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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打好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5-19)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

  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其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当前我市金融安全存在地方金融监管架构尚不健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金融系统风险仍待化解、地方类金融行业面临下行压力等风险点。我市将充分发挥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作用,按照省政府《湖北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部署,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有效防控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好我市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在推进我市金融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毫不动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市属金融机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强化对市属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做到类金融业态党建工作全覆盖,促进地方类金融机构改进公司治理。
  二、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地方金融改革的指导意见,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武汉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在市金融工作局加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分离地方金融发展和监管职能,推动地方金融工作职能由当前以服务协调为主,加快向服务和监管并重转变。探索地方类金融业态的统一归口监管,切实增强履职保障能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和全程性,提高地方金融综合治理水平。
  三、健全金融系统风险管理,防微杜渐消除不良隐患。着力防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内风险。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把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管控、遏制不良贷款上升作为当前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贷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把控和防范各类信贷风险发生。有序处置债券违规风险,做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摸底排查,强化我市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中介机构监管,指导企业合规经营。防范保险资金违规投资风险,重点防范保险资金非理性并购、炒作股票、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短线长投等激进投资风险。
  四、建立处非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秩序。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处非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和有效防控非法集资风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严控案件增量、清理案件存量,力争今年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涉案金额、涉案人数等主要指标同比大幅下降。二是指导相关区加强重点案件工作专班力量,通过积极实施涉案资产审前处置,力争成功化解一批资产状况较好的非法集资案件;三是推动公、检、法部门对涉案金额不大、涉案金额不多、案情不复杂的非法集资案件,探索实施简易办案、审判、处置程序,加快非法集资案件的依法处置工作进度。
  五、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在较好地完成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基础上,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继续排查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互联网资管及跨界金融业务等活动的分类取缔整改与密切监控,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最后攻坚和收官阶段各项工作。进一步抓紧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
  六、依托大数据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利用全媒体助力处非宣传。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段构建金融风险大数据分析平台,规划建设非法集资分析预警系统、互联网金融检测预警系统及小贷公司实时监管系统,实现非法集资舆情集中处理、网络金融安全动态预警、小贷公司经营实时监控等三个主要目标,后期逐步将全部地方金融业态接入监管系统,在金融风险早期甚至萌芽阶段及时预警,从技术层面为金融风险及时处置及非法集资“打小打早”争取宝贵时间。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力度,以“武汉处非”公众微信号为阵地,不断拓展互联网宣传新渠道,提高网络宣传覆盖面。提高“处非公益讲师团”“文艺轻骑兵”宣传频率,发动各区主动性,扎根基层,积极推动处非公益广告“三进”(进社区进楼道、进电梯)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实现源头治理、群防群治。
  七、强化市属金融机构管理,合理优化金融国有资产布局。发挥市地方法人金融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推动地方法人金融企业发展机制,加强市属金融企业考评管理。针对市属金融企业“少、小、弱”、经营风险较大、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以“促发展、守底线、惠地方”为核心加强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从总体上增强市属金融企业活力。做到管而不死、市场主导、底线思维,优化我市金融国有资产布局,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提升市属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助力我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八、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敦促各金融机构调配好贷款额度,优先满足首套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等刚需。根据本行个人住房贷款可投放规模,控制好分支机构收件、审贷速度,使审贷速度和放贷速度相互匹配。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要求,严禁在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利率差别化等方面突破政策底线。加强非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既加强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又强化贷中资金流向和贷后资金用途管控,切实防范信贷资金以“首付贷”“消费贷”等形式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同时在房地产市场调整过程中,避免调整速度过快带来的大起大落,防止引发金融风险。
  九、正视发展困境勤练内功,促进地方类金融转型升级。出台相应的制度办法,积极引导地方类金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能力,破除一直困扰各自行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引导其在调整期练好内功、实现转型升级,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经营模式。一是遵循稳健经营的理念,建立和完善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相匹配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推动政银企合作,有效分散类金融机构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合理分担。三是依法推动信用等级差、风控能力低、业务开拓能力不足的类金融机构逐步退出市场,鼓励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能力高的机构开展兼并重组,做精做强。■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