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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讲究方法保脱贫

(发布时间:2017-03-12)

                                                                                                                                     邹进泰

  总结回顾我省脱贫攻坚一年来的历程,经验众多,弥足珍贵,值得肯定的重要一条就是工作方法的不断探索创新。

  在精准识别上下功夫。一是确保扶贫对象建档识别准确率。在扶贫过程中,首先在识别标准上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深入细致做好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复核认定和建档立卡工作,变“面上掌握”为“逐户摸准”,确保一村不漏、一户不落。由此,湖北在全国首创精准识别数据审计,根据审计的问题,进行数据大核查、大整改。二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制定扶贫对象退出验收指导意见和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实施办法,严格开展扶贫对象退出管理,确保退出精准。三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水平。在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上实行有进有出,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情况,定期认定调整,使脱贫农户及时退出,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使建档立卡数据动态管理日常化、长期化、制度化,确保扶贫对象真实准确,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在精准帮扶上下功夫。由于我省贫困人口基数大,致贫原因复杂,在精准帮扶上必须因人制宜、因户施策。各地市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纷纷出台了“N个一批”的精准扶贫政策。在产业扶持上,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通过送技术、送种子(种苗、种畜)上门、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帮扶,以及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了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利川市毛坝镇茶产业、长阳县的魔芋产业、英山县的旅游产业、孝昌稻虾综合种养产业等都带动了贫困户的持续稳定增收。在教育救助脱贫上,对于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地出台各种政策,通过落实学龄前托幼帮扶、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高中助学补贴、职业教育助学金补贴、大学教育扶持等多项帮扶措施,以保证因学致贫户的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带动全家脱贫。在医疗救助脱贫上,通过大病救助全覆盖、慢病医护保障等帮扶措施解决就医问题,对于残疾人中无劳动能力的、有部分劳动力的分别予以区别对待,帮助实现脱贫。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上,湖北首创“交钥匙工程”,并针对偏远山区、居住在土坯房、土窑洞以及危房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促进就业等措施实现脱贫。在民生兜底脱贫上,对接上级政策,创新保障方式,提标扩面,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包括五保供养、低保保障、特困人口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对象稳定脱贫。

  在精准扶贫考核验收上下功夫。过去由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考核往往是硬指标,而扶贫工作考核却相对较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口头上十分重视减贫工作,但在实践中存在扶贫主体责任不清、扶贫机构缺乏权力与手段、扶贫工作人员不稳定、扶贫工作成效缺乏考评等现象,影响了各级政府和人员开展减贫工作的积极性。2016年,全省在精准扶贫考核工作上,一是将精准扶贫专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和省直部门履职尽责考核体系;二是开展省、市、县一级对一级、上级对下级的考核;三是启动第三方考核机制,发动和利用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等社会机构进行第三方考评,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四是对扶贫考核成效靠后的市县进行约谈、问责,从而有力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展开。

  尽管2016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必须重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不断改进方法,以确保到2019年我省精准脱贫任务顺利完成。

  进一步提高精准识别水平。针对部分贫困村存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不完善等现象,要进一步规范精准识别程序,采取民主评议、证件审核、村级公示等方法综合评估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不错评、不漏评,及时更新、修改贫困户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健全贫困户相关档案资料,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和退出准确水平。要强化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完善精准扶贫的信息网络系统,探索构建集信息查询、决策指挥、痕迹记录、过程监管、成效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促进精准识别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按照“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贫困户脱贫标准,制定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脱贫验收标准和办法,扎实开展贫困户脱贫销号评议、核查、申报、公示、评估、审核、认定等工作。

  有效提升特色产业带动能力。有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过度依赖补贴,产业市场主体不强,带动农户脱贫的辐射能力还非常有限,虽然农民合作社基本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但与贫困户之间尚未建立紧密的产业合作关系,仍以简单、松散的买卖与服务合作关系为主。由此,要选准扶贫产业,立足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综合考虑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要注重提高农民合作社的带动能力,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通过提供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提升农产品的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能力。完善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等模式,抱团入股参与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提高贫困户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业合作组织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强化脱贫后续扶持政策落实。部分贫困群众是依靠“短、平、快”产业或者临时性政策等实现快速脱贫,增收可持续性不强;部分无劳动技能或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致贫的贫困户,除政策性补贴、社会救助以外无其它有效帮扶措施,返贫可能性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注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结合,更加注重贫困地区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应保持原有扶贫政策的连续性,继续加大产业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新型经济主体培养,继续在新农合二次报销、教育补贴、社会保障特殊政策等方面给予脱贫人口后续扶持,为脱贫群众创造更多的致富“源头活水”,让贫困户能够稳步脱贫、避免返贫。

  加强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我省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资金需求大,资金缺口大,特别是贫困山区县的投入成本和实施难度都高于平原地区。部分贫困村扶贫项目资金落实力度不够,存在到户资金延迟发放、落实缺位等现象。由此,要坚持“精准扶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对到村到户到人财政性资金的县级整合使用力度,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项目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估等,促进财政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秦巴山片区减贫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春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