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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为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7-10-10)

                                                                                                                                 沈纪严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湖北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的进军号角。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全省纪检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省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把省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

  一、增强“四个意识”,为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干部是政治工作队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始终从政治上思考、谋划、部署、推动工作,真正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为实现省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保驾护航,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党代会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制造政治谣言、妄议中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落实“五个必须”要求,防止出现“七个有之”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省党代会强调,要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我们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督促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及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等情况,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党代会强调,要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协助和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这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的关键所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我们要完善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消除责任盲区。把检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本单位存在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选人用人导向偏差,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和“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分类督导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高校、国企、农村等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强化“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和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深入正风反腐,为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检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深入正风肃纪反腐,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用铁的纪律保障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党代会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近年来,我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向“四风”问题持续开战,为湖北各项事业发展凝聚了强大正能量。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当前一些深层次问题虽然暂时缓解但尚未根治,一些地方“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甚至隐形变异,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将严重阻碍省党代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保持常抓的韧劲、严抓的标准和实抓的举措,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从严惩处,以儆效尤,绝不允许反弹回潮。要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部门、行业、部位的问题,加强明察暗访,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必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扩大震慑效果。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一些没有明确但现实需要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面对省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决不能有松口气的想法,必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持“有虎就打”“有虎就捉”,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要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省党代会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让群众真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要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的查处力度。当前,全省纪检机关要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扶贫工作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职能部门履责不力,帮扶工作不实,党员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以权谋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三、优化发展环境,为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治事先治政,治政先治风”。只有干部具有良好的作风,才能形成巨大的发展合力,才能造就优良的发展环境。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省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大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力度。推进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干部是决定性力量,作风是关键性因素。要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整治“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评比多”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层层加码、弄虚作假问题。加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向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开刀,推动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依纪依法惩治以权谋私、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重点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推进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省党代会强调,加快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要推进实施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握好容错与问责的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支持和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坚持以党章党规为准绳,严格区分改革试错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担当与敷衍、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干部及时知错认错悔错,最大程度保护干部。健全信访澄清保护机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陷害举报没有市场。

  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亲”而不“清”、为官乱为的问题和“清”而不“亲”、为官不为的问题。要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坦诚真诚与企业接触交往,做到有交往没有利益交结,有交流没有权钱交易。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力从企业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扰乱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行为,加大企业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摒弃不良商业行为。在执纪审查中谨慎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深化改革,为省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不竭动力源泉

  党的事业永续发展,改革创新永不停步。纪检机关要为省党代会部署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必须不断改革创新,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努力打造胜任新使命新任务的纪检干部队伍。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全力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这项事关全局的政治改革,确保中央改革部署在湖北不折不扣落实。紧紧围绕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并落实十一届省委2017-2022年巡视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实现新一轮巡视全覆盖。全面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促进巡视监督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省、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使各级纪委派驻机构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畅通无阻,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

  持续深化“三转”。按照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牢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认真贯彻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实现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纪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不移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方面能力素质,推动纪检工作提档升级。严格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查处执纪违纪问题,严防“灯下黑”,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纪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