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本刊特稿

本刊特稿

为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8-01-08)

马旭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章对纪委职责作出新定位,这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吹响了冲锋号。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宜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宜城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的政治职责、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综合运用市委巡察、派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等手段,着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围绕精准扶贫、环境治理等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如磐石的决心。我们要当好参谋,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大主意、出好主意。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抓严、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矢志不渝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两谈话两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好问责“利器”,强化“一案双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落实、层层到位。运用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软件信息系统,加强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回访关爱、后续教育管理,既彰显执纪的“铁律”,又体现执纪的“温度”。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的十九大报告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来看待作风建设。我们要深刻领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信号,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密切关注“四风”变异新动向,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锲而不舍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足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加大对不作为问题的查处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领导下、在纪律的约束下、在人民的监督下,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带动党风政风向善向上。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我们要深刻领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目标,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强力推进“打虎”“拍蝇”,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着力巩固压倒性态势。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聚焦民生、扶贫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障。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们要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要求,制定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制度,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实行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消化吸收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做好监察委员会办公场所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新办案场所建设,为合署办公创造良好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纪律关,做深做细做实转隶工作,实现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确保在改革的过程中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反腐败力度不减,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要求,加强转隶后干部的培训,说好“纪言纪语”“监言监语”,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拥护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强捍卫者。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对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严肃查处,构建严厉的自我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国家机关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共宜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

  相关链接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摘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