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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全面小康

建立健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10-10)

                                                                               倪 艳

     新冠肺炎疫情对今年的春耕备产、农产品销售与乡村旅游、农民工就业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较大,对湖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巨大挑战。
一、疫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外出务工的减少影响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湖北是劳务输出大省,2019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约1095万人,其中,省内转移约495万人,省外转移600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地区。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工复工时间普遍推迟或开工不足,劳动力返岗就业受阻,招聘用工总量下降。另一方面,基于对疫情和就业形势的判断,不少农民选择不外出务工。这将导致我省贫困人口务工收入大幅减少。此外,受疫情影响,我省部分扶贫车间停工停产,产品销售受阻,资金无法回笼,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地就业的贫困户也受到较大影响。
(二)疫情对种植业、养殖业的冲击影响了农民的务农收入。贫困地区受地理位置和交通区位影响,春耕所需的种子、化肥、农业机械等农资产品难以及时供应,影响贫困户全年收成和收入。以饲养牲畜和家禽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受封村断路、禁止畜禽交易等防疫措施的影响,养殖和售卖无法正常开展,生产活动停滞,畜禽产品积压,承受着成本增加和收入下降的双重压力。带动贫困户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链紧张,生产经营遇到很大困难,带动能力降低。
(三)农村的旅游经济经营性收入大幅下降。春节期间本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旺季,是一年中增加营业收入的黄金时期,2019年湖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入接近400亿元。但今年受疫情影响,乡村旅游景点、民宿酒店关闭,农民的集体文娱活动全部取消,城市居民下乡阻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收入基本为零,到5月份才有所恢复。无论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都很大,给脱贫攻坚与农村全面小康带来了重大挑战。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一)切实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提升农业要素保障能力,增加农民的务农收入。重点保障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供应运输,做好相关农业企业的复工对接,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运输顺畅。加强农技线上培训,各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农户科学种植养殖能力和田间管理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促进农业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加快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出台激励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抓住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契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按照“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原则,可对自有房屋进行维修改造,用于发展民宿、农事体验、农家乐等项目。鼓励贫困人口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流转、入股取得收益。加强中央、省级层面政策落实,增加贫困人口转移性收入。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搭建“网销”平台,建立滞销扶贫农产品信息发布制度。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对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常规化的扶贫专卖活动,开展网上基地直采配送,推动“点对点”产销对接。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
(二)扩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带动。在贫困地区增加重大项目投资力度,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引导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共享农庄、农村电商、在线直播等新业态就业岗位。鼓励贫困户从事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扶持农民工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推进行动,强化政策引导,引导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等,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引导企业积极扩岗。支持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鼓励企业间开展用工调剂,采取借调代岗形式,增加就业机会。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和服务外包,吸引农民工在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交替上岗,实现临时兼业。增加农资供应、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维修等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贫困人口,开发乡村保洁、水利设施管护、护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农村治安防范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情报信息采集、法治政策宣传、交通安全协管、乡村义务消防等社会治理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线上课程资源。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援企稳岗政策。
(三)全方位促进返岗就业。畅通返岗就业渠道,主动与外省市沟通对接工作岗位。与广东、浙江、江苏等签订省级劳务合作协议,为务工人员外出架桥铺路。抓住对口医疗援助机遇,主动对接援助的相关省市,及时将医疗援助转变为就业援助。依托浙江杭州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扩展杭州市对恩施的扶贫就业。实施外省返岗“一条龙”服务。加大对本省企业倾斜用工的支持力度。对防疫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以及上下游配套产业等重点企业,优先招录贫困和低收入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本省劳动力有序就业返岗。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