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本刊特稿

本刊特稿

以科技创新引领“创新湖北”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11)

                                                                                                                                     王东风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是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省十次党代会将“创新湖北”作为“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科技创新在“创新湖北”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是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湖北实现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目标的核心动力。

  一、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全面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湖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应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要求,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市场环境,整合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1.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一是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每年集中50%以上的项目经费,支持5条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二是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特点采取差异化方式给予支持,对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共性技术类的技术创新采取前资助方式进行支持,对创新平台建设采取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对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和孵化器建设项目采取目标奖励方式进行支持,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支持。三是实行财政科技资金竞争性分配。按照绩效优先、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绩效目标评审等方式,规范使用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2. 推动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作为科教资源大省,我省科技资源封闭使用、重复投资、资源浪费的问题比较突出,据对省内37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单位所拥有的由财政资金购买、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共有1466套,总价值近15亿元,但设备年利用时间平均不足30天,对外服务机时平均只有4天。2014年以来,我们着力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力度,鼓励使用财政性科技资金购置的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和民营企业、民办科研机构自购的仪器设备全部加入省大型仪器共享协作网,并对协作网入网仪器设备提供单位,依据其入网仪器设备数、设备原值、服务运行机时数、样本数,给予绩效补贴。

  3. 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撬动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进一步扩大省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设立“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湖北省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在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的在孵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与全省科技管理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孵化器等建立合作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统还平台”和“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担保平台”,筹建贷款风险池、担保保证金池。

  4. 建设新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围绕我省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高新区,建设面向行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新型产业研发组织建设道路,着力破解高校、科研院所管理体制的机制性、结构性障碍,逐步形成以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分工合理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建设期内,以委托研发项目、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补贴等形式给予稳定支持,鼓励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以培育科技创新主体为重点,全面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截至2013年底,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只有2196家,仅为广东的1/4、江苏的1/3;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到5000家,仅占全省300余万市场主体的1/600。科技型企业总量偏少,企业技术创新意识与能力薄弱,科技创业企业动力不足,是制约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最大短板。为此,2013年以来,我们大力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着力优化科技企业创业条件与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生快长。

  1. 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功能。以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承载科技创业的核心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孵化器创业服务工作体系,在省级以上孵化器建立“科技企业创业服务站”,在高校建立“服务科技创业联络站”,开通“湖北省科技创业服务热线”暨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线服务网络平台。启动“湖北省3A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工作,以“单位面积在孵企业数”、“新增企业数”等指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功能、服务主动性和服务成效进行考核和择优奖励。

  2. 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服务科技创业企业。通过改革科技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金等的分配方式,引导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各类资源向创业一线聚集。开展高校服务创新创业绩效考评,对考评排名前列的高校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使用省仪器共享平台网入网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检验检测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检测费用补贴。免费向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开放省科技信息共享平台。

  3. 加大对科技创业企业的项目扶持力度。扩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设立 “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重点支持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和海外归国留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

  4. 建立行业龙头企业与科技创业企业联动创新机制。定期组织龙头企业到相关专业孵化器发布研发计划、配套产品需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在孵科技企业,将行业龙头企业服务科技创业企业绩效作为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及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创新支撑实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十二五”以来,我省科技成果产出数量、质量总体均有明显提升,2013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18.7亿,较上年增长78.51%,居全国第六位。但是,与科教资源大省的优势地位相比,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1. 营造最优政策环境,给科技成果转化“松绑”。2013年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制定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及5项配套实施细则,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突破性改革,赋予科研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将其收益比例由过去的70%提高到99%。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较,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最优越,管理程序最简便,定价机制最开放。但是,政策环境只是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之一,不能解决成果转化的所有问题,还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进一步调动成果所在单位和成果持有人的积极性、提高技术成熟度与市场价值、提升企业承接能力、优化技术市场环境等。

  2. 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重大尖端成果就地转化。调研数据显示,我省有近20%的重大科技成果受资金不足制约而未能实现转化。这些成果大部分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重大尖端成果,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一旦成功转化,可以带动形成一个新兴产业。目前,中央财政以及上海、江苏、陕西、河南等省均有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我们将积极争取设立“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专门用于支持重大成果在本省转化,通过财政资金注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共同分担科技成果转化投资风险,同时整合各方资源协调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有效模式。

  3.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体系,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创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完善集科技信息服务、技术转移对接、科技投融资、网上技术交易等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体系。按照细分行业专业领域建立科技成果、专利、人才数据库,免费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向经营专业化、功能投行化、收益股份化、信誉品牌化方向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

  四、以完善科技管理服务体系为支撑,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按照“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省、市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全省科技行政管理组织体系比较健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宏观统筹、横向协调,纵向联动,整体推进的科技管理工作格局,是促进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创新湖北”的重要保障。

  1. 建立健全科技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体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分割,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要求,充分发挥省科教工作领导小组、省科技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全省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完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联系协商机制、责任分工机制、政策执行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监督机制等,提高决策效率和宏观管理水平。

  2.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科技工作联动机制。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执行力,推动科技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建立思想认识统一、规划目标协同、项目统筹协调、资源信息互通、政务互动顺畅的省市县科技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等重点工作,并将相关指标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将全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和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

  3. 科学制定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动员全省科技部门“增强战略定力,保持竞进状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谋事能力,对湖北科技体制改革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系统谋划。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建设、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条件资源共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民生和社会领域科技发展、高新区转型升级与创新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确定未来3-5年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作者系湖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