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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强化责任担当 狠抓责任落实 胡小国

(发布时间:2016-12-11)

  今年以来,京山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精神,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强化责任担当,有力促进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做到“三个主动”,摆正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的关系

  县委强化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的意识,正确处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做到“三个主动”,既当好领导者,又做好执行者和推动者,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 主动适应。县委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新要求,及时调整思维,大力支持县纪委对所承担的职能、负责的项目、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除上级有要求的之外,对纪检监察机关不该管的工作一律交给主责部门、不该参与的领导机构一律调整、不该直接参与的事项一律取消。经过对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清理,取消127项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业务工作,仅保留10项,取消率93%。增设两个乡镇纪检监察室,解决乡镇纪检机关专职不专、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资源缺乏等问题。

  2. 主动协调。县委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各级党组织适应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新要求,转变方式方法,主动担责履职,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再监督”,从过多地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向强化对部门履行职责的执纪监督转变。将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10多项监管职责全部交给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主动支持。今年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举办了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做到了全县性会议逢会必讲。要求各级党组织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县委常委带头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做到不干涉、不阻挠、不说情,确保查办案件“两报告一为主”有效落实。今年元至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75件,同比上升56.20%;结案52件,处分党员干部57人。

  二、构建“三个机制”,确保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1. 构建立体化的压力传导机制。按照党委主抓主管、纪委监督协调、部门各负其责、领导人人有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压力传导机制。一是坚持上下结合,做到各级党组织“层层有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和压力一直传导到基层党支部。二是坚持条块结合,做到职能部门“户户有责”。将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细化为6大类44项,分工到55个职能部门。三是坚持总分结合,做到领导班子“人人有责”。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核心,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岗位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 构建清单化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有效推进工作为目标,推行“三个清单”。一是列“愿望清单”,回应群众关切。列出群众所需所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愿望清单”,对照清单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应。全县共征集“愿望清单”812条,己经落实762条。二是晒“负面清单”,优化发展环境。聚焦“四风”,列出26条“负面清单”,各单位对照“清单”逐条查摆,逐项整改,已整改各类问题200多个。三是厘“改革清单”,推进源头治腐。列出18项“改革清单”,推进改革创新,突出源头治腐,推进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点建设。其中,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实现了资金纳入、监管区域两个“全覆盖”,全县纳入监管的单位26个、资金73项15.69亿元,发放对象391万人次,纠错2978件。

  3. 构建多元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倒查追责”要求,加大追责案件查处力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运用纪律处分严格追责,绝不姑息,不搞下不为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领导干部,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追究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等直接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办理责任追究案件8件,追责17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21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4名调整岗位;对4个单位7人评先表模实行一票否决。

  三、推行“三项制度”,促进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常态化

  1. 推行书记约谈制,强化“一把手”责任落实。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方面,各级党组织书记对下级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坚持做到班子成员被纪委和公检法部门立案查处的必谈、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导致越级或集体上访的必谈、不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必谈、选人用人出现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的必谈、因“四风”突出问题被纪委通报或媒体曝光的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必谈、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必谈、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必谈等“八必谈”,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创建廉政“门诊部”,推行干部约谈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在干部约谈中,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推进,全县第一批已约谈18人。通过强化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让各级“一把手”做到对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心中有数、对本单位的落实措施和方法心中有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心中有数。

  2. 推行逐级调度制,强化各级班子责任落实。实行自上而下逐级双月调度工作制,县委书记调度镇(区)、县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县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调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一把手”,镇(区)党委书记调度镇直单位、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通过调度加强督办指导,研究具体问题,推进责任落实。今年县委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例行双月调度3次,各级党组织共召开调度会议226次。同时,通过抓班子垂范,促进各级班子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作县“四大家”班子成员的表率,县“四大家”班子作全县各级班子的表率,各级班子作其他党员干部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个带头”:带头遵守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带头廉洁自律,县委常委带头向全县作出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决不插手工程建设、决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等七项承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带头管好身边人,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常教育、严格管理。

  3. 推行情况通报制,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会议形式向下级组织进行通报,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倒逼机制,促进责任落实。今年县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已通报2次,下发督办通知6份,涉及单位19个,整改问题22个。■

  (作者系中共京山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