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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6-12-12)

                                                                                                                 ——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谈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哪些突出成就?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下一步将推出哪些重大改革?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翟天山。

  社保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请问翟厅长,进入“十二五”以来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哪些重大进展?

  翟天山:“十二五”以来是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获得实惠最多的时期。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湖北实际,我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原则,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全力打造“全民社保”,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立足补短板,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社保制度拓展到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就业居民,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集中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数百万“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及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养老保险、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等问题。“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障两大制度体系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二是立足全覆盖,受益人员大幅增加。2014年末,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5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总数达到7041万人次,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社会保障。

  三是立足保基本,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调,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2005元,比2010年增加78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5%和70%,诊疗项目、用药范围不断扩大,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全省同步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和改善了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立足可持续,社保基金实力明显增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在待遇大幅提高的情况下,社保基金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记者:从您介绍来看,我省社保领域改革成效显著,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这为深化改革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

  翟天山: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得益于近年来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的坚实基础,也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持续不断的优化创新。改革是“十二五”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基调,有几条经验值得总结和坚持:一是担当历史责任,坚持主动作为。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及时回应群众对保障基本生活的期待,改革不公平不可持续的制度安排,改造低效率的流程和规则,用改革的方法不断解决社保领域的新问题。二是立足基本省情,坚持量力而为。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协调、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群众期盼相呼应,立足现阶段的国情、省情,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设计,逐步扩大覆盖人群,在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社保待遇。三是尊重客观规律,坚持科学作为。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必须遵循自身发展规律,在强调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在强调社会公平的同时仍然要强调效率,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形成责任共担机制。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有效作为。社会保障改革必须注重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保持基本制度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增强群众对制度的信任。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缴费待遇决定机制、调整机制和平衡机制。

  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记者:请问当前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面临哪些突出困难和挑战?

  翟天山:近些年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突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趋于复杂化、多样化,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我省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发展还相对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制度整合、衔接和推进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日趋紧迫,难度不断提高;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加大;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不均衡,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等。这些都是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记者: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是什么?

  翟天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要紧紧围绕“更加公平可持续”这一主线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按照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契合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保障项目基本完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形成基本覆盖全民、待遇适度、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要突出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公平,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优先发展目标,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实施全民参保。同时,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通过改革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待遇差距,以及权利义务失衡问题。二是更加注重统筹,做好转移接续,加快制度整合,提高统筹层次,促进城乡统筹。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专业性。四是更加注重可持续,健全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机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确保制度信誉度、财务可持续。

  记者:对照“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这个目标,目前还有哪些群体没有应保尽保?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如何保证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参保工作得到落实?

  翟天山:我省已基本实现社保制度全覆盖,但离人员全覆盖还有一定差距。我省外出务工和经商的劳动者达1000余万人,就业流动性强,加上部分用人单位、群众参保意识不强,导致还有部分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下一步,我们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员全覆盖。一是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等,力争2020年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引导进城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尽可能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社保。二是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制度覆盖面。健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解决部分人群游离在社保制度之外的问题。同时,针对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兴起,研究适应新业态从业者的参保政策。三是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享等激励机制,引导群众从“自愿参保”转向早参保、多缴费、持续参保,增强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维护群众长远利益。

  记者: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反映社保缴费压力过大。对此,人社部门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翟天山:目前5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超过了40%,社会保险费率总体偏高,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较重。对我省社保缴费和待遇水平的理性客观分析,离不开三个基本面:一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理念,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和长短相挂钩,多缴者多得、长缴者多得。违反这一原则不利于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二是对基金收支形势的基本判断。我省是老工业基地,社保历史包袱重,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我省老龄化率已达到15.4%,职工养老保险的赡养比接近2︰1,基金支出的增幅高于收入增幅,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降低费率要考虑保证支出的需要。三是社保水平“易升难降”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险的定位是保障基本生活,而待遇水平具有刚性上升的特点,在保障水平调整上,我们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在适当降低部分险种费率上作探索,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着力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的社会保险平衡机制、决定机制。

  记者:当前,仍有少数群众因大病陷入困境。人社部门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翟天山: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发挥医疗保险保基本、兜底线的保障功能,一直是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们一是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7.3亿元,将全省近70万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二是在全省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17个市州全部建立,累计赔付金额2.01亿元,受益3.97万人,减轻了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建立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个人缴费、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四是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近7年增长7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不断扩大,报销比例和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提高保障效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一是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推动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相衔接,使参保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能顺利得到民政部门救助。三是借鉴外省经验,探索靶向用药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旨在促进公平

  记者:国家已经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方案,请问这项改革有什么重大意义?

  翟天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我省数万家机关事业单位、近150万在职职工、60多万离退休人员,意义非常重大。一是有利于破除“双轨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制度体系。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实行的退休制度,成为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孤岛”,不同的制度模式也导致了“双轨制”、“待遇差距”。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制度模式和政策,有利于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现行退休费计发以工作人员退休前的“最终工资”为基数,无法合理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改革后,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全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三是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改革后,有利于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这是继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之后,在干部人事制度上又一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改革。

  记者:请翟厅长介绍一下这项改革如何推进?

  翟天山:国家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改革思路。“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五个同步”是: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同时,本次改革坚持增量改革的原则,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使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

  推进社保事业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记者:当前国家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请问未来几年社保领域将有哪些重大改革措施?

  翟天山:当前,社保制度改革进入攻坚期,步入深水区,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保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保体系的目标,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和我省还将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国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改革实施前会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并可能会采取“迈小步”、分步骤实施的方式,用较长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大数法则”,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越大,分散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在已初步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国家将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重点是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增强养老保险资金的整体调剂能力,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

  ——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统筹管理,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仍处于城乡分立、部门分散的管理状态,影响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运行效率。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