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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正确把握敢于担当与遵守法纪的关系 汤红兵

(发布时间:2016-12-08)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因素。十八大以来,反腐出现一个“井喷”期。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有些领导干部变得畏手畏脚、不敢甩开膀子干工作,不敢担当、不敢担责。这严重影响了各领域改革的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要求党员干部要“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不搞‘假大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正确把握敢于担当与遵守法纪的辩证关系,在遵纪守法底线之内,大胆探索,敢于担当,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涉改革险滩,破改革坚冰,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成效。

  一

  法纪是一切行为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但不是“特”在搞特权、搞法外开恩,而是“特”在更加模范遵纪守法,以更高标准遵守法纪。

  底线就是红线、最低标准,是不能含糊、不能推卸、必须坚守的最低要求。领导干部如果不坚守信念,不牢记宗旨,不坚定立场,缺乏抵制错误思潮的自觉性,就可能突破政治底线;如果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是非不清、荣辱不辨、美丑不分,就可能突破道德底线;如果无视法纪威严,经不住各种诱惑,管不住自己的手脚,就可能突破法纪底线;如果为爱好所迷,被情趣所累,让欲望所困,就可能突破生活底线。公权力是国家的公器,决不可用来徇私。为官者千万不能让私欲私念私心私利将公德公义公心公正践踏在脚下,尤其不能让私欲超出底线警戒的范围。如果把公权作为私欲的工具,就会逾越“法纪底线”,就会“触电”、“踩雷”,轻者受伤、重则身亡。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和纪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应对国家法纪常怀敬畏之心,率先遵纪守法,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应时刻做到“心中有法”,时时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处处用社会主义道德检束自己,努力把法纪与道德的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控力和自觉性,慎独、慎微、慎权、慎友。党员干部须谨记,“法纪底线”永远是为官、做人、立业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

  勇于担当与遵纪守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担当是法纪底线内的担当,法纪是担当的保护伞和保障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新时期对“好干部”标准的集中概括。这五个标准中,“敢于担当”是“好干部”标准的“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敢于担当”体现了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感。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要“在其位,谋其政”,始终做到心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时刻怀有干好工作是本职、干不好工作是失职的责任感。

  改革发展事业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推进改革发展遭遇的暗礁潜流风险就越多。没有风险就无所谓改革,不破风险就难有改革的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再次行进到重要历史关头,中华民族已经步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代。推进改革发展,将会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全方位、多领域的探索,需要冲破陈旧观念、落后思维,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谋划改革方案时,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噪音、杂音甚至反对声音;再完善的改革方案都不可能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招致一些非议、谩骂甚至公然抵制。因改革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领导干部有可能遭遇声誉诋毁甚至人身攻击,个别改革试验有可能面临失败的严峻风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凡此种种改革风险,领导干部必须事先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增强改革定力,勇挑改革重担。

  担当需要大无畏的勇气,勇气需要遵守法纪底线。心底无私天地宽,唯有勇气多壮志!领导干部要“身正不怕影子歪”,以“无私者无畏”的坦荡胸怀,敢于担难担险、担怨担屈,无怨无悔、不屈不挠、矢志不渝地推进改革。

  三

  我们要处理好“紧”与“松”的关系,对于突破底线的不法分子,要从严从紧打击,让他们无藏身之地;同时也要营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鼓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勇于改革、锐意创新。

  坚持功不抵过、罪不容赦的原则,从严打击违法乱纪行为。要以铁的制度、钢的措施,确保党员干部不敢逾矩、不能突破底线。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纳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纳入推进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不留漏洞盲点,保证公权力始终为公。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用,发扬我们党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政治优势,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域,加强参与平台建设,完善和创新参与方式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构筑全社会坚守底线的钢铁长城。

  营造容错试错、敢闯敢干的宽松环境,保护、鼓励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改革英雄。回首改革开放30多年走过的历程,宽容失误、敢为人先、敢冒风险、争创一流的开拓创新精神如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开拓创新需要宽容的氛围,宽容的氛围才能激发活跃的创新思维、鼓励先进的发展思维,有抱负者在开明包容的大环境中才能尽展才华。所谓有容乃大、海纳百川,只有开明包容才会出现大繁荣、大昌明的景象;反之,一味挑剔、指责,看不得别人出头露面、容不下创新创造,消极落后的情绪会蔓延弥散,想干事的人会瞻前顾后、心存疑虑、放不开手脚。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改革亦如此。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先行者,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不为他们减压,反而变着法子阻挠、施压,改革创新就永远只能是空口号。

  要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建立“容错、试错”的工作机制,让改革者吃下放心创业的定心丸。深化改革时不我待,当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宽容失误、鼓励探索。为了加快发展,敢闯敢试出现的失误,不要求全责备,更不要乱揪辫子、乱扣帽子、乱打板子。善待失误者,整个社会的创造力才会被激发,发展才会有更多的源头活水。要打造容错试错的工作机制,让改革者心有所依。一个领导干部敢于改革创新,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成损失,只要不违反法纪,未谋私利,可以减轻或免除相关的责任。当然,允许“试错”并不等于纵容“错试”。一方面要善待改革者、宽容失败者、保护创新者,同样也要警惕那些明知是瞎折腾,却要一意孤行、将错就错的“错试”行为。如为高污染、高能耗、重复产能建设项目大开方便之门的“招商引资”,一味追求GDP、盲目铺摊子、违背客观规律大拆大建行为等。这些行为本质上是政绩主义至上、拿民生福祉当赌注的错误行为,绝对不能宽容。对这些打着改革与担当的幌子,却胡乱折腾、恣意妄为的人,要绝不手软狠狠打击。■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