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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24)

                                                                                                                         中共红安县委 红安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红安县委、县政府抢抓有利的政策和重要改革“窗口期”机遇,持续精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个一批”(做大做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解困盘活一批、调整压缩一批、协调退出一批)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招商签约项目23个,协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1.9亿元;协调退出项目6个,协议调整压缩企业2家,改革动力、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一、精准甄别,因企施策

  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个一批”专项工作作为今年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县26个招商团队深入企业调研,共梳理融资类、土地类、基础设施等10大类、103个企业发展中带共性的问题,明确改革的主体责任。

  (一)提升有效产能。选取行业龙头企业、挂牌(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企业、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62家,加快推进企业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政策扶持,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力争使对象企业产值增长20%以上。

  (二)布局新增产能。坚持“招大引强、招商选资、优化结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主动对接东部地区及武汉产业转移,紧盯一批世界、国内、民营500强企业,瞄准“高新、集群、链条”,合理布局新增产能。

  (三)化解低效产能。对目前处于停产、半停产或开工不足状态,但具备较好市场前景,急需转型升级、改造提升解困的企业,针对性地解决行政审批、融资服务、配套建设等问题,促进30家企业解困提升;对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投资额度严重不足或者没有按照协议额进行跟进投资的企业,通过逐个解剖分析、沟通协商,对9家以上企业进行规模压缩或者协议调整;对较长时间不履约、不动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协调10家以上企业依法退出。

  二、精准发力,基金支持

  以大别山振兴发展产业基金、政府增信基金、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人才专项发展基金等“五大基金”为载体,通过金融创新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资本配置效率。

  (一)创新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题。设立政府增信基金,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由政府出资1.15亿元,各合作银行放大10倍,推出6个增信产品,向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设立大别山振兴发展产业基金,切实支持企业发展。集合省、市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产业资金3.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体企业周转发展,企业可免息使用一年。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着力拓展融资渠道。梳理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74家,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目前已对接企业49家,融资金额达14.97亿元。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推企业转型。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政府出资5亿元作为引导基金,撬动社会及银行资本15亿元,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和项目,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设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按照2亿元的规模设定基金,政府出资40%,社会资本占比60%,帮助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解困”,会员企业已发展至57家。

  (三)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厚植发展后劲。县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支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双创计划”、创新团队和各类领军人才的招引、培养,吸引高端人才落户红安。出台《红安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实施《红安县推进“民间工艺传承人”计划》等9项人才工程,着力补好人才短板。

  三、精准服务,降低企业发展制度性成本

  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既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工作,又强化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政策配套,着力解决好单靠市场力量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一)降低涉企税费打好“组合拳”,减少“看得见的成本”。一是管好涉企收费“入口关”。实行涉企收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红安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再设立涉企收费项目。二是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国地两税部门通力协作、联合办税,在各自办税大厅互设窗口,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三是坚持涉企优惠政策不放松。继续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为标准抓企业项目服务,实行服务企业“三零五制”(“三零”:零规费成本、零距离服务、零障碍承诺;“五制”服务:服务承诺制、涉企规费一卡制、园区涉企收费打包制、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经济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做到廉洁高效服务。

  (二)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降低“看不见的成本”。一是高规格打造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筹资30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的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应进必进”和“三集中、三到位”。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机构整合。对全县36个行政审批部门,分类提出内部审批机构整合方案,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人员向一个机构集中,明确审批责任,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集中审批、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扎实推行受理单制、办理时限承诺制,承诺时限在原审批时限基础上缩减三分之一以上,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四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去年开展初步清理涉及审批中介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教育、交通运输、水利、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人防等六个行业领域的中介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

  (三)推行“放管结合”,激活市场活力。一是试行出台负面清单制度。出台《红安县工业内资企业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区域发展定位,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等禁止和限制的企业投资领域列入负面清单,提高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绿色发展。二是抓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对53个县直单位实施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开展全面清理,并按照“两单一表”的要求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出台《红安县县级政府部门市场监管清单》,以18类国民经济行业159个监管事项(对象)分项明确审批和监管权限,以推行和落实市场监管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职责,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无缝对接,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建权责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