体系。在地方主流媒体、新媒体开设环保专刊专栏及时报道生态市建设新举措新成效。精心汇编《生态咸宁优秀论文集》《环保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干部读本》《情系绿水青山》等环保普及读物,及时举办全市贯彻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新环保法知识竞赛,每年特邀省和国家环保专家解读国家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每两年一届的全市绿色饭店、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金融、绿色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生态乡村、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每年一个主题。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环境、重视环境、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文化氛围。■

  (作者系中共咸宁市委书记)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