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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6-12-10)

                                                                                                                                    张永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这两次会议的精神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在理论上有一系列重大创新,在政策上有一系列重大突破,在布局上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我们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新的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要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从改革的全局出发、自觉参与改革、积极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一、坚持改革导向,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我省审计工作转型升级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改革的新时代。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导向,自觉融入改革,置身改革,服务改革,推动改革,把改革创新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全面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一是要积极推进审计定位向服务国家治理转型,牢固树立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审计理念,切实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审计,着眼国家治理目标部署审计,围绕国家治理任务实施审计。二是要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统筹发展向一体化模式转型,积极探索统筹审计方式方法向统筹审计工作内容转变、统筹审计力量向统筹审计资源转变、统筹共享审计成果向统筹开发运用审计成果转变、统筹干部培训向统筹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转变,不断改进和深化统筹工作。三是要积极推进审计业务工作向纵深转型,推动财政审计向政府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完整预算体系建设和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深化,民生审计向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民生专项资金绩效和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向资金运用绩效、项目投资目标实现情况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向政府资源要素配置中的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深化。四是要积极推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向智能集成型转型,大力探索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实现对大型审计项目的集中管理,对现场审计的统一监控,对审计数据的集成处理。五是要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向精细化、透明化、科学化转型,积极探索“岗位定位化、工作流程化、考核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管理数字化”的审计机关“五化”管理模式。规范审计结果公开,推进网上审理实时化,加快推进审计管理数字化建设。

  二、坚持“底线思维”,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促进各项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

  “底线思维”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本质要求。财政经济领域的许多法律、政策是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基本规范和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触碰,不可逾越,是“红线”、“高压线”。强调“底线思维”,就是要在审计执法中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对触及“红线”、“高压线”的违法问题“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改革发展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一是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查处在大额财政资金分配、出借和管理,重点公共工程建设、银行贷款发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重点环节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坚守“纪律底线”,坚决查处违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办法明令禁止的“四风”问题。三是坚守“民生底线”,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社保等民生资金的突出问题。四是坚守“秩序底线”,坚决查处隐瞒、截留、坐支财政收入,虚报、套取和转移财政资金和转移收入,及隐匿、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等违反财经秩序的行为和问题。五是坚守“程序底线”,坚决查处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生态环境建设、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不按程序办事、超越权限、插手干预和操纵的问题,导致国家财政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损失、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处理依法依规与改革发展的关系,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首要任务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要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第一道程序”,自觉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力度统一论”要求,秉承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处理好依法依规与改革发展的关系。一是正确区分五个政策界限。即:正确区分采取改革创新举措与执行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发展中的现实情况与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时间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违法违纪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采取符合中央、省委原则精神的区域性招商引资等政策性举措与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界限,正确区分审计查出问题问责中“公错”与“私罪”的界限。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五大领域的改革。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对这五大领域中的改革,要积极跟进,通过审计监督,认真研究分析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政府行政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统筹、竞争性分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资源生态管理制度、科技体制等各方面改革和创新。三是准确把握处理问题的三个原则。对在改革中出现的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的创新举措,只要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和改革方向,坚决予以支持;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和现实环境,慎重稳妥地反映和处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准确界定相关责任,既不能以现在的规定制度去查处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努力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

  四、全面有效履行职责,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中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是关键。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政策目标,监督检查财政、产业、投资、税收等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趋势,深入分析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为政策措施的及时调整、完善提供参考和依据。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权清理下放、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履行等情况,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二是紧紧围绕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加强绩效审计。积极关注体制和制度性问题,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的制度规定,要切实予以反映并提出完善建议。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把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始终,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持续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持续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监督检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楼堂馆所清理情况的专项审计,促进建设俭朴政府,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推动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入股国有企业,强化内部管控,促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树立大绩效审计理念,把绩效审计贯彻到政策、资金等各类审计中,全面关注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情况,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揭露和查处严重铺张浪费、重大资源毁损及效益低下等问题,推动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

  三是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民生资金和生态环境项目的审计。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审计中关注民生,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加快生态省建设,加强专项环保资金、重大能源项目、重点环境工程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资源开发、土地出让、专项资金收缴使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促进资源合理规划、高效使用。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种粮直补等各类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审计力度,促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四是紧紧围绕促进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全方位审计监督。严格依法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把重大经济事项、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科技创新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加强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以及公车等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落实经济责任问责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五是紧紧围绕维护经济安全,着力加强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突出关注深化改革中的不确定因素,突出关注经济结构调整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突出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跟踪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及化解情况,监督新增债务的举借和使用,防止形成浪费和风险。突出关注金融风险,跟踪反映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发展、跨境资本流动趋势及相关监管情况,严肃查处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中的利益输送、非法集资和诈骗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防止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经济发展需要的伪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突出关注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范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避免经济问题引发社会问题。重视群众诉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信访受理和处置机制,依法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促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作者系湖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