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抓教育 立规定 严查处 王铭德

(发布时间:2016-12-1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就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的政治要求。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必须从集中教育、具体要求、严查重处入手,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

  一、以集中教育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当前,我省正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必须注重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一是深化认识抓教育。党的纪律是规范党员行为的“高压线”,不可触碰;党的规矩是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底线,不能逾越。要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危害;接受党纪党规的约束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每名党员干部应担的责任、应尽的本分,从而坚决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丰富内容抓教育。当前,襄阳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努力拓展专项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围绕主题,开展以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坚持转变作风,开展以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党风教育;坚持防控在前,开展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崇廉尚德,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从政道德教育;坚持法治思维,开展以公序良俗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教育。

  三是改进方式抓教育。在宣传教育上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中央和省委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使其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实际行动。要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利用各类新媒体、新技术、新阵地,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开办党纪党规教育讲堂,举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教育课;注重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政德和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意识。

  二、以具体要求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操作性

  紧密联系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守纪律讲规矩具体行为规范,使其简明易行。

  一是认清违纪违规的表现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整体上讲,襄阳市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守纪律讲规矩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表里不一、口是心非;有的自行其是、我行我素;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自律不严、谋取私利,等等。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领导干部违纪往往从破坏规矩开始。有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的忘记党员身份,串联上访;有的根据自身利益,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贯彻落实,不利的就借口地方特殊性搞变通;有的在口头上“爱党爱国”,而在生活中把社会上流传的“政治调侃”、“黑色幽默”当成笑话讲;有的热衷于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推崇“圈子文化”,等等。

  二是探索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化的对策。由于不同层次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因此对不同层次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不同。襄阳市组织谷城县、樊城区、市委党校,通过自查自纠、座谈研讨、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等形式,深入查摆基层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现形式,探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化的对策。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具体化,明确基层党员干部哪些话不能说、哪些事不能做,使不同层次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具针对性。

  三是出台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规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明确的而不是笼统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是管总要求,各地应主动结合基层党员干部实际和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中央要求细化、具体化。襄阳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县乡村负责人座谈、专家研讨、征求省纪委意见,反复修正,初步形成严明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规定。比如,在维护中央权威方面,规定不得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及贬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得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遵守组织原则方面,规定不得超越权限办事,不得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串联上访、非法集会。在服从组织决定方面,规定不得对党组织决定阳奉阴违,当面拥护,背后却进行非议或消极抵制;不得对党组织决定和上级交办事项讨价还价、推诿扯皮、无故拖着不办等。

  三、以严查重处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严肃性

  “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必须动真碰硬,严格执纪问责,必要时把他们清理出党的队伍。

  一是开展常态化督查。纪律的效用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通过常态化督查,让党员干部感受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真正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硬约束、硬要求。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具体规定,组织纪律执行情况问卷调查,获取客观准确数据,综合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向全市通报。把纪律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把能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标准。

  二是开展持续化审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严抓严管,绝不手软,着力解决纪律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形成不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氛围。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重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对这种失职失责行为,必须通过问责加以纠正。对执行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分别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对执行政治纪律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报告、不处置的,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并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三是开展一体化防治。推行“查防一体化”,不断加强查办案件和预防违纪违规的密切协作、统筹联动,有利于实现惩治与预防“双赢”局面。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监督,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违反具体规定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用权上秉公为民,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

  (作者系中共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