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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70年湖北波澜壮阔治水路

(发布时间:2019-10-13)

省水利厅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鱼米之乡”的美誉。水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最大的发展优势,同时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治水兴水历来是湖北人民繁衍生存的第一要务、繁荣发展的命脉所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与发展,带领全省人民不懈努力奋斗,现已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四大工程体系。全省有1.7万公里堤防,6921座水库,43个分蓄洪区,4.8万处泵站,2.2万座涵闸,585个万亩以上灌区,千吨万人以上水厂774个,这些星罗棋布、密如蛛网的水利工程设施,保障着荆楚大地的岁岁安澜、五谷丰登。我省的干堤长度、大型水库座数和大型排灌泵站装机容量均居全国首位,已经完成了由“水患大省”向“水利大省”的转变,正奋力实现向“水利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治水兴水成绩斐然
  ——防汛抗旱能力不断提高
  “自古荆楚多水患”“万里长江险在荆江”,防汛始终是湖北天大的事。湖北是长江的行洪走廊、蓄水袋子,每年要承纳长江、汉江上游及洞庭湖、湘、资、沅、澧共140万平方公里的过境客水,过流量达7000多亿立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平均6年就会发生一次重大洪涝灾害,每年汛期长达6个多月。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人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先后战胜了1954年、1969年、1980年、1981年等年发生的10多次流域性和区域性大洪水,抗御了1978年、1988年、2000年、2001年等年大面积干旱特别是2010-2014年历史罕见“五连旱”,实现了防洪保安全、抗旱保供水、减灾保发展的工作目标,2018年取得了水旱灾害人员零死亡的历史性成绩。历史上江河泛滥、肆意成灾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江河安澜、人水和谐的局面正在形成。全国防汛看长江,长江防汛看湖北。正是在和洪水的一次次生死较量中,我们锻造并迸发出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
  防汛抗旱理念不断与时俱进、深化发展。1998年大水,我省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得到全面加强,治水工作开始由传统水利转向现代水利,更加注重决策指挥体系、监测预警预报、工程联合调度等非工程措施的运用。2016年党中央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救灾减灾新理念后,我省探索形成了以《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湖北省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为龙头,各类专项技术预案为配套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各类预案的贯彻实施,保障了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序有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强大合力。
  水旱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已建成4000余处水文监测站点,实现了长江、汉江、清江、沮漳河等河流以及漳河水库、白莲河水库、洪湖等湖库共40个断面、124个河段的实时预报,基本满足了防汛抗旱决策指挥需要。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历程,城市渍涝预警系统逐步完善。
  ——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持续加强
  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在党中央加大水利投入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湖北水利投资规模稳定增长、投资来源不断拓宽、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据统计,70年来湖北的水利投资规模合计约2858亿元。
  大力加强江河堤防工程建设。1998年长江大洪水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决策,湖北掀起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高潮。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修复了荆江大堤、洪湖监利长江干堤、松滋江堤、咸宁长江干堤等16段长江干堤及汉江遥堤等工程。修建后的千里长江干堤,总体防洪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针对长江主要支流防洪能力薄弱环节,从2011年到2016年,湖北共下达投资计划58.97亿元用于10条主要支流治理。湖北省是全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省市之一,目前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共治理河长达4335公里。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即将建成。该项目是湖北“一号水利工程”,总投资180.57亿元,工程被列为国务院重点推进、优先实施的172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入选“2015全国有影响的十大水利工程”,被评为“湖北省经济十件大事”之一。鄂北工程自2015年10月全面开工以来,整体进展顺利,投资执行、工程进度、建设质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第一。目前,鄂北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69亿元,占总投资的93.5%,工程贯通长度237公里,占总线路的88%。
  全力推进国家规划内水库除险加固任务。70年来全省建成并在册水库共6921座(含电站水库),总库容353亿立方米。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这些水库病险隐患严重。1998年大水后,中央不断加大水库除险加固投资力度,湖北共有6736座水库纳入国家规划,累计安排投资209亿元。截至目前,除正在除险加固的173座水库外,其余水库均已完工。
  ——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改革开放之前,湖北农田水利因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农田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偏低,80%以上的农田只能“靠天吃饭”“望天而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富美这一主攻方向,全面激活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动力,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湖北以占全国2.55%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3.99%的粮食。
  灌排设施提质增效,农田灌排体系初步形成。湖北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大中型骨干为主、小微为辅,灌排自如的农田灌溉、排涝体系。2000年以来,全省有112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目前已改造骨干渠系建筑物1.4万余处,整治骨干渠道1.3万余公里,新增改善、恢复有效灌溉面积1000多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10多万亩。积极推进电力排灌泵站升级改造,共改造大型泵站85处、389座、2638台套,总装机81.73万千瓦。在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我省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整治塘堰20多万口。
  ——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全覆盖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农村饮水安全投资的力度、推进的强度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覆盖面从局部到全域,保障能力从弱到强,总体实现从喝水难到有水喝、再到喝好水的蝶变。
