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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根本遵循

(发布时间:2023-10-25)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分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全面阐述和部署,深化了对“三农”工作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明确了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
  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一要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不动摇。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三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短板。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国际格局加速演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必须保持战略清醒,不断夯实农业农村这个基础,稳住“三农”这个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后院”。二要优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把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三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保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提高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的用人导向,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本领强的“三农”干部队伍。健全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选优和培训,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让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中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国家发展的‘定海神针’”,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要保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定力。我国稳定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但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在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变、稳增长任务繁重等严峻复杂形势下,粮食安全问题不容轻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方针,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潜能,提高粮食产供安全水平。二要守牢耕地红线,充分发挥政府保护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加强政策性保护和投入力度,改革完善粮食价格机制、补贴制度及收储制度,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搞好粮食储备调节,让农民种粮、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提高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三要狠抓种源安全,着力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实施种源安全战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组织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把牢当家品种,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突出抓好主粮生产,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走粮食高质量发展之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三、让农业优先发展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一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抓好粮食等重要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特色农业,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科技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着力提升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二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突出抓好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加快实现农业由总量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三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紧盯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自主技术创新突破。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四、让农村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有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要有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两个方面要同步发展。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强调要一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让农村吸引人、留住人。一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更多要素和服务下乡,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均衡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特别要统筹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农民就地就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二要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乡土风貌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使农村不断美化、绿化、净化,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三要着力庚续发展提升农耕文明。加强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支持民间优秀戏曲技艺文化、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无形的乡土文明传下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家风民风、村规民约建设之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新时代农民新风貌,让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四要不断创新完善乡村治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建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增强组织凝聚力,激发治理内动力,提升群众服务力。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大力推广“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用法办事情、解难题,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实现乡村善治,让农村社会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五、让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紧迫最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重视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一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完善保障措施,通过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民务工技能、强化农业支持力度、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等,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二要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加强农民培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农民素质,确保“三农”事业后继有人。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战略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加快构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力基础和保障。三要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推进户籍、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全方位促进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包容融合,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让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生活得像市民一样幸福。
  六、让“三农”发展不断充满活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必须深化农村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强调“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向改革要活力”。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让农民分享更多成果,不断激发“三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土地承包权长期稳定,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民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自愿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二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改革试点,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三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积极性。做好“三农”工作,既要为了农民,又要依靠农民。政府不能搞强迫命令、替农民决策,而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制度创新、政策激励、教育引导,充分激发群众内在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共同缔造中实现乡村振兴。

(执笔:刘盛华,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肖玉明,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