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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

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

(发布时间:2023-09-06)

姚 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积极探索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统筹谋划,编制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规划、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
  (一)武汉模式。2018年,国家发改委将湖北武汉与上海崇明岛、江西九江一起列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首批创建城市。武汉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成效获国家长江办肯定,武汉的主要经验包括“四个强化”。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强顶层设计。以规划为龙头,统筹生态、土地、空间等要素资源,做好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科学编制《武汉市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四水共治”和科教资源创新驱动等方面先行先试。及时制定《武汉长江大保护滨江带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
  二是突出生态优先,加强系统治理。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前提,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武汉市深入实施“四水共治”,以“三湖三河”为重点,强力整治污水直排和劣V类水体,全力提升重点水体水质。大力实施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出“水岸同治、生态修复、自我净化”为主的东湖生态治水模式。加快实施岸线码头清理整治,货运码头全部退出中心城区,两江核心区码头数量减少61%,趸船数量减少63%。
  三是突出绿色生产,加强转型升级。以发展新技术、新业态为动力,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经济发展能级。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教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0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入选首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入选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四是突出机制创新,加强制度保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完善绿色发展示范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启动长江、汉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
  (二)宜昌模式。宜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划红线、立规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答题意识,从政策、规划和制度入手立规定向,倒逼绿色发展,统筹长江大保护。
  一是发挥规划引领。用好地方立法权,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实施《宜昌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等多个规划,建立比较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开发上线。
  二是优化空间布局。对产业布局、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等实行强制性管控,划定生态管控“三线”。对不符合“三线”管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严格生态功能红线管控。划定化工产业优化提升区、控制发展区、整治关停区和禁止发展区,严控化工产业空间布局,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化工园区,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三是破解“化工围江”。分类施策、压茬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加快工业技改升级,出台《深化工业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促进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在长江沿岸率先启动化工企业搬迁整治、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化工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智能化、安全化、国际化发展。
  四是实施“复绿、增绿、添绿”行动。全域复绿建设生态廊道,统筹实施长江干流岸线生态复绿、公路绿色通道提升等全域生态复绿六大工程。以增色添彩、生态提质为重点,实施城市彩化工程,建设花园城市。
  五是强化长江沿岸生态整治。水岸共治加强系统修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坚决守住山头、管住斧头、护好源头,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态治理工程,努力为长江“留白”,为发展增绿。持续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排污口“三非”专项整治。实施最严“禁渔令”,全面取缔湖库网箱养殖。
  六是创新机制探索绿色效益。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将黄柏河流域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与对沿线县市的水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和磷矿开采计划挂钩,水质达标的得到资金补偿,不达标的则要补偿对方并减少磷矿开采计划。创新资源管控办法,磷矿利用实行两端管控,将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与磷矿资源配置计划挂钩。创新用能权使用办法,出台《宜昌市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对新上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用能实行用能权差别化有偿使用,对关停企业用能权由政府收储。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推行“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民间团体”模式。创新山长制,对城区保留山体分片包干、限期修复、长效管护。
  二、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经验总结
  全省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把修复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调系统思维,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形成了特色鲜明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湖北经验”,有力促进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整体谋划,统筹绿色发展全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构建“1+5+N”的规划体系,擘画生态长江新蓝图。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统领全局,制定“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现代产业走廊、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及文化建设”等5个专项规划,修订完善若干既有的专业规划,逐步构建了统分结合、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指导体系。发布《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一屏一区一地”战略定位(即建设“长江中游生态保护屏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崛起先行区、长江经济带幸福生活宜居地”),锚定“绿色经济体系基本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绿色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和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等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组建长江大保护省指挥部和专项战役指挥部,以项目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高位谋划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新双十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针对全省产业结构不优、传统产业占比较高问题,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重构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湖北制造向湖北“智造”转型。推动数字赋能绿色工业,实施湖北“万企上云”工程,成立湖北5G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湖北分联盟等组织,推广普及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动态化管理。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专业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针对“化工围江”、生态破坏等问题,对症下药,实施“关改搬转”重点工程,在长江沿岸率先启动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化工产业高端化、精细化、循环化、绿色化发展。与关停、转型、搬迁同步实施“植绿”工程,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
  (三)加强制度创新,探索绿色体制机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完善长江、汉江、清江等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全国首创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强化生态保护责任,调动各区保水治水积极性,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和上下游合力治污协作激励机制。建立多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依托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实施将空气质量目标完成和改善情况与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挂钩的运作机制。
  (四)推动金融创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充分把握“中碳登”落户湖北机遇,锚定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依托良好的碳市场流动性,围绕碳金融创新,拓展绿色融资渠道,在全国首创了碳资产托管、碳质押贷款、碳现货远期、碳基金等碳金融创新业务,促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强化绿色金融政策保障,围绕绿色信贷、绿色直接融资、绿色基金、碳金融等方面搭建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框架,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以低成本资金优势精准支持绿色企业融资,创设“鄂绿融”“鄂农融”“鄂创融”“鄂微融”等产品,发放“绿保贷”,扩大绿色贷款规模,助力绿色企业稳定发展。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建设湖北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出台湖北省绿色征信基本数据项指引等操作细则,保障全省银行机构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共建绿色金融体系。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