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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时间:2016-12-11)

                                                                                                                                王宗军   张振政

  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与实践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刻变化,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占GDP的比重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足千分之一,发展到目前东部发达省份高达80%。改革开放以来非公经济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由复兴到快速成长,再进入调整直到全面发展的四个阶段。

  (一)1978年-1984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复兴时期。改革开放以前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政府片面追求所有制的“一大二公”,长期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及长达十年的浩劫使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1978年党和国家开始拨乱反正,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时期非公经济发展特点为:(1)发展速度快,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采取雇工经营。与个体经济相比,私营企业是雇工经营;(3)区域发展不平衡。从地区上看,原有集体经济力量较雄厚的地区,专业户较少;商品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专业户也不多;而原来集体经济不强、商品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专业户较多;(4)农村个体工商户多于城镇个体工商户;(5)规模比较小;(6)主要以运输业为主。

  (二)1985年-1988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快速成长时期。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非公经济全面推进,迎来第一个发展高潮,具体表现为:(1)个体私营经济快速成长,规模不断扩大。至1998年,注册登记的城乡个体工商户1452.7万户,从业人员2304.9万人;(2)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该时期是乡镇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乡办企业增加了2万多个,个体和联户办企业增加了1600万个;乡村集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乡办企业平均59人,产值575.8万元,而个体和联户办企业规模较小。

  (三)1989年-1991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调整时期。1988年国家物价改革冲关,引发了改革开放以来首轮经济过热,加上乡镇企业无序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逐渐增加,国家开始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另一方面,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政治和经济形势都不利于非公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受到挫折,出现较大的回落。个体工商业的户数和从业人数,1988年底分别为1453万户和2305万人,1989年同比下降了14.15%和15.8%。到1989年6月底,私营企业为9.06万户,1990年6月底下降到8.8万户。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前,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出现了大幅下滑,处在曲折徘徊的阶段。

  (四)1992年至今: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全面发展时期。邓小平南巡极大地唤醒了民众的经商意识与热情。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七大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一系列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导下,非公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高潮。这一时期我国非公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为:(1)非公经济多领域发展,过去主要分布在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此时开始向重化工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发展;(2)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参与国有资产重组的政策障碍基本消除,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非公经济发展的方向;(3)中西部地区的非公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中西部经济增长加速;(4)非公经济逐步向国际市场发展,随着国家放开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非公经济进出口业务发展迅猛,速度不仅高于全国,也高于外商投资企业。

  二、湖北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与实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非公经济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湖北省非公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全国非公经济发展这一大背景,可以参照全国非公经济发展的历史分期,再用湖北省的具体实际加以验证。总的来看,湖北非公经济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湖北省非公有制经济的恢复发展阶段:1978年-1992年。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开始以城市个私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湖北省肩负多项改革试点任务,走在全国改革试点前列。对外开放向纵深迈进,开始设立经济开发区,1984年将武汉东湖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点区;开始启动引进外资工作,1986年引进湖北省第一条电视生产线。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湖北省非公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78年,湖北省个体工商户只有7000人,到1987年底,湖北省个体工商户接近50万户,从业人员约50万人。私营经济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全省已经开始形成国营、集体、个体、私营经济并存的发展格局。同全国情况一样,湖北这一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湖北地区民众的思想观念受到束缚,在姓资姓社上争论不休,放不开手脚,湖北省非公经济发展与一些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所以,从1989年下半年到邓小平南巡之前,湖北省的个体私营经济遇到了严重的挫折。

  (二)湖北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02年。十四大深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湖北省加快了非公经济的发展步伐。1993年湖北省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在孝感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成为湖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里程碑。1995年湖北省在第二次个体私营经济会议精神指导下,颁布了《湖北省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条例》。1998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赴浙江考察非公经济发展情况,随之召开非公经济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定》。湖北省民营经济在此阶段发展非常快,两个三年发展计划提前两年完成,私营企业户数由1992年的2127户发展到1997年的38998户,在全国的位次由第19位上升至第9位;个体工商户户数由1992年的59万户发展到1997年的186.1万户,在全国的位次由第12位上升为第3位。

  (三)湖北非公有制经济的科学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发展非公经济,为湖北非公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活力。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非公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十七大开始把非公经济的发展提高到战略地位,湖北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非公经济进入全面科学发展阶段。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湖北省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有资本开放。这期间湖北省非公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民营经济拉动GDP的增长,非公企业的就业率贡献日益突显,非公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并作出了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这不仅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政策待遇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二是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形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三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四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五是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要打破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六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七是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八是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九是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十是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十一是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十二是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一系列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同时也对政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机构改革,严格绩效管理;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政府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环境的缔造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重点应体现在三个方面: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规则;调控宏观经济总量,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要求政府做好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国家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把市场的职能范围充分让位于市场;健全自由竞争、独立产权和生产要素流动的制度保障,保证各类经济主体能够依法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通过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科技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深化投资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在更多领域消除民间资本的进入壁垒,破除束缚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性障碍。

  湖北省应当充分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机遇,大力发展非公经济。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勉励湖北加快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这是赋予湖北改革发展的新定位、新内涵、新使命。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湖北省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大机遇。湖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同时湖北省对政务环境进行了大力改善,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大力弘扬“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之风。

