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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挥财政职能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24)

                                                                                                                                    王文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创新性。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财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创新意识、绩效意识,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为实现 “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支持经济发展,加强收支管理,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财力供给

  切实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经济规模,强化收支管理,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发展。以促进经济更好、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后劲更足为目标,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自主创新,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经济蛋糕。一是支持产业发展。坚持“产业政策要准”的思路,强化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在制度设计上突出节能减排、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等关键领域,在政策工具上更多采用引导基金、担保、贴息等支持方式,大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着力培育新动力、新支撑。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工业,支持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扩大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三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优化支出政策、调整支持环节,改革对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方式,激励省属高校院所及研发团队开展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四是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支持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支持高产农田土地整理及低丘岗地改造;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利用和储备。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质量。强化财政预期管理,加强收入科学研判,夯实财力保障,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一是转变思维观念。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克服速度情结,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科学研判经济运行情况,尊重发展规律,适当调低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客观反映经济发展实际水平。二是高度关注经济结构与财政收入增速的关系。经济增长驱动因素不同、产业结构不同会导致财政收入存在差异。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是未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关键。三是高度关注财政收入质量。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遵循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原则,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依法依规加强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建立既有利于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又有利于增强政府财政实力的聚财机制。

  (三)改革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效益。改革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支出绩效,切实做到节流开源,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水平。一是明确支出范围。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职责,明确财政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不属于政府管的事坚决放手给市场。二是加强资金盘活与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和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将部分专项补助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专项资金,解决资金碎片化问题。三是创新财政支出机制,改革涉及市场主体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改革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是加强政府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二、发挥调控职能,落实财政政策,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政策供给

  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引导职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面落实。

  (一)落实专项奖补财政政策,支持去产能。一是清理规范相关领域的政策,积极引导市场出清,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助;多方筹措资金,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及破产清算,落实好职工安置保障工作。二是创新财政奖补支持方式,实行省政府直接对市县政府奖补,不对具体企业,由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去产能过程中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采取总量控制、因素分配,先预拨后考核清算办法,对财政困难、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市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扣回专项奖补资金。

  (二)落实促进住房消费的财政政策,支持去库存。一是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鼓励和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落实鼓励居民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存量住房租赁市场。二是支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促进市县消化存量商品房。提高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资金分配权重,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据实奖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扣回相应资金。三是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形成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需求。

  (三)落实财政融资政策,支持去杠杆。一是支持发展股权融资。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整合面向市场的竞争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科学界定投资领域,规范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筹资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降低杠杆率。二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通过注入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平台。三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健全PPP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做好专家库、项目库等基础性工作,为推广PPP提供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落实中央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化为PPP项目。加快示范项目建设,坚持“打造样板、树立标杆”,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变相融资,将PPP异化、走偏。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体系,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在筹措建设资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降成本。一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中央取消、停征和整合有关政府性基金政策,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大收费清理的力度。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三是用好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利用国库间歇资金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对县域重点企业给予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五)优化财政支出政策,补齐发展短板。一是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惠农补贴改革,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二是推进脱贫攻坚。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投入,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推动贫困县统筹资金脱贫攻坚。三是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实施,确保民生工作绝对托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衔接试点。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健全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制度供给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持久的财政制度保障。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助力改革发展促进动力转换。一是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编制机制,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推进编制全省中期财政规划,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三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省以下分配机制,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与财政体制相关的激励约束政策和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相关政策和机制,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二)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动力。一是实施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制定行政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对于应由市场主体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财政必须坚决退出;对于能够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的领域,更多地采用市场化和间接方式,撬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创新资金供给,为经济发展释放新需求。在供给方向上,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供给方式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主要采取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是完善服务提供方式,提高财政供给效率和质量。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积极探索建立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凡是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政府服务事项,都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从体制机制上实现有效供给。■

  (作者系湖北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