  省政府连续十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2004年以前,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重点解决农村没水喝的问题。2005年以后,先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别解决农村喝好水和喝更好的水的问题。2006年,湖北成立了“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水利厅设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2011年以来,湖北先后将“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目标考核,将“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
  工程从分散到集中,规模化供水成为主力。全省已形成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武汉、鄂州、仙桃、大冶等不少市县强力推进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截至目前,湖北已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87万处,供水人数4018万,农村集中供水率91.3%。其中,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776处,惠及人口3092万,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0.2%。
  覆盖从局部到全域,全民安全饮水指日可期。2000年以来,湖北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解决了全省200多万人饮水困难问题。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十二五”10年间,全省共解决3150万农村居民和368万名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新增解决58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全省规划内由水利部门组织解决16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已按国家现行标准全部解决。目前,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从解放初期的0%、2005年的15%提升到87.8%,供水保证率已提升到93.01%-96.9%。到2019年底,全省可实现国家现行评价标准下饮水安全全域全覆盖。
  ——水土保持绿化了秀美山川
  湖北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在长江大保护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特殊而重要。同时湖北又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版图面积的近五分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综合治理方针,既注重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又统筹抓好生态小流域治理,还持续推进长治、丹治等重点水保工程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比“十七大”期间增加了58%,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水保治理,220多万人解决温饱问题。湖北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1982年开始国家相继在葛洲坝库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等地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全省各市州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县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和科技推广体系。40多年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85万平方公里减至3.55万平方公里,项目治理区有22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8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亿多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
  ——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已经形成了齐抓共治格局,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湖北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了河湖长制框架搭建任务。不仅将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延伸到了村、组,而且把河湖管理范围扩展到了库塘、沟渠,还涌现了“党政全员全责制”“河湖警长制”“官方民间双河湖长制”等创新成果,初步构建了河湖长制的“湖北样板”。
  举全省之力加强湖泊保护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湖泊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湖泊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不断增强,较好地遏制了湖泊面积萎缩、数量减少的问题,主要湖泊污染排放总量、富营养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水功能区划达标率70%以上,具有饮用水源功能和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许多指标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总结治水经验
  回望70年治水辉煌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水利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着力丰富完善治水思路和方略,必须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与湖北水利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一)必须坚持不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拓展民生水利发展内涵,加快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抢抓国家重视水利、支持水利、投入水利的重大机遇,着眼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等全省水利“四大体系”,积极推进湖北“水利强省”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水利扶贫,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二)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水安全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坚决战胜”为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从维护“六个安全”出发,加快构建湖北水安全保障体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投资拉动作用、经济支撑功能和生态环境效应,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更大贡献。
  (三)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湖北作为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肩负起治水管水兴水重大职责,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执行“湖北省水利厅力推生态长江建设十条意见”,以有力举措和实际行动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
  (四)必须坚持不懈地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构建更加科学完备有效的水利制度体系,力争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坚持以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为重点,组织开展水利厅党组成员领衔推进、分片调研督察水利改革活动,着力推进河湖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等重点水利改革并取得新成效。
  (五)必须坚持不懈地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着力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水利行业社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水法规制度建设,构建适应省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及时排查化解涉水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培育敬畏水法、自觉遵守水法的水法治文化,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贺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