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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稿

构建引导和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

(发布时间:2016-12-07)

                                                                                                                                     王中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能否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作出了重大部署,是指引互联网发展方向和依法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快构建互联网管理新体制,努力形成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网络管理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紧迫课题

  当前,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信息传播技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能否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提出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既包含对网络舆论工作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又体现对新形势下网络舆论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标志着党对网络舆论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网络舆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1、互联网已成为舆论传播的主阵地,必须加强正面引导。随着网络媒体的社会化、移动化快速发展,它的信息发布、舆论传播、社会动员功能在不断凸显,从根本上改变着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互联网作为传播工具,谁使用它,它就为谁服务;谁按传播规律使用、使用力度大,谁就占主导。当前,我国网民近6亿人,手机网民4.6亿多人,微博用户3亿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很少或基本不看纸质媒体,而主要从网上获取信息。舆论信息受众在哪儿,舆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面对多变、混杂的信息舆论场,必须加大引导和管理力度,用主流信息占领网络阵地,抢占信息化时代的网络舆论制高点。

  2、网络信息海量,传播主体多元,必须依法维护传播秩序。在“网民都是信息舆论传播者”的信息化形势下,信息传播权不再是网络媒体的专利,个人、机构都有传播权,传播主体多元,信息形成海量。在网络“人人都是记者”的状态下,网民通常是一个人完成信息传播,其内容导向完全受个人主观判断和意识所支配,“文责自负”成了“文责难自负”或“不负责”。网络上发布和传播信息缺乏编审环节,没有“把关人”,是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特点之一。正因为网络信息内容真伪难辨、传播迅速、受众面广,极易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进而可能给个人、组织、国家的信息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必须依法规范传播秩序。从现实情况看,网上信息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信息传播的公共性、匿名性、便捷性,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他们将网络作为犯罪工具,或肆意诽谤、或敲诈勒索、或非法经营,甚至人为制造舆论风暴,致使一些虚假的、低俗的、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蔓延。

  互联网已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将其作为对我实施渗透攻击的主渠道,鼓吹所谓“网络自由”,企图利用互联网“扳倒中国”。在国际大背景下,真实的、虚假的,理性的、非理性的,正确的、错误的各种舆论在网上叠加,造成传播秩序混乱。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网络法制建设,用法律手段、管理制度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使互联网法律法规进一步适应网络管理的新要求。

  3、亟需进一步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互联网经过先发展后规范,在管理上走过了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实行切块式管理的历程。面对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网络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博、微信等快速普及,有的重复管,浪费行政资源;有的管不到,形成管理盲点,迫切需要整合机构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

  二、着力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要求我们要一手促繁荣、一手强管理,把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1、壮大网上主流舆论。网络媒体是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是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是党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要坚持用网为主,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遵循网络传播规律,精心组织网络主题宣传,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大力增加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的网络传播,真正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平台。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上道德建设,积极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把发挥网络服务功能作为壮大主流舆论的重要举措来抓,如实施“民生服务上网工程”,开设网上行政、民生微博、网络问政、对话等,使互联网成为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成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汇集民智、凝聚民力、为民服务的重要渠道。运用互联网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电子商务、招商引资、交通安全、健康咨询、科技服务、金融理财等,努力使互联网为湖北深化改革,“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2、加强社会热点的网上引导。热点引导关键是讲真话、讲真理。对网络舆论监督要欢迎,对切实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误解要及时回应关切,平等沟通交流;对突发事件引起的舆论热点,要快速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准确把握网上舆论引导的方向和重点。对各类社会思潮、各种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析事明理、释疑解惑,澄清误识,引导舆论。对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要主动设置议题,把握好时、度、效,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把公众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

  3、切实提高网上舆论引导的质量和水平。适应网络传播规律,不断改进网上舆论引导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等新传播技术,通过互动式参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以公正诚恳的态度引导热点舆论,用群众鲜活的语言及生活中生动事例说理释疑,不断增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

  三、走依法管理网络社会之路

  依法管理网络社会,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管好用好互联网的重要遵循。

  1、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维系社会运转、保障社会和谐的核心要素。网络空间作为信息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管理。只有明确在互联网领域法律保护什么、禁止什么,明确网络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权责关系,才能更好地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只有与时俱进加强网络社会法制建设,让法律法规不断适应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才能更好地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保障国家和公民的信息安全。因此,互联网管理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大法律建设和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法规覆盖网络运行各环节和全过程。

  依法管理互联网也要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制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拥有互联网法律最多的国家。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出台《计算机犯罪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加强网络安全法案》等130多部法律法规,涵盖互联网的方方面面。英国的《调查权法案》、日本的《犯罪搜查通信监听法》、澳大利亚的《联邦政府互联网审查法》等,均授权国家机关对互联网信息进行管理。

  2、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已制定30多部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专门立法与其他立法相结合、涵盖不同法律层级、覆盖互联网管理主要领域和环节的法律体系。201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保护公民信息为重要内容,为加强网络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总体上看,互联网法律与网络发展要求还不适应。我们要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和修改配套规定,强化不同层级、不同方面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不断提高网络管理法制化水平。

  3、实施“底线管理”。要依据法律对信息传播设置底线,不能突破网络管理底线。否则,网络传播秩序就会混乱。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依法管理互联网就是要守住法律底线。前不久由网络名人共同提出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信息真实性”等网络信息的“七条底线”,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要坚持“底线管理”,依法打击传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有理有利有节同有害网络信息进行斗争。

  四、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

  《决定》提出要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这是针对互联网管理弊端作出的重大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无论什么职能的网站,只要传播新闻,就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大管理投入,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快掌握网络管理的主动权,切忌让网络管理权边缘化。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成为熟练运用现代传媒的行家里手,努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执政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2、整合职能,形成管理合力。互联网从技术到内容再到网络安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按照互联网运行规律形成管理合力。要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要摒弃狭隘的管理思维,打破部门利益藩篱,整合技术管理、内容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职能等,进一步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快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努力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

  3、强化举措,提升管理效能。守土有责,守土必须尽责。落实好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域名注册和IP地址备案管理相关制度,推进网络“实名制”,确保互联网站和手机网站域名注册信息、网络行为主体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互联网站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网站的定位,规范管理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业务。■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省网管办主任)

  责任编辑:余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