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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论改革共识的凝聚深化

(发布时间:2016-12-07)

                                                                                                                                    王洲洋

  改革共识是人民群众与整个社会对于改革的总体看法、基本观点和共同态度。改革共识能否凝聚深化,关系到改革开放大业是否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强劲的精神动力和广泛的社会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这要求我们下大功夫凝聚改革共识,确保在新的改革征程上,继续保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思想意志、共同的实际行动,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大任务如期完成。

  一、保持改革意志的坚定性

  《决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回首改革开放伊始,我们不能不佩服邓小平同志改革的决心之大、意志之坚。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月有一段精辟的讲话:“近三十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现在要横下心来,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就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着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扭着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由此可见他改革的意志何等坚定。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必须不惧风险、不畏艰险,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胸怀中国梦,一路克难行。

  二、坚定改革目的的人民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了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生态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更公平更广泛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些都非常鲜明地凸显了一切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目的。这也非常明确地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态度作为改革的指挥棒,人民高兴的事情全力去做,人民希望的事情设法做好,人民不满的事情主动改掉,人民反对的事情坚决不做。坚决反对假借人民名义进行改革实则谋取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及个人私利的行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深入反对“四风”,始终保持良好作风,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增强改革推进的协同性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广泛性、深刻性、复杂性前所未有。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制,全面深化改革就很难推进,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为此,《决定》特别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对各项改革的系统性、关联性、耦合性研究。如,《决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但其他各方面改革也要与之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合。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穿到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之中,积极推动各方面改革围绕这一目标来推进,努力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

  四、强化改革步骤的有序性

  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必须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抓住事关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求取得突破,牵引和带动其他各方面改革,从而确保各项改革协同、有序地向前推进。要注意遵循认识发展和改革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把握大局、扎实推进。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积跬步致千里,积小胜为大胜。对条件已经成熟、各方面要求强烈的改革要加快推进,对涉及面广、需要中央决策的改革要加紧研究提出方案适时推进,对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对一些需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需要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研究、尽快启动。要建立健全领导改革的责任机制,制定好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好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的程序不乱、步骤不乱、秩序不乱。

  五、扩大改革参与的社会性

  改革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决定》提出: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等,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和主张,突出了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必须把群众作为推进改革的主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人们的创造热情,真正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的力量进一步挖掘出来、释放出来。制定改革方案要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遇到改革难题要虚心向基层和群众请教问计,切不可只靠少数精英关起门来搞改革,更不能异想天开、凭主观愿望拍脑袋行事。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发挥专家学者在改革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改革建议。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协商,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改革上来。

  六、增进改革角色的互换性

  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以科学理论武装而进行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必须革陈旧观念的命,革不合理制度的命,革利益固化的命,这些都是在革自己的命。这就要求我们既当好改革者,又当好被改革者;当好改革的促进者,不当改革的阻碍者。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勇担历史重任,服从大局,敢于牺牲,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自身做起,以天下为公的胸怀和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改革。始终坚持从全局看问题,出台重大改革举措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全局需要,是否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而不是只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利。坚决克服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七、适应改革创新的无限性

  《决定》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是靠创新驱动的,创新从来不会止步。这就告诉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改革创新能力,尤其要大力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创新的能力。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创新思维的力度,决定改革开放的空间、深度和广度。要深入到文化层面解放思想,深入到灵魂深处转换思想,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发展文化,不断培育有利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文化土壤,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要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把那些党性强、改革意识强、创新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人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强学习和实践,争做改革的表率、创新的表率,努力使自己成为善于领导改革开放的行家里手。

  八、保障改革环境的宽松性

  《决定》指出:“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和创业环境。创新支持创业、服务主体的各类措施,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广大干部营造宽松、宽容的工作环境。全面地、客观地、辩证地看待改革人才,不以成败论英雄,大力倡导容错意识,更好地激励干部在改革中勇于探索,攻坚克难,使改革在探索中前行、在容错中求进。各级党委要一身正气,做到有胆识骏马,无畏护良才,敢为事业用人才,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警戒庸懒者,惩治腐败者,形成人人争着抓改革、个个自觉比贡献、万众一心谋发展的生动局面。

  九、确保改革风险的可控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改革……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同时又强调“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立场,排除各种干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确保改革不变质、不走样。在各种风险考验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既切实增强战略定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又坚决守住底线思维,守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条底线,反对任何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图谋。始终坚持“以我为主”,该改的坚决改掉,不能改的坚决守住,牢牢把握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减少改革失误带来的风险,降低改革成本。

  十、落实改革评价的群众性

  《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改革是否成功,只能由群众来评判。这就要求:改革的决策要由群众来认可。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反映群众愿望,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握和处理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群众不满意的改革方案不能实施。改革的过程要由群众来监督。改革方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向群众公开,让改革在阳光下进行、在大庭广众下操作,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改革的成果要由群众来共享。直面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聚焦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弊端,让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在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时,要“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仔细考虑群众利益如何保障。改革的得失要由群众来评说。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时,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尺度。干部的优劣要由群众来评价。尊重群众的话语权,让干事者有机会,改革者有舞台,不让空谈改革、投机取巧的人得好处,不让锐意改革、群众满意的人受委屈,真正把善于推动改革发展的好干部选拔上来。■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党建办副主任)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