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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三产融合”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8-09-08)

吴 刚 张 丹

  近年来,湖北各地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产融合”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机制
  三产纵向融合,实现农业生产与消费市场的连通。农村一二三产业通过纵向融合,构建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将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连通起来,也将产业链上的部分增值收益留在农村,促进农民增收。总体来看,湖北农村三产纵向融合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立足农业的顺向融合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以农业合作社为基础,立足农业生产,向农产品加工业、销售、餐饮、农产品物流等二三产业顺向延伸。如湖北郧阳松针蛋专业合作社建立的饲料生产加工—松针鸡养殖—松针蛋加工销售—鸡和蛋深加工—鸡粪转化有机肥的完整养殖产业链,壮大了合作社规模,增加合作社效益,带动更多的农民在产业链上发家致富。第二种是依托农业企业的逆向融合模式,即依托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向前延伸,在农村建设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如湖北土老憨集团通过与当地农户签订柑橘收购合约,使得分散的柑橘生产得以集中并保证了其自身原料的供给。同时,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品牌+基地联农户”的运作模式,通过建设精品示范园,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
  三产交叉融合,实现农产品供给与消费结构变迁的对接。在市场机制引领下,各产业之间从技术等要素的渗透、市场需求信息的共享开始,发展到产品生产之间的协作、组织形式上的交叉融合,最终形成新的商业模式与产业业态。近年来湖北积极探索交叉融合:一是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形式,使得农业在环保、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经济价值得以显化,湖北各地涌现出大量生态农庄,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名片。从2010年到2015年,湖北乡村旅游经济保持着年均20%的高速增长。二是随着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催生出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以及农村电子商务、产地直销、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比如,湖北联合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研发“楚合商城”手机客户端,依托汉货网开辟“楚合商城”移动互联网电商平台。目前,线下建有1898家“楚合商城”实体连锁店;线上有447家合作社、971个品种入驻“楚合商城”网店,为全省合作社累计提升销售额超过10亿元。
  三产空间融合,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农村“三产融合”改变了城乡分工的固有形态,农村不再单一地向城市输出经济要素,随着二三产业在农村的广泛布局,大量资本和生产要素回流到农业、农村,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与城镇化得以协同推进。一方面,以农业产业化集群或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重点生产基地为配套区的农业产业集聚模式,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空间叠合、集群集聚以及网络发展。湖北全省3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平均每个园区吸纳1万多名农民就业,既对农村腹地形成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也对当地城镇化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以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承接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外包服务,帮助农户解决农业劳动力转移后“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比如,洪湖市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农户提供包括育秧、机耕、机播、打药、机收、烘干等涉及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各类服务,并通过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构建了全过程监管体系,节约了劳动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深化“三产融合”助力湖北农业供给侧改革
  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培育机制。一是按照2018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合理规划本地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培养具备生产、管理、销售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二是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开展农产品采摘、网络销售、“农超对接”等形式多样的市场销售模式,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与市场消费需求对接。三是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和精品农产品示范基地,带动农户和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进行标准化生产。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完善要素投入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使土地流转信息实现及时收集、及时发布、广泛共享,实现更高效的信息资源配置。二是完善金融支持机制,支持涉农组织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贴息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信贷支持。进一步创新农村贷款抵押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尽快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积极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为农民合作社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三是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充分发挥湖北农业科技资源优势,搭建科技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研院所、农业高校进行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另一方面建设农业信息化平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管理,推动“互联网+”行动,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使农产品供给与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创新产业链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除了订单农业外,可以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者兴办农业企业,也可以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创办合作组织,推进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使参与各方成为利益共同体。此外,还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提供诸如生资垫付和技术指导培训等服务,促进相互合作与协同发展。二是注重利益联结过程中的规范性,使得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引导建立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合作共赢关系。
  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法规,让各项政策真正落地。一方面充分了解农村三产融合过程中的瓶颈制约因素,分类施策,使得各类政策措施能够解决产业融合现实困难,比如,探索废弃地利用,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在用地制度上破解土地使用瓶颈。另一方面广泛宣传国家和湖北支农惠农政策以及促进产业融合的各类政策,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简化政策落地程序,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作者单位: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本文系湖北省党校系统2017年度调研课题(2017QSD11)〕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