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4-21)

万学斌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如何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防止有些问题反弹回潮,克服有些问题卷土重来。这是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问题。现结合个人参加中央第十一督导组的工作实践,谈一些思考和体会。
  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政法队伍的重大职责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政法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过硬政法队伍为目标,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主基调,深入推进政法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提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
  二、必须铸造忠诚警魂,把政法队伍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长治久安。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政法队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省、市、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为政法干警讲党课、作廉洁报告,效果很好。在政法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中,应当深化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精神之钙铸就忠诚之魂。完善省、市、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为政法干警讲党课、作廉政报告制度,把党的宗旨和纪律融铸在干警血液之中。同时,深化警示教育,建立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让干警知敬畏、守戒惧、守底线。
  三、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自我革命,坚决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大特色,就是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集中教育整顿结束后,要始终保持走好“赶考”之路的清醒坚定,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坚决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腐败行为,坚决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要继续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树立“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鲜明政策导向。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施策,务求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健全、完善政法队伍建设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有效衔接机制,实行一体推进,双赢共赢。从扫黑除恶常态化来讲,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一旦发现就坚决铲除,务求实现常治长效。
  四、必须规范政法干警职业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通过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之一,就是少数政法干警的职业行为失范。因此,要围绕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领域、岗位,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落实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政法干警离任从业行为,法官、检察官与法律、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建立动态核查整改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要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市县政法机关任职满5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应当异地交流任职,并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上下级政法机关之间、政法各单位之间、政法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之间交流任职,推动政法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完善、落实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干警定期轮岗制度,有效防止人情干扰,改善执法、司法环境。同时,要坚持强基导向,把更多资源倾斜到基层。
  五、必须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大力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要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执法机关“整改清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建立执法司法问题常态化查究整改机制。持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民事案件违法执行等突出问题。严厉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行为。坚决整治吃拿卡要、逐利执法、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整治滥用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不规范行为。要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做到抓源治本。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体系完备、高效规范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权配置,加强与执法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约管理制度建设,健全程序性监督制度和过程中风险管控机制,完善重要案件集体研究、审批程序确保执法司法权规范有序运行。
  六、必须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主动发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要善于用群众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媒体视角讲好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广泛宣传政法干警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英勇无畏、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正气、时代风采。要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对群众关注的案事件及时回应,对不实报道及时澄清事实、辟驳谣言。对负面舆情及时处置,防止引发负面炒作。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新时代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主题晚会、云上展播等形式,提高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的影响力、传播力。
  

(作者系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中央第十一督导组海南小组扫黑除恶督导专员,十三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湖北省法学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