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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07)

                                                                                                                              秦尊文 李兵兵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仅强调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各项改革中的核心地位,而且明确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主题和主线,表明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和市场关系、对市场对于资源配置作用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决定》中的这些思想,对当前湖北省深入推进思想解放、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顺畅、边界不清晰,政府的权力过大、管得过多是制约市场作用发挥的根本因素。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严格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必须转变职能,还权于社会和市场,减少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和不正当干预,让企业和个人真正成为微观决策的主体。

  近年来,湖北围绕政府转变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了大量工作,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交给市场。2012年,湖北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2013年湖北又取消和调整了14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缩减至287项。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湖北目前已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3个。下一步,要贯彻《决定》精神,建设“三个政府”。一是“有限政府”。政府要从干预市场具体行为领域中逐渐退出,只管理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提供好区域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二是“法治政府”。政府应依法行政,保证政府在运用权力、履行职能和行政规模上都受到法律的限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制约。三是“高效政府”。政府应节约成本,注重效率,集中有限的资源做好政府应该做和能够做好的事情。

  《决定》明确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宏观调控。要完成宏观调控任务,政府要更多的从战略高度谋划,做好近期中长期规划,引导国民经济发展。要深化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对湖北来说,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如下领域:一是通过调节市场供求总量,确保重要商品的供给以及物价的稳定;二是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加快产业升级与“两型”产业发展,以达到产业结构与生态环境优化的目的;三是通过实施“两圈两带”、“一主两副”等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土地与重大基础设施的集约节约利用,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加大对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竞争权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决定》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满活力的必然要求,而完善产权保护则是保障这一要求得以实现的基础与前提。《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这一表述从政策上明确了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产权这一要求。

  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方面,要将国有资本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强化国有资本管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方向转变,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提高国有资本的股东回报。为此,必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积极推进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实行制度创新,使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现代公司制度的财产组织形式中相互渗透和融合,使股份制逐渐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要继续加大推进力度。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非公有制企业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发展还有待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民间资本进入一些垄断行业仍面临“玻璃门”、“弹簧门”等困境;在重要生产要素的获取以及监管和法律环境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存在差别待遇。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为此,必需从政策和法律两方面着手,消除各种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隐性壁垒,使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竞争的起点和过程上都能真正公平。

  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保障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其核心和难点在于清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壁垒,包括确立合理的市场规则、完善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等。

  最近几年,湖北以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为平台着力清除市场壁垒,产生良好反响。2012年9月20日,《湘鄂赣三省工商行政管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汉签署,“鼓励三省企业跨省投资兴业。成员方企业到其他成员方投资并控股开办公司,可依全体股东需要,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投资控股方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和字号”;“允许一省内登记的企业迁转到其他省份登记,相关省登记机关应提供迁转服务”等。去年7月1日,湘鄂赣皖四省工商部门在湖北签署了《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和《湘鄂赣皖12315平台联网技术方案》。跨省消费纠纷异地受理快速转办机制将实现全覆盖,四省通过这一互通平台,还将逐步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和跨区域消费侵权案件协查机制,定期互通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要深化学习领会《决定》精神,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是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合理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统一性,即是否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因为企业只有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进入市场,才有可能使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遵循普遍性的行为规范,为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奠定坚实基础;才有可能对各种市场信号作出正常反应;也才有可能自觉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重点是改革和完善资源性产品、垄断行业及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真正通过更加合理有效灵活的价格杠杆,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种要素市场,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近年,围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清除市场壁垒,湖北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包括对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各类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与湖北省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等,促进了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同时,财政政策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国家通过预算、税收、公债、补贴等手段熨平经济周期波动,推动实现宏观管理的目标。《决定》要求“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从湖北实际出发,继续实行“县财省管”以及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等作法。“县财省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市)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增强了湖北县域经济的活力。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了“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这一改革从2013年开始试点。要逐步调整完善、扩大试点范围,并向全省县市财政推广,解决资金分配中的人为因素,真正让县市的实际需要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

  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按照《决定》要求,“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是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7类。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为促进上述领域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为此,《决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这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要按照《决定》要求,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通过税收调节,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高档消费品的消费。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税制统一、税负公平与平等竞争。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健全财政支持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全国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工程建设政策以及支持产业、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要实施“绿色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确保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财政的环保支出集中于那些“外部效应”较强的市场失灵的领域,诸如公益性很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跨流域的江河湖泊治理,环境保护的基础科学研究等。同时,积极拓宽融资途径,多渠道筹集治理环境所需的资金,如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通过财政支出引导非政府部门增加对环保的投入等。对于政府机关的办公场所,以节能设施改造和提倡减少浪费为财政支持重点。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进行政府节能采购,各政府机构必须采购有“节能”标识的产品,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以此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逐步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采取建立政府引导资金、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使社会资本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能取得合理回报,推动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社会化运作。

  五、顺应经济全球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符合国情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开放型经济体制,但是体制建设不平衡性问题还比较突出。这种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外贸体制改革较快,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相对完善,内陆地区相对滞后;企业适应开放型经济的转轨步伐较快,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为此,《决定》提出了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三个方向:一是放宽投资准入。当前我国投资准入管理存在准入限制较多、内外准入标准不一、政策性调控过多等问题,不符合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原则,也不符合更深更广范围扩大开放的要求。放宽外资准入,应坚持以国际惯例和规则为借鉴,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要着眼于在更大范围引进吸收国外资金、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更深层次融入国际市场,开放一般制造业领域;着眼于提高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重点强化服务业的外资准入管理。要积极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二是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主动适应国际新环境、提高应对能力的一种积极尝试,目的在于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打好自由贸易的基础,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三是扩大内陆沿边开放。要创新内陆加工贸易模式,推进整机生产、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发结算在内陆地区一体化集群发展,使内陆地区成为沿海加工贸易链条的承接地。要统筹推进内陆地区国际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东南亚、中亚、欧洲等地区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发展江海、铁海、陆航等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这些都给湖北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首先,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内资和外资相结合,全方位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坚持以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为主,不断扩大使用外资规模。采取境外上市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地扩大境外融资。注重处理好使用外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使用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延伸产业链条和增强配套能力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外商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生产基地和地区总部,支持外资金融保险担保等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努力开拓外资并购、BOT、转让经营权、海外上市、产业基金等利用外资新形式。

  其次,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经贸合作区。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鼓励建立外派劳务基地,打造外派劳务品牌,开拓国际劳务市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企业,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提高国内母体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培植外向型龙头企业,着力培育能够进入全球跨国采购体系的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推动境外矿产资源、农业资源勘探开发等资源开发;推动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境外工程承包,承揽境外大型工程,开展总分包业务对接合作,开发国际工程市场。

  再次,打造并利用好对外开放平台。一是依托内河航运等优势,整合阳逻港、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等资源,向国家积极申报设立武汉自由贸易区。二是要充分利用好湖北在区位、交通、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建设好开放通道,重点经营好“汉新欧”国际班列,将武汉建成为湖北及周边省份向中亚、西亚乃至欧洲商品出口的集散地,融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三是以各类开发区、示范区为平台,特别是利用好“湖北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战略平台优势,积极吸引国际和东部沿海地区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作者分别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