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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打造五级政务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6-12-08)

                                                                                                                                    吴 琦

  2004年以来,省监察厅坚持改革不动摇,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这标志着我省在优化政务服务上迈出了新步伐,在提高行政效能上取得了新突破,成为我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里程碑。

  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我省通过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程序,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不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

  (二)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鲜明标志。我省通过打造功能完备的政务服务体系,将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服务人员集中监管,政务投诉现场办结,服务触角网状延伸,形成服务群众的“直通车”,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渠道。

  (三)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是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廉洁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我省政务服务体系不仅是服务群众的平台,也是政务公开的平台、电子政务的平台、权力监控的平台。通过电子监察、明察暗访方式全面监控政务服务活动,借助网络、公示牌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网上办事来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这些都是反腐败治本抓源头的重要举措。

  二、我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我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始终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自上而下、由点及面、分步实施、分层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协调联动,推进服务体系化。省政府先后七次召开全省性大会,每次确定一项主推内容,常务副省长亲自部署和推动。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形成了政府主抓、监察机构主推、管理机构主管、部门主办的工作格局。目前,省直37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部建成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室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8.2%和97.6%,基本形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投诉监督为一体的五级综合服务体系。

  (二)简政放权,推进服务便捷化。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经过四轮清理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十年前的2203项减少至286项,成为全国同级最少。加大“窗口”审批力度,省级90.5%审批事项、市级88.2%部门和84.2%的审批事项进入服务大厅,乡、村两级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大力提高审批效率,省级审批期限在法定基础上缩减1/3以上,市级383项、县级1617项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全省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6%,提前办结率超过97%。大力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省级仅保留7个收费项目,襄阳、荆门等地试行行政审批事项“零收费”。

  (三)规范管理,推进服务标准化。加强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建设,对政务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机构名称、机构标识、机构性质、管理职能、进驻部门、进驻项目、收费标准、网上服务等“八统一”,普遍实行信息公开制、首席代表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即时办结制、流程优化制、AB角岗位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九项工作制度。

  (四)科技支撑,推进服务信息化。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全省统一开发运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同步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组织开发省级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所有省直部门(除涉密单位外)都实现了网上全程审批,电子监察实行全覆盖。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设“湖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向公众提供办事指南、办件公告、表格下载等服务。目前,全省网上审批和服务占办件总数50%以上。

  (五)公开透明,推进监督立体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整合监督力量加强政务服务全程监控,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人员相关信息等“八公开”,形成行政监察与电子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立体监督网络。省级电子监察系统近三年共发出预警提示2934次,对网上审批超时限办理等问题发出纠错红、黄牌264次。近两年结合“三抓一促”活动,先后对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进行9次明察暗访,对339个部门违纪违规人员予以问责。

  三、努力开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新局面

  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顺应群众的新期待,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该放权的坚决放权,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建立行政许可清单、负面清单、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制。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防止“隐性审批”、“变相审批”,使我省真正实现从审批事项最少到发展环境最优的转变。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力度。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管理,原部门一律不再受理,防止和杜绝“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等现象。尽可能将社会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对社保、医保、民政福利等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且办件量大的事项,尽可能下沉到乡、村办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完善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行政权力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部门内部审批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系统全面对接,促进电子政务平台功能全面提档升级。

  (四)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方式。严格落实“八统一”要求,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与进驻单位协作,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当场办结率。凡是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审批事项,一律授权窗口当场办结。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真正实现“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收费”的标准化服务模式。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巩固政府公报、报刊、公开栏等传统载体,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和舆情引导。■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