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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进提质 升级增效

高校应积极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

(发布时间:2016-12-04)

湖北大学课题组 

     地方高校作为人才第一资源和科技第一生产力的重要结合点,是与区域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创新组织之一,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承担着培育创新型人才、推动产业科技研发和创新的重要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湖北作为科教大省,依托科教优势,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存在的问题
     应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和中部崛起的发展要求,我省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途径逐渐多样,在加速湖北发展、带动中部地区跨越式发展、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我省高校社会服务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对接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创新资源分布失衡。在全省129所高校中,武汉区位占比达66%,而其他中小城市零星分布,使得高校服务中小城市的力度明显不足。此外,主要的科研平台都集中在重点综合性大学、科研院所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而部分有潜力的省属院校和中小企业则缺乏创新资金、创新人才和创新平台,造成创新资源两极分化。
     (二)科技资源转化率较低。虽然湖北省近年来在教育科技资源利用和R&D经费支出增长速度上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是,湖北省的R&D经费支出总量仅为北京的37%,技术合同成交金额总量仅为北京的14.7%,在R&D经费支出和项目转化方面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发达地区相比都存在不小差距。
     (三)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省内高校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层次仍有长足发展空间。部分高校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服务理念较为功利化和片面化,创新能力强的高校、科研机构通常以专业为主线,以学科建设为目标组织部署科研力量,主要追求科技论文、获奖成果、承担国家科研计划等纯科研型产出,难以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主导产业的需求相吻合;服务内容上忽视文化引领和人文价值取向,过于注重科学技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高等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就业环境等客观原因,湖北省高等人才的流失问题一直比较严重,且“学历高、范围广、年轻化”是湖北省流失人才的主要特征。据统计,每年武汉高校的毕业生中,有99% 的博士,96% 的硕士和89% 的本科生外流。2006至2011 年间,全省高、中级职务的人才失引比(流失人才数/引进人才数)分别为6.45 和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骨干人才损失率高达50%。
     (五)人才供需间存在结构性矛盾。湖北省高校人才供给与行业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或偏差,学科优势尚有不足。一方面大学人才培养的梯度和层次不够完善和丰富、多样化人才培养结构不清晰、人才专业分布不够合理和均衡,人才供需间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六)高校研发导向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偏差。省内高校高新技术研发偏基础、科技成果转化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畅。部分高校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的转化意识仍然淡薄。
     (七)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高校与政府、企业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渠道不畅通,尚未完全建立起互惠共赢的普遍信任与共识。另一方面,在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方面缺乏必要的协同,科研与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结合的方向上存在欠缺。高校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的形式还有待丰富,鼓励高校与产业、行业开展深度合作的政策体系,协调、管理体制和保障措施等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定位及主要任务
     (一)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定位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省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换挡调整的重大基础性战略之一。高校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加速器和孵化器,在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主要肩负以下三种职责:
     1. 科学研究,提供原始性创新。技术创新要以知识创新为基础,新技术和新发明来源于知识创新,而高校是创新知识的产出核心。高校能够根据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在创新人才的培养、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知识基础、人才支撑和技术成果,促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为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原始创新。
     2. 人才培养,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创新人才的培养在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处于关键地位。庞大的研究开发队伍、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持续流动的研究生,是高校在创新驱动中发挥作用的基础。高校在浓厚的学术氛围和科技资源丰富的环境中培养出各类人才,能为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3. 服务社会,促进产业发展。高校是湖北区域科技创新的创新源,是知识传播的主体。高校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能够起到产业集群孵化器的作用。高校通过将教学、科研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能够提升产业创新优势,推动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任务
     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点是知识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成为一种螺旋上升、双向推动的关系。高校在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以下任务:
     1.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源泉,要通过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帮助企业创新管理体系,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同时帮助企业培育创新的企业文化,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2.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培育新兴产业。高校是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和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高校能够以学术前沿为导向,以“互联网+”和工业4.0的时代背景为依托,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在最有基础、最有可能的重点领域突破核心和关键技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从而培育新兴产业,孕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3. 平衡区域发展,实现精准扶贫。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通过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利用多种途径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等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深度融合,使高等教育能为当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将有利于贫困地区培育“内生”经济增长能力,加速脱贫。
     4. 推动创新湖北建设。高校作为知识创造最主要的源泉之一,肩负着科学研究、原始创新和技术专利实现的重任,在国家创新指数指标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创新湖北建设的主力军之一。
     三、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一)政府层面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高教强省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信息服务、评估检查、成果奖励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2. 建立激励政策,增强互动意识。政府要加强高校与地方经济互动发展的意识,积极鼓励各高校与地方经济的和谐互动,制定优惠政策,保护产学研合作参与者的利益。不仅要在科研经费、软硬件设施的改善等方面给予高校一定的支持,而且要在政策上给予高校相应的支持。制定科学可行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
     3.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平台。进一步组建高校与企业共享的科技服务信息网络互动平台,引导相关信息走进高校,从而为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友好协作建立沟通的桥梁,促使高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学研究活动与地方经济的需求接轨。
     4. 全方位拓畅成果转化渠道。政府要努力从金融、政策、评价机制等方面全面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整合现有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天使基金”为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对高校、院所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并与财政投入挂钩。高校、院所高级技术职称评聘,参与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必须占有一定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科技人员考评体系,对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积极创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高校层面
     1. 建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评价制度。建立“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考评制度”,定期开展考核,对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表彰奖励。将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学科专业与行业产业的匹配度、毕业生在鄂就业情况等,作为考核高校办学水平和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将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等作为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位授权审核、科研经费、项目安排、财政拨款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2. 发挥自身优势,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要建立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制度,提高高校教师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使高校科研工作密切联系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价值。鼓励自由的科学研究方式,制定合理的科研人员激励方案。
     3. 搭建跨学科平台,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单一学科模式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社会进步的需求,学科间跨越式研究已成为自然科学发展的主要趋势,是科学技术创新成功的必要和有效途径。要组建跨院系的科研团队,组织多样化的跨学科学术交流活动,为开展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保障和支持。
     4. 高校要处理好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与自身发展的关系。高校应坚持自己的办学特色,逐步形成“立足优势,注重应用,结合需求,强化转化”的科技创新工作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企业遇到的技术瓶颈和国际技术发展动态进行不断创新,凸显自己的比较优势,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增长。
     (三)企业层面
     1. 转变观念,积极主动与高校加强合作。企业应充分重视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资源优势,借助高校雄厚的科研实力,积极与高校展开合作,进行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
     2. 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在产学研合作的过程当中,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和外部环境构成一个有序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中各要素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3. 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业”模式。企业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工业”模式,借助互联网平台,促进与高校科研能力的对接。■
     课题组成员:刘国新 史金平   刘吉立 周恩德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