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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激活“神经末梢” 推进“全面从严”

(发布时间:2017-03-12)

                                                                                                                                     刘三元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其中要求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践行。近年来,保康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深刻分析、冷静判断,着力寻求对策解决。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依然薄弱,少数支部党内生活不正常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党员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在基层的辐射面不够全面。二是“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三是集体违纪表现突出。近年来,我县先后查处6起农村党支部(村委会)集体违纪问题,这些现象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四是“隐形变异”顽疾未除。“小官贪腐”的党员干部依然存在,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6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基层党员干部权力滥用、违规建设、虚报冒领等现象仍然存在。借公函吃喝、到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仍然存在。五是“为官不为”有所抬头。在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少数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出了问题,慨叹“为官不易”,当“太平官”思想滋生,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队伍没有强起来。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农村党组织,新鲜血液补充不及时,党员队伍老化问题严重,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相适应。有的村干部认为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存在侥幸心理。一些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二是学习教育不够,氛围没有造起来。对基层干部的廉洁教育一直是党员干部教育的“短板”,乡镇基本上每年春训集中一次,时间短、内容多,难以达到应有效果。村级党组织因受时间、知识和环境的限制,平时开展党风廉政方面的学习教育不多,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对廉洁要求认识不深,纪律规矩的弦绷得不紧。三是监督管理不严,责任没有担起来。乡镇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求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办成事,作风粗暴一点、规矩差一点、执行政策偏一点情有可原。有的对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已涉嫌违纪问题,咬耳扯袖不及时。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保证。四是制度执行不硬,规矩没有立起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度执行不力、不严,规矩没有立起来,给村干部违规留下了“空间”。五是执纪追责不力,问责没有严起来。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存在“四个不严”的倾向:存在纪律审查对村级党组织不能“伤筋动骨”的思想,认为一旦主要负责人被查,会造成工作断档;以老眼光看问题,存在违纪违法了再查的思想;情面观念严重,有怕得罪人和当老好人的思想,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未形成打击村官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对策思考

  (一)抓学习教育,促党规党纪在基层执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细抓长抓常。分层分类对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培训,促使其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

  (二)抓压力传导,促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充分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的龙头作用和乡镇党委的重要作用,推动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互促互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纪实制度,促进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述廉制度,接受党员群众质询评议。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

  (三)抓监督队伍,促监督执纪在基层加强。一要健全岗位设置,配强配齐队伍。把纪检队伍延伸到基层党组织,按照“政治品质过硬、敢监督、懂业务”的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实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使其成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力量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从严治党的得力助手。加强乡镇纪委能力建设,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要求,解决乡镇纪委后顾之忧。二要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制定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明确职责、权力、任务、履职方式、工作载体。三要加强工作指导,规范管理服务。建立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四)抓严管严治,促正风肃纪在基层深化。一是保持严纠严治态势。认真研究基层“四风”新形式、新变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盯住“小五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着力解决“小官大贪”问题。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查找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等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专项治理。三是创新工作手段。全面开展乡村巡察工作,实现县委对所辖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巡察全覆盖,形成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健全和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和交叉办案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运用新媒体手段,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村务管理民主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抓绩效考核,促激励约束在基层见效。加大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在保证村干部基本工资待遇的同时,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适当拉开差距,通过赏罚分明的方式促使村干部守纪有为。对为官不公、不正、不力、不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加大组织调整力度,不能让他们继续违法乱纪。

  (六)抓部门履职,促群众满意度在基层提升。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媒体问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组织、财政、审计、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涉农政策落地和资金运行的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坚决查纠精准扶贫、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分配发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作者系中共保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