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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辑

以流域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4-26)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我省仍处于宏观政策加持窗口期、疫后恢复成势见效期、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期、区域实力整体提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目标,积极助力经济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深刻把握流域综合治理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的新机遇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这是全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纲领性、统领性规划。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定不移的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在实处,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抓出成效,切实扛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湖北的历史责任。
  (一)深刻把握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流域综合治理”的核心理念就是突破传统空间观念,坚持流域统筹、单元控制、底线保障、系统均衡,着眼点是破解长期制约湖北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重点针对“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水安全风险高,水环境压力大”等问题,精准发力、对症施治,充分体现了国家所需、湖北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的有机结合。
  (二)深刻把握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带来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从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实施强县工程行动、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等三项行动八个方面对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将进一步引导和倒逼各地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为新时代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带来新的机遇,激发新的动力。
  (三)深刻把握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所强调的统筹方法。切实抓好“六个统筹”,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湖北是生态大省,是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重要生态屏障,担负着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线、高压线,要以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底图”切实保障先行区建设的“蓝图”。二是统筹好生态和经济。要锚定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三是统筹好减污与降碳。围绕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等领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四是统筹好流域和区域。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片区,实行流域统筹、单元控制、系统均衡,加强流域区域之间的协同协作、联保共治,增强治理合力。五是统筹好城市和农村。着眼促进乡村振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六是统筹好节奏和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坚持以流域综合治理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高湖北生态环境质量
  2023年,要努力实现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89.3%,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0.3%以内,全省国考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持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一)以稳住经济大盘为目标,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大碳市场,有力保障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深化武昌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正面清单企业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建立全省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清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实施。全方位推进生态省建设,争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再创佳绩。
  (二)以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为重点,系统实施长江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片区为单元加强流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三磷”污染防治、排污口整治,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统筹做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东湖、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湖泊保护,积极服务武汉新城建设。
  (三)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精准开展水质提升攻坚,建立重点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地块管控,积极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四)以建立完善督办交账机制为抓手,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严的决心、严的尺度、严的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和整改工作,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全面启动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五)以强化风险排查整治为手段,坚决守住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加快完善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和安全预警机制,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与服务“两个100%”要求。加强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核辐安全。严格落实“一案三交”,推动群众信访办理精细化。
  三、对标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新要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应对新形势、对标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数字信息化赋能,建设政治硬、业务强、作风实的环保铁军。
  (一)强化改革创新,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大力落实《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构筑大环保格局。编制《美丽湖北建设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深化推进美丽湖北建设行动。颁布并实施三大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动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联防联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宣传,讲好湖北生态环保故事,引导公众全领域、多层次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开展“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
  (二)强化数智建设,增强科学治污能力。紧盯生态环境突出短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进一步探索厅校、政企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央在汉单位及省级相关部门合作,积极破解全省当前环境治理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全面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信息化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织密“一张网”,建成水陆统筹、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升“一平台”,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建设,打造全省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强化生态环境业务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应用。形成“一套图”,以湖北省环境质量改善决策支持系统为载体,充分利用长江大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数据资源,生成覆盖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生态环境各领域的生态环境要素图和综合功能叠加图,服务生态环境决策管理。
  (三)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环保铁军队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思想根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环境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廉洁奋进,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绝对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