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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优化财政有效供给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7-10-10)

                                                                                                                                 龙正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财政部门和全体财政干部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至201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0375亿元,年均增长13.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88亿元,年均增长14.2%,全国排名由第11位上升到第9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1亿元,年均增长14.9%,全国排名由第12位上升到第8位。今年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完成1827亿元、3617亿元,同比增长12.2%、8.7%。

  一、坚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综合运用政策调控、资金引导、规范管理、财政服务等手段,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科学应对经济新常态下的趋势性变化,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今年以来,连续出台《关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打造支持经济发展的“1+N”财政政策体系,为实体经济注入了新动能、新活力。

  (一)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灵活运用各项财政政策工具,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向发力、精准施策,夯实稳增长的经济运行基础。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12年以来,筹措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007.9亿元,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投资。二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作为经济增长稳定器的作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财政支持既定政策,以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汉十铁路、“645”长江深水航道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督办落实,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统筹整合存量资金、专项资金、政府债券等资金,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等“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减轻地方偿债压力,腾出资金用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科学安排债券发行计划, 2015年开始自主发行以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085亿元。

  (二)强化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积极创新政策措施,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培育和发展新经济。一是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两计划一工程”实施,加快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发展。推进实施“支柱产业倍增计划”和“千亿产业提升计划”,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二是创新设立政府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筹集400亿元引导设立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设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引导基金规模23.79亿元,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和领域。三是设立50亿元的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通过注资参股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强政府性担保公司实力,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三)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一是落实财税政策措施,深入落实“一主两副多极”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充分运用调度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08年至2017年,累计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1215亿元,重点支持县域龙头骨干企业发展。三是设立了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大别山革命老区等7支产业发展基金,共计80亿元,支持重点战略区域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镇建设;支持开展县(市)“四化同步”示范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支持特色城镇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一是以“营改增”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自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营改增”改革,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上半年“营改增”净减税119.44亿元。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费政策。2015年,在全国率先取消、暂停征收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今年5月1日起,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三是主动提议降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下调到1.5%,降低征收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四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二、坚持以人为本、兜牢底线,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加大重点民生投入力度,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75%左右,增强了荆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力度,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新机制。一是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贫困地区的财力保障水平。二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各级各类资金698亿元,有效应对了2016年“98+”特大洪涝灾害。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将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农民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补贴,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加大支持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二)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健全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五年来,全省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5770亿元,年均增长17.89%,财政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社会救助、就业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五年来,财政教育资金投入4156.76亿元,年均增长17.8%;财政科技资金累计投入613.53亿元,年均增幅35.4%;财政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累计投入392.2亿元,年均增长15.8%。三是筹措资金574.26亿元,年均增长17.9%,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深入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五是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发展绿色经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长江生态保护。

  (三)坚持财力下移,提高基层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全面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将原体制规定的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到市县,动态调整县级财力保障水平,对落实保障责任成效突出的市县实施奖励,增强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逐步提高重大民生支出省级保障水平。省财政全额负担了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的增支。2016年省对县(市、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转移支付超过800亿元。三是完善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奖补力度。2014-2016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市州本级财力性转移支付20亿元;2013-2016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励补助20亿元以上,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18.6%,大幅提高了市县财力水平。

  三、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切实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财税改革“打头阵”“重头戏”和“切入点”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基本覆盖所有政府性收支,形成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增强省级预算统筹能力。从2015年开始,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不再按照挂钩办法确定预算支出总额,对农业、教育等方面的重点支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三是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预算,建立中期管理框架和滚动预算制度。四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省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省直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网上公开。五是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所有市、县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一是推进省级财政资金整合。从2011年开始,强力推进省级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工作。2017年,继续将28个部门管理的94个专项资金整合为8个专项。二是推进县级财政资金统筹。扩大县级统筹自主权,支持县级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在全国会上介绍经验,全国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现场会在大悟召开。今年全省计划统筹900亿元。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回同级财政等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排重大支出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四是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相关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五是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从2013年起,在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累计对近400亿元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六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目前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77个,投资规模4248.42亿元。

  (三)强化财政监管职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一是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出台《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外部检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积极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再造政府采购流程,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环节取消计划审核,实行采购人自行网络备案,留痕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会议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2016年,省直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下降55.7%。五是加强财政内控建设。制定《湖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预算编制等8个专项风险内控办法,有效避免资金分配、财政管理等过程中的行政、法律和廉政风险。■

  (作者系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