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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不断深化粮食流通改革

(发布时间:2017-10-10)

                                                                                                                                湖北省粮食局

  近几年来,省粮食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粮食流通改革,持续破解阻碍粮食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实现粮食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全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争取省委、省政府把粮食流通改革列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商贸流通改革两个专项统筹推进,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监督考核,会同省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改革支持政策。省粮食局成立粮食流通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市县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粮食流通改革领导小组,各市县粮食部门组建改革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形成了推进粮食流通改革的强大合力。不断强化政策支持,每年统筹利用10亿元省级粮食流通发展资金,着力推进改革和发展。

  一、全面推动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创新

  针对储备粮布局分散、机制僵化、发展不可持续的难题,及时推动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创新。一是调整优化储备布局。明确提出地方储备粮中省级储备粮为主导、省级储备粮中省属储备企业为主导的思路。支持省局管理的省储备粮油管理公司重组整合市县储备企业,做大做强,增强省级调控能力。统筹口粮供应和产业发展,推动原粮储备向主产区适度集中,支持就地加工转化,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目前省级储备粮占全省总规模的57%,省储备管理公司承储规模占省级战略储备的65%,主产区储备规模占全省总规模的86%。二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出台了《推动市县储备粮管理创新的意见》,在坚持政府对地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不变前提下,推动国有储备企业与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储备粮就地轮换加工、转化增值,改变“收原粮卖原粮”传统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轮换经营风险。三是推进承储主体多元化。破除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储备粮单一模式,建立健全了民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承担省级成品粮储备制度。省级成品粮储备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委托给47 家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承储,贷款贴息和保管费用全额补给承储企业。成品粮储备平时参与企业加工周转,特殊情况下可立即投入应急供应,同时建立风险准备金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实现动态管理。面对我国粮食价格倒挂、市场持续低迷、全国各级储备粮轮换普遍亏损的严峻形势,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全省地方储备粮轮换每年减少亏损1亿元以上,2016年实现扭亏增盈6000多万元。

  二、着力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针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不明晰、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一是重组企业。每个县市以中心粮库、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组建一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全省86个县市全面完成了“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重组任务。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资产采取参股、出租、出让、破产等形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放开搞活。二是明晰产权。聚焦资产确权、土地变性,将新组建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进行资产确权登记。提请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省粮食局联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好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简化办事程序,减免有关税费,近三年省财政累计安排1.4亿元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加快了改革进程。目前资产确权和土地变性完成了85%。三是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粮食企业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荆门、枣阳、随县等部分市县已取得了成功经验,增强了企业活力,也为民营企业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开辟了新的途径。通过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守住了“种粮卖得出”底线,保证了储粮安全。

  三、积极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发展

  针对多元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现行部分政策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问题,坚持倡导大粮食观念,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是支持民营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油收储和经营。二是加强部门协调,突破政策限制,积极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改善粮食收储条件。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5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支持371家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建设周转仓和烘干整理设施,在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三是构建新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促成中百集团联合省内19家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出资组建了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以荆楚公司为龙头,按照“1+X”模式,市县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省财政分别按配送中心70万元、连锁店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目前全省已建成配送中心103家、连锁店1600家,并把“放心粮油”、应急供应、军粮供应、市场监测结合起来,构建起覆盖全省、“四位一体”的“放心粮油”市场体系。通过强化支持、引导和服务,多元市场主体在我省粮食流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已成为粮食市场化收购、加工和销售等方面的主力军,它们也把粮食部门当作了自己的娘家。

  四、切实推进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针对粮食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加快推进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理顺政企关系。强化各级粮食部门对所属粮食收储企业的监管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政策,不管具体经营。二是切实推进军粮供应体制机制改革。2014年省粮食局撤销军粮供应中心,在局机关成立军粮供应管理处,实现管供分开。今年初出台了《推进军粮供应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坚持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大方向不变前提下,将管供分离向市县延伸,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军粮供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增强军粮供应保障能力。三是着力推进粮食流通统计改革。整合统计和信息资源,成立了公益一类的湖北省粮食信息中心,将粮食购销存、粮油工业和粮食仓储等六大统计职能划归信息中心,实现归口管理,提高数据分析和信息服务水平。同时,统筹粮食信息化建设,打造统一、高效的全省粮食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四是创新粮食流通监管和服务方式。出台《加强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的意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下放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许可审批权,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将省局监督检查处改为监督与质量处,强化粮食质量监管行政职能,加强中心骨干粮库质检能力建设。主动引入外部监督,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的意见》,建立了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制度,配合省审计厅对全省地方储备粮进行了全面审计,认真整改问题,严格追责问责,提高监管效力。各级粮食部门的机构和职能在改革中进一步充实加强,为粮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