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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进提质 升级增效

积极拓展“银政保”集合贷业务

(发布时间:2016-12-17)

王芝斌

  在“创新湖北”建设中,银行业作为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运行者,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工行湖北分行在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模式上不断探索创新,于2014年初推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银政保”集合贷业务。从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看,这一信贷模式既批量拓展了小微企业客户,又有效控制了融资业务风险。

  一、问题导向:从风险补偿入手

  近几年,工行湖北分行先后成功探索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襄阳模式”、“黄石模式”,推动了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长足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贷款风险问题难以得到很好地解决。如何在加快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同时,有效控制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风险?在过去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时,我们多采取“单户”、“散点”和“人海战术”方式,选择客户带有一定随意性,风险处置因抵押不足而具有盲目性,在经济处于上升期时,风险还显现不出来,一旦经济进入下行通道,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就暴露无遗,因此,各级行都有谈“小”色变之虞。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信息亟待对称,迫切需要找到切合点。运用问题导向的思维,我们从实践中深深感悟到,必须从风险补偿入手,走“集约化、专业化、批量化”拓展小微企业的新路子。在中央政府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的政策引导下,各地政府每年投入到小微企业的各种补助金、贷款贴息等资金达50亿元,虽然促进了部分小微企业的发展,但也有部分资金因投入不准或撒胡椒面而打了水漂,收效不明显。如果把这部分资金集纳起来,成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构建小微企业修炼内功、银行创新管理机制、政府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支持小微企业的“集合贷”新模式,必将有利于集约化、专业化、批量化拓展小微企业,有利于利用政府资源和保险公司的增信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最终达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措施跟进:行内外多方协同配合

  (一)确立思路,敲定原则。“集合贷”业务思路形成后,工行湖北分行首先确定了几条原则:一是降低贷款风险的原则。通过政府推荐客户,保险公司保证,企业交纳保证金或资产抵押,一旦出现风险,政府可利用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化解、处置风险。二是批量拓展客户的原则。通过政府推荐客户,银行接受的是以集群方式呈现的客户。三是降低银行营销和企业融资成本的原则。从银行角度看,贷前调查,因政府、保险公司等第三方的参与,可丰富银行调查的路径;贷中审查,规模化、批量化的融资申请,把单笔零售性质的融资业务变成了批发业务;贷后管理,集群化的融资比分散的融资更易控制。从企业角度来看,批量化作业的融资成本相比散点营销较低。四是企业信息与银行对称的原则。由于政府的参与,有利于银行准确了解企业的经营信息,也有利于企业加强自我约束,达到银行的融资要求。

  (二)制定方案,体现多赢。2014年工行省分行首先与咸宁市形成了合作意向并制定了具体的集合贷方案:由咸宁市政府出具不低于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工行咸宁分行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风险拨备,借款企业按融资额提供10%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抵押资产,保险公司出具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的保单,受益人为银行的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简称“银政保”集合贷。这个方案体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点,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的多赢局面。在咸宁试点成功后,孝感、荆门、随州、鄂州、潜江、恩施、天门、仙桃、襄阳、黄冈等分支行以及省分行营业部江夏支行、光谷支行先后与当地政府组成银政集合贷,目前已达到14个。在此基础上,还衍生制定出银商集合贷、专业市场、产业集群方案25个,基本形成了具有湖北工行特色的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集合贷、专业市场、产业集群新模式。

  (三)强化营销,批量拓户。一是通过政府推荐批量拓户。“银政保”集合贷业务推出后,企业申请踊跃。以孝感分行为例,截至2014年末,共有301家小微企业提出了业务申请,目前已有101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合计投放金额6.53亿元。又如黄冈分行,集合贷业务方案通过审批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有384户小微企业提出了融资申请。二是通过专业市场批量拓户。通过市场管理方的资产抵押,为专业市场内的小微企业增信,有利于控制风险。同时,市场管理方的推荐、担保、风险兜底也有利于批量拓户。目前已审批9个专业市场方案,实现拓户74户,融资余额2.74亿元。如襄阳光彩市场聚集各类小微企业85户,通过市场管理方推荐和银行审查,目前已有40户小微企业在其主办行办理融资业务,融资余额1.48亿元。三是通过产业集群(园区)方案批量拓户。通过集群方案,不仅有利于防范风险,也有利于批量拓户。目前已审批16个小微企业集群(园区)方案,拓展客户53户,融资3.15亿元。

