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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精准有力推进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24)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对接国家有关政策,立足湖北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职能定位,提高工作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精准有力推进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统筹谋划,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践

  为抓好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立足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摸清省情底数,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迅速完成了《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为推动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导。

  一是创新性提出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1+N”的总体思路。在学习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发展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性地提出了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1+N”的总体思路。即制定一个总体方案,把国家的规定动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突出湖北特色和灵活性原则配套制定N个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1+N”总体思路是一个动态、可拓展的总体框架,可以根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我省实际需要,制定其他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对前期省内已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如果达到了深度和细化要求,也视同为专项行动方案。实行“1+N”的总体思路为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摸清底数,精确精准提出改革目标。省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开展调研,摸清我省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房地产去库存方面,找准了我省房地产库存的结构性矛盾,将湖北房地产去库存的工作重点确定为除武汉市以外的市州、尤其是县城。补短板方面,对照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提出了要加快补齐市场发育不足、扶贫攻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的短板的目标任务。

  三是立足实际,迅速出台总体方案及专项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相关改革工作。4月13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和房地产去库存、降低企业成本、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石化行业绿色发展、军民深度融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与此同时,为更好的落实总体方案及相关行动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党校学习、专家授课、专题培训、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增进社会共识。

  二、强化担当,立足职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按照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除做好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牵头工作外,还承担着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的专项工作。

  一是问题导向,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省政府成立了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有关政策落实。为掌握一手资料,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信委组织开展了暗访摸底调研,实地走访了全省主要钢铁煤炭企业,拿到第一手数据,为找准我省去产能的问题关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奠定了基础。在多次与国家有关部门对接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湖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湖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明确了 “在全部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299万吨(不包括武钢在鄂企业压减产能)”和“从2016年开始,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压减煤炭产能800万吨”的目标。方案还就我省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8月初,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分解落实任务,任务具体到企业,责任具体到人,省发展改革委与各地方逐一对接,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行动、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7月底,钢铁行业已化解过剩产能80万吨,煤炭行业已化解过剩产能282万吨。

  二是求实见效,积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省委确定的2016年度重大改革项目之一。一方面,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统筹推进该项改革任务,组织出台具体措施。先后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从人工成本、资源要素成本、资金成本、物流成本等五个方面,通过典型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具体解剖有代表性的企业等方式,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梳理了政策,形成了专项报告,为进一步制定降成本的具体目标和细化措施提供了依据。在此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厅局,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提出了降低企业税费、人工成本、资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企业外贸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七个方面25条措施,据测算,2016年将为企业降低成本800多亿元。另一方面,加强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涉及省发展改革委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核转报事项,研究制定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开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湖北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运行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行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高效便捷地为企业和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截至7月29日,联审平台受理总项目数9850个,省级项目491个,市级项目973个,县级项目8366个。

  三是精准发力,补齐我省相关短板。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印发实施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4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统筹推进特色产业扶贫、低保兜底、易地扶贫搬迁等“多个一批”。上半年,全省已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412个,综合开工率达到64%。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984亿元,同比增长28.5%,超过投资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占比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成为引领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分别增长31.5%和18.7%,电力和卫生社会等基础设施投资增速较大,同比分别增长126%和68.1%。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持续改善。开展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初步建立了康养服务政策支撑体系。在十堰张湾、随州曾都和仙桃市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和创业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政策扶持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推进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为落实《湖北省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岸线无序使用问题清理,全省367个非法码头被取缔,属于“取缔一批”的集中治理和强制拆除工作基本完成。提请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实施分类处理,一批违规生产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在建项目停建,切实解决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水污染突出问题,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三、加大力度,确保牵头的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尽快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加强与各地政府衔接,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出台的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土地、环保、质量、安全等配套政策和淘汰落后、违法违规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重大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我省实施细则和行动方案。统筹做好下达奖补资金工作。督促各地政府依法依规履行关停程序。确保我省完成年度责任目标。

  二是继续推进降成本工作。结合降成本措施的实施情况,协调各地、各部门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开展降成本研究工作,继续深挖政策潜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电力用户直接交易300亿千万时的年度目标。

  三是加大力度补短板。更大力度促进投资平稳发展。着力稳定民间投资,全力推进重大项目筹划和建设,争取资金支持。编制建立“补短板”项目库,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扶贫攻坚战,大力促进和稳定就业。更大力度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 “双创”的支持力度。更大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进一步推进碳排放交易试点。

  四是配合做好去库存、去杠杆工作。加紧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试点,做好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强化落实,协调推进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作为省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要继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统筹协调、政策细化、指导服务和检查督办考核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目前各地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认识比较一致,但在具体推进路径、重点、措施等方面认识还有待统一和深化。当前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但经济下行压力仍持续加大,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紧迫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义、根本途径、重点任务等的认识,厘清认识误区,增强各地各部门抓工作的合力和有效性,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精准推动改革落地。

  二是进一步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配套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改革,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强化问题导向,针对产能过剩、企业高成本、房地产高库存、有效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研究长效性机制,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下功夫,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引领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改革工作取得长效。

  三是抓好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督察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地方政府按照事权划分承担专项行动方案中相应工作任务在本地区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建立落实责任制,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抓紧抓实配套政策措施制定、任务督察、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考核,确保按期完成预定的“三去一降一补”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