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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以铁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王铭德

(发布时间:2016-12-24)

  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正值襄阳决战全面小康、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必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以铁的纪律和坚决有力的举措,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拉紧红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人心背向和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必须始终拉紧换届纪律“红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把换届换出好风气作为一场硬仗来打。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集中换届年往往是不良风气易发多发的重要时段。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严守换届纪律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行动。纪检机关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换届纪律,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维护党纪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切实抓好换届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上好换届纪律课。把严肃换届纪律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题会议、学习培训、舆论宣传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换届纪律入脑入心。要以衡阳和南充“两案”为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三是切实绷紧预防之弦。坚持预防在先,扎紧监督篱笆。对换届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不断“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监督要一竿子插到底,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做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织密监督网。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能破,坚决堵住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歪风邪气。

  二、压实责任,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开展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是全党的共同责任。纪检机关在换届工作中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换届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机关要通过专题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督促提醒各级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抓好换届纪律,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力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就跟进到哪一步。纪检机关要会同组织部门,对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重点督查换届提名人选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三是充分用好巡察“利剑”。今年,纪检机关全面启动巡察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短、平、快”的特点,针对集中换届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的重点是紧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巡察,为顺利推进换届工作打下基础。

  三、严格执纪,决不让违纪者侥幸得逞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武器。纪检机关要以坚定态度和有力措施,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处置。针对换届时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的特点,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力争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回复工作机制,严格回复审批程序,规范回复时限和要求,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凡涉及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都要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是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纪检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决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等行为,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凡是有违反换届纪律的,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全面开展“一案双查”,对所在地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重,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及纪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推动换届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三是严厉惩处诬告陷害行为。以往查处的案例证明,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集中爆发期。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诬告陷害同样违反换届纪律。纪检机关要坚持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苦干实干、改革创新、一心为民的干部撑腰鼓劲。严厉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在换届期间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诬告诽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狠刹歪风邪气。■

  (作者系中共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