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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为了百姓安居梦

(发布时间:2016-12-11)

                                                                                                                 ——襄阳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及启示

                                                                                                                                   联合调研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于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抓落实。如何让困难群众住上房且住得舒心?襄阳市向改革要出路,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供给机制和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形成“以房养房、滚动发展”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率、保障对象满意率、社会公众满意率“三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其做法与成效得到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

  一、基本做法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供地难、融资难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大“瓶颈”。襄阳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组建成立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把全市国有直管公房和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等存量资产划归房投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培育壮大投资主体,全面推进投资建设、供给机制和管理方式改革,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建得起、住得进、管得好”的重要民生工程。

  (一)改革保障房投资建设机制。一是推进存量资产货币化,提高保障房融资能力。坚持向市场要资金,发挥房投公司资产优良、没有包袱的优势,通过抵押等方式面向市场融资,实现存量资产货币化,广泛吸纳央企、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二是股份参与土地收储整理,提高保障房供地水平。市房投公司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先后与襄城区政府、市建投公司组建襄阳市新韵庞公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樊城区政府、市建投公司组建襄阳市都市新城有限公司,提前介入一级土地市场经营。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高保障房建设能力。襄阳市把保障房建设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建立开放式的建设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促进保障房建设模式的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房投公司携手央企,与一冶集团组建襄阳一冶房投建设有限公司,借助央企的技术、人才、设备和管理优势,提高保障房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改革保障房供给机制。襄阳市按照“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思路,科学设计保障房政策框架,构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公寓、新市民公寓等“四位一体”的供给体系,基本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一是延伸公租房制度功能,增强基本保障能力和水平。发挥政府“托底”作用,打破户籍身份等条件限制,按照宜租则租、宜补则补、宜购则购的原则,推进保障对象由户籍低收入家庭向中低收入群体、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城市“夹心层”群体延伸。二是创新棚户区改造机制,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把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纳入城市棚户区项目改造范围的国有建设用地,坚持“不予不取、自求平衡”,土地出让金市级留存部分全部返还,支持开发商优先建设保障房及配套设施。三是创新人才安居制度,建设人才“宜聚”城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规模化建设高端人才公寓,对接保障性住房政策,解决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周转住房问题,实现保障房功能由“解困型”为主向“解困型”与“发展型”相结合转变。四是健全就地“市民化”机制,更好服务城市发展。把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建设中的还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畴,系统化谋划零散拆迁还建问题,集中连片打造功能小区,解决被征迁农民的住房问题,确保还建小区功能完善、品质优良,促进农民就地“市民化”。

  (三)改革保障房管理方式。一是改革房屋管理体制,构建面向保障房小区的“大物业”体系。整合房管工作职能和管理资源,将市房管局下属的三个房管所和一个房屋租赁公司全部转制,组建为襄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门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市区“三无”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实现房管部门职能由管房向服务居民转型,房管所职工由“吃”房租向“卖”服务转变。二是健全分配管理机制,确保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建立透明公平的分配、退出机制,实行“两级审核公示、公开摇号选房”,定期对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入住家庭,依法打击“骗保”、“骗购”行为,严肃处置保障房管理中的违规人员,连续7年实现保障房分配“零投诉”。三是建立人本化服务机制,为居民群众提供保姆式、精细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改变房管部门员工身份等改革措施,倒逼物业部门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使群众从生活点滴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四是创新小区社会治理机制,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把保障房作为重塑社会治理基层体系的重大机遇,以社区管理为依托、以物业公司为基础、以服务中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构建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齐抓共管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使居民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中重拾生活信心,增强投身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二、主要成效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不仅使保障房建得起、建得快,而且实现了“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转变,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破了资金瓶颈。“以房养房、滚动发展”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有效破解了融资“瓶颈”制约,并吸引绿地集团、万达集团、北京世纪金源等20余家知名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保障房建设速度显著提升。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保障房从几年前的150套发展到2013年的7600套,数量增长50余倍,投资规模增长160余倍。2014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56243套,再创历史新高。

  (二)提升了居所品质。襄阳市探索建立保障房规划、选址、设计、配套等一整套工作机制,按照“五有”标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一是有入住档案。所有入驻保障房小区的居民都建有档案,实行“一房一册”。二是有便利交通。科学布局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的8个廉租房小区均分布在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城市新区规划的保障房小区也都紧邻主、次干道,最大程度地降低群众生活成本。三是有配套服务。参照商业楼盘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新启动的“南山·玉麒麟”等保障房小区,全部配套学校、医院、商店、银行以及健身、纳凉房等设施,使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四是有物业管理。专门的物业公司为保障房小区居民提供收费低廉、优质贴心的服务。五是有简单装修。邓城芳草园是襄阳市规模最大的保障房小区,房屋设计新颖漂亮、结构合理,厨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齐全,并进行了简单装修,群众自购家具、电器后可直接入住,使保障房真正成为“放心房”、“精品房”、“幸福房”。

  (三)创新了物业服务。目前,全市保障房小区居民在享受基本物业服务的基础上,还普遍享受到三种特色服务。一是微利服务。保障房小区的物业收费仅为物价局核定标准的70%,只有商品房物业收费标准的40%。以“汉江·水云间”保障房小区为例,物价局核定收费为每平方米0.7元,实际收费为0.5元,经费缺口由市房管局补贴。二是代办服务。保障房小区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民政、卫计、社保、综治等全部进入大厅,居民不出小区即可办理相关事项。对年老体迈、行动不便的特殊居民,物业公司定期上门服务,帮助代缴水、电、通信费用,代办医保、社保等事项。三是“敲门”服务。物业公司统一配备有楼栋管理员,对小区孤寡老人统一登记造册,楼栋管理员每天“敲门”服务,探访孤寡老人。

  (四)促进了城市发展。襄阳市通过构建住房“大保障”制度体系,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城市扩张等有机结合,以保障房建设增强居民幸福感,促进城市更好更快发展。全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12388户,租赁住房补贴累计保障64069户,实现公共租赁房保障6554户,经济适用房保障15316户,有效解决了“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实施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两改”工程,规划启动了29个“两改”项目,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37155套,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同时,“人才安居”制度已为2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7名省“百人计划”人才、8名在襄阳转化科研成果的院士提供租赁公寓,将48名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117名硕博人员全部纳入保障房计划。今年上半年,襄阳市提出保障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6年将开建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55787套,对城镇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覆盖”,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有益启示

  襄阳市“以房养房、滚动发展”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给我们以深刻启示。

  (一)改革必须聚焦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回应民之所需、民之所愿、民之所盼,为人民利益而改革,为人民利益而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改革的最终目的。襄阳市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住房这个群众最期盼的领域、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改起,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使改革有了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从而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也应坚持这一原则。公益性、微利性、现金回笼周期长等特点,使保障房建设主体单一、进度缓慢。襄阳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建设机制,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土地、资金难题,灵活多样地调动银行和其他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提高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综合水平。

  (三)改革必须把坚持群众路线、增进群众福祉贯穿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确立“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取向,将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贯彻运用于改革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襄阳市不仅注重在制度层面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体系,而且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着眼于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人文关怀、文明居住、感恩教育“三进社区”,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让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今年4月,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到“汉江·水云间”保障房小区调研时,居民冯智敏、王青云充满感情地说道:“党和政府把我们当主人、当亲人,没有把我们当包袱、当累赘,我们从心底里感动。我们一定尽可能自食其力,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襄阳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多搬一块砖、多递一片瓦,对得起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调研组成员:

  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江国志 林承举 桂进波

  襄阳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任兴亮 郝敬东 胡晓芹 杨 庆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