  四、湖北省加快推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考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以民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13321.7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4%,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2.6%,贡献了全省75%的税收,提供了全省80%的就业岗位;截止2014年8月,全省企业总户数70.6万户,民营企业54万户,占总户数的76.5%,个体工商户300万户,增长11.6%。全省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5家,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18家,居中部第一。民营企业经营领域已经从一般的加工制造业向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持续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日益紧密,取得明显成效。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湖北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湖北省加快推进发展非公经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一是区域位置优势,湖北省作为中部腹地东连安徽,东南邻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为邻,北接河南。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重要作用;长江中游经济带是以武汉为中心城市,向东向南分别呼应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打造国家规划重点地区和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此外湖北省拥有发达的交通网线及借助高铁网线形成的4小时城市圈,因此湖北可以充分利用中部六省战略支点这一契机加快发展非公经济。二是产业发展优势,其中食品、石化、汽车、钢铁机械、电子信息产业均已迈入千亿产业行列。三是科教人才优势,湖北全省共有两所985工程大学,七所211工程院校,高等本科院校32所,独立院校30所,高职高专51所,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300多家,国家级科研机构数量居全国第4位,同时孕育出了一大批在新兴产业创造出巨大成就的企业家,如“微信之父”张小龙、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中国最优秀的天使投资人” 龚虹嘉等,强大的科教人才体系为湖北省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续航力。四是自然资源优势,湖北省水资源较为丰富,长江流域横穿全省,拥有“千湖之省”的美誉,同时也是水力发电大省,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三峡大坝位于境内。

  (二)解放思想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消除国退民进或者国进民退的此消彼长式对立竞争观念;树立“国”“民”共进、共同发展的合作意识;转变社会安逸求稳心理,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消除偏见,一视同仁对待两种经济形式。

  (三)放开准入制度。一是市场准入制度要与湖北省的就业政策相对应。市场准入政策要充分考虑到湖北省的人口状况和劳动力多的大背景,准入既要强调竞争性和科学性,但同时又要充分保证湖北省的就业安全和充分有效的就业数量。二是市场准入制度必须与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相配套,市场准入与技术引进相配套。市场准入政策的制订,要依据WTO的要求,实现公平、公正和合理。在市场准入政策的制订中,要强调技术优先的原则,要通过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手段,使进入中国的国外产业逐步实现由产品引入型向技术引入型转变,不断的提高技术引进和高技术产品的引进在整个产业引进当中的比例。三是建立独立的市场准入监管机构。对配额、贸易许可的审批,应逐步由独立的监管机构予以监督,以此保证市场活动的公正和公平。要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将部分政府的管理职能下放给协会、商会,真正发挥其参与市场协调、监管的职能,并实现与国外市场准入管理的一致性。

  (四)发展混合经济。破除所有制界限,加大兼并、联合、重组力度,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大企业。提倡和支持国企、民企合资合作、兴建新项目、组建新公司,根据行业产业的实际状况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资本股权在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加快竞争性领域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造,通过国有股减持、增资扩股、股权分置、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一步吸纳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及境外资本。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合伙、合作、股份制改造,吸收包括国有股、社会公众股及外资股入股、参股,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化程度。鼓励地方国有企业与央企、外企和民营企业联合重组,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保值增值。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五)促进要素流动。只有要素能够自由离开收益低的地方,流向收益高的地方,才能使要素收益在空间上逐渐趋于平均。如果阻止要素自由流动,在要素过剩的地区要素的收益必然很低,要素的所有者必然很穷;而要素短缺的地区其收益必然很高,要素的所有者必定暴富。因此要奠定公平竞争的大环境, 把市场配置资源落到实处;逐步取消户籍限制,鼓励人才跨区域流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人才跨行业流动;充分利用武汉九省通衢、横贯东西的地理优势,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商品要素流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有效释放社会低效冗余资源。

  (六)加强金融财政税收支持。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科学设定财政转移支付的因素及权重,使转移支付更加公开透明。二是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多层次、多样化融资需求,注重发展熟悉当地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法人银行。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可持续运营机制。加快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加强监管、坚守底线,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七)培育创业环境。相对于成熟企业,初始创业者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有限,时间成本、融资能力、市场开拓等对创业成败影响甚大。目前,湖北省的创业环境仍有待建设,政府首先应在制度创新上努力,以最终形成一个有利于创业、民众乐于创业、保护创业的社会环境。改善目前的创业环境主要有以下措施:加强创业教育宣传,优化社会文化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创业金融环境;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业孵化水平;加大人才引培力度,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八)大力扶持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湖北省应该充分依托自身的区位、产业、人才以及自然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柱产业相关配套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提升我省在全国新兴产业布局地位的核心载体,成为率先发展、辐射周边、联动全国、面向世界的科技经济引擎。

  (九)打造产业集群。湖北省应当按照集约程度高、规模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的要求,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建设,力争壮大支柱产业、促进提升千亿产业、跨越发展新兴产业,并通过规划引导、典型示范、项目扶持等具体措施实现产业集群的大力发展。同时加强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平台、行业协会平台、中介机构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研发平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

  (十)注入环境活力元素。加强沿江、环湖环境设计与开发,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为打造美丽湖北指明方向。切实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强化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打造美丽湖北奠定基础。不断深化污染减排,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努力降低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积极研究规划与决策的环评管理机制,坚决遏止无序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和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

  (作者分别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