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竞进提质 升级增效

营造创业创新的优良税收环境

(发布时间:2016-12-04)

杨天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经济结构,确保经济发展良性化、可持续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必将使税源基础更大、税源结构更优、税收收入增长动力更强。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具有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多种职责和功能,税务部门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程中必然担当重要角色。税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要把握创业创新的重要节点和重要方向,推出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创业创新营造宽容、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为创业创新积累发展资本、夯实发展基础,又要为创业创新的实践者提供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渠道,打造法治、公平、正义、规范的税收征管和服务环境。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征途中,全省地税系统要带着真情实意,用好真金白银,做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鼓励和促进创业创新,为湖北打造创业创新高地,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起到助推作用。
      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减负杠杆,真金白银打造创业创新税收政策环境
      在创业创新企业和个人的起步阶段,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是对创业创新最大的支持。创业之初百事艰。创业创新的企业和个人就像蹒跚学步的孩童,我们必须为他们减轻负担,才能使他们拥有更为宽松的环境,积累腾飞的力量,夯实发展的基础。制定和落实好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地减轻税收负担,让纳税人少缴税甚至不交税,降低创业成本,对处于创新创业起步阶段的纳税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实惠、最大的支持。201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我省在税收上陆续制定了“十项优惠政策”助力创业创新: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营业税不超过9万元)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个体经营户3年内定额扣减税额;对招用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部分加工型企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税额;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定额扣减税额;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定额扣减税额;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办的企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限额减征营业税;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加计扣除残疾人员工资。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全年共有2.8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1.3亿元,19.51万户小微企业享受营业税减免11.85亿元。全省小微企业2015年上半年享受所得税优惠7457万元,1至9月减免营业税8.49亿元。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效果是非常突出的,使创新创业的纳税人轻装上阵,将有限的资金更多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但是税收优惠的力度、范围,优惠事项的办理效率,离创新创业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再解放、方式上再创新、落实上再加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将贯彻落实好税收政策放在首位,在措施上采取超常规、破除条条框框的方式,层层分解和落实目标任务,从机制上、组织上对落实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保障,确保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创业者和每一户企业。
      在创业创新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阶段,正确引领企业发展方向就是最好的鼓励。创业创新的发展阶段,正确把握发展方向,使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大政方针同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才能保持创业创新的可持续性。税收政策具有国家法定效力,直接代表国家经济政策,体现国家鼓励的经济发展方向,具有非常强的导向作用。制定和落实好针对创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使企业用好有限的资金和技术资源,对支持、指引创业创新企业做大做强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全省地税部门主动作为,推出和落实了“六大优惠举措”,切实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税收环境,指引创新创业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们落实了一系列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按照其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六大行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所有企业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制定了支持建设创新湖北、促进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20条税收政策意见;围绕落实省“黄金十条”,明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或团队在鄂转化科技成果,在取得创办企业或投入受让企业的股份和出资比例时暂不征税,在转让其股权、出资比例和获得分红时征收个人所得税。2014年,我省共有291户高新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8.19亿元,24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约3.92亿元,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1.02亿元。2015年上半年,全省1471户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减少应纳企业所得税3.81亿元。这些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是在企业发展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产业调整的投入和力度,增强了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简便办税程序,对创业创新政策进行再检查、再督办,进一步做好政策的督导落实和效应分析工作,取消一切前置审批环节,对纳税人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解决,确保纳税人能顺利及时地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二、以法治公平为职能导向,真抓实干打造创业创新税收征管环境
      全省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在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税费征收环境上下真功、出实招,为创业创新营造更为公平、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打造公正严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地税部门坚持“法”字当头,依法组织地税收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整顿税收秩序,平等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为创新创业的纳税人不断做大做强提供公正严明的税收法治环境。不断完善执法岗责体系,约束行政处罚裁量权,主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将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将地税干部的执法行为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推进税收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税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整合运用现有资源、依托各类现代化信息媒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将信息公开理念深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让纳税人缴纳“透明税”。增强执法刚性,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有效打击偷抗税行为,整顿税收秩序。另一方面,打造方便快捷的税费征收环境。近年来,全省地税部门在夯实“一站式”办税服务模式,提高办税效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坚持业务先导引领信息化建设,业务与技术有机融合的方针,实现征管资料的“一次采集,全程共享,一个部门采集,多个部门共享”的电子化管理,实现税款征缴电子化,大大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依托信息管税系统,高标准打造的面向未来、科学高效、安全稳定的“电子税务局”即将上线,届时将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智能主动、开放透明、安全有效的网上办税服务。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征管职责,不断整合相关资源,改造流程、优化职能,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外部专业化分工水平以及不断多样化的办税需求。
      三、以便民办税为服务要义,真情实意打造创业创新税收服务环境
      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流,积极创造条件,为创业创新企业和个人提供最优质的涉税服务也是良好税务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多渠道为创业创新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辅导,保证纳税人享有税收政策的知情权,是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第一步。充分利用纳税人学校、流动纳税服务车、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官方微博等税企沟通渠道,定期发布税务要闻、税星风采、税法速递、税收趣闻、纳税常识等信息,同时支持发票查询、税务登记、通知公告等功能,为税企互动交流提供全新的平台。加快实施“三证合一”步伐,简化税务登记手续,进一步完善“无纸化”和“免填单”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全面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压缩进户执法项目数量,切实消除税务机关重复进户检查问题,努力做到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零干扰”。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该找谁、谁来办”的问题,避免工作人员推诿塞责和纳税人“多头跑、反复找”。大力推进审批事项的“减、简、优、并、转”,缩短行政审批的时限,实现中介服务提速,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提升办税效率。此外,湖北地税积极打造诚信和谐的税收人文环境。全系统已初步树立“服务企业就是培植税源”的治税理念,经常性开展“帮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在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之外,采取突破性帮扶措施,简化办理流程,对缴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适当下放其延期缴税、减免税的审批权限,允许纳税人适当期间内暂缓缴纳地方税费,真帮实扶,给予实体经济实实在在的支持。建立税企联帮档案,深入了解企业在经营、财务、税收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迫切需要且能够解决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坚持从严治队,强化干部管理,铁腕整风肃纪,坚决刹住“四风”,着力在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查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人和事等方面加大队伍治理力度,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内外合力、诚信和谐的税收人文环境正在形成。■
  (作者系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