  (四)部门协同,提升效率。为确保业务流程与实施方案相匹配,工行湖北分行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解决问题,授信审批部门在审查审批上给予支持,巡回指导二级分行进行审批;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对“银政保”集合业务在贷款规模上实行白名单管理;信贷管理部门在贷后管理时,加强前提条件的落实和核准,并通过非现场检查,促其合规操作。由于前、中、后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银政集合贷和专业市场、产业集群方案很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一笔贷款从申报到发放由过去的一个月缩短到15天左右,最快的仅3天,深受小微企业好评。

  (五)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经办行与政府(市场管理方)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政府负责组织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强化对违约融资的清收处置工作;要求借款人承诺,未经银行同意不得新增融资、不得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资产向第三方设定抵(质)押担保;与借款人签订托管协议,贷款发放后全部转入借款人银行安心账户管理,并对贷款资金进行监督支付;与借款人签订销售归行协议,约定归行占比,日均存贷比不低于10%;对不良贷款设置警戒线,不良率达到1%时,停止授权审批,不良率达到2%时,停止集合贷业务。同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2014年就开展两次合规检查。到目前为止,实施集合贷和专业市场、产业集群方案的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良好,没有发生任何风险。

  三、效果初现:实现了政、银、企多赢

  (一)契合发展初衷,找到了政、银、企工作的结合点。“银政保”集合贷业务,通过政府、银行共同出资组成风险补偿金,保险公司进行保证、借款人缴纳一定保证金方式,搭建政府增信平台和小微企业池,由政府和银行共同选择企业入池,在一定条件下向入池企业发放贷款,较好地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以及政银发展小微企业工作结合点的问题。这一业务一经推出,就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此基础上,还衍生出银政、银商(会)及与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集群管理方合作的多种形式的集合贷业务,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纷纷予以报道,湖北银监局向业内推广,并在2014年度中国(湖北)金融总评榜中荣获“最受欢迎小微企业融资产品”。

  (二)批量拓展客户,满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截至2014年末,工行湖北分行共制定“银政保”集合贷方案以及专业市场方案、产业集群方案39个,集纳各类风险补偿金10.26亿元,拓户408户,融资20.96亿元。其中“银政保”集合贷,集纳政府风险补偿金6.02亿元,共支持辖内281户小微企业,实现融资15.07亿元。全行小微企业有贷户1595户,占公司有贷户的58.08%,新拓户790户,单边退出646户,换手率122.29%,比年初净增144户,同比多增135户,占公司有贷户净增数的67.29%。

  (三)形成综合效应,带动了其它业务的协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工行湖北分行新增财政零余额账户128个,财政专户46户,存款余额13.64亿元;开设公积金专户23个,新增存款2.69亿元;新增财政代发工资6410人,月均代发额0.26亿元。同时,实现小企业存贷比15.03%,比年初提升7.41个百分点;拓展私人银行客户159户,比年初增加65户;实现代发工资户1061户,比年初增加453户,月均代发额11.85亿元,比年初增加0.54亿元;完成小企业黄金积存交易额2007.53千克,实现收入1061.68万元;完成工银安盛保费额314.65万元,拓展POS商户379户,实现收入225万元。

  四、思路改进: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银政保”集合贷和专业市场、产业集群方案,在拓展小微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方面已显露出较强的生命力和市场号召力,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添了一抹亮色。为使集合贷业务成为银企共同发展的黏合剂,有效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推进创新,增强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原动力。我们从工作实践中深刻体会到,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必须以创新为动力,通过创新寻找出路,通过创新加快发展,通过创新化解风险。“集合贷”业务正是这样一种创新,它运用“大数据原理”和“组织增信原理”,通过政府增信平台,解决小微企业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而探索的一种融资新模式。我们将继续探索创新,更加深耕细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做大做强做优“银政保”集合贷和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园区)方案项下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

  (二)强化管理,完善风险补偿基金的后续弥补机制。集合贷业务主要以风险补偿基金的集纳为前提,拥有充足的风险补偿基金,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在风险尚未显现时,我们就要考虑出现风险后的风险基金补偿问题,以弥补基金因可能出现的补偿而产生的缺额,使风险补偿基金在根本意义上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三)改进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为了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避免简单的一贷了之,我们将引进专业评估公司,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景气指数、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及风险状况进行“把脉评估”。同时,通过集合贷业务,将融智与融资有机结合起来,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发展咨询等金融服务,并根据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为其量身订制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四)搭建平台,寻求集合贷业务更高层次的合作。目前,我们还只是与市州级人民政府开展合作,尚未寻得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今后,一是将争取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全省各级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基金提供再担保,进一步达到风险共担、多方共赢的目的。二是尝试与省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将客户的信息共享、客户的申贷与推荐等环节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最终将全部流程实现网络化。三是争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形成全省统一的集合贷业务,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作者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