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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6-12-12)

                                                                                                        ——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吴琦

                                                                                                                               本刊记者 曾洁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去年6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纪检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中央精神,我省及时制定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当前,我省纪检体制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将推出哪些重大改革?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吴琦同志。

  记者:吴厅长,请问当前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对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何重要意义?

  吴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来解决制约反腐败成效的深层次问题,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了重大部署,这对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整体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单独列段和较大篇幅,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检体制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纪律检查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探索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顺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意义重大。

  第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中央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的基础上,将“从严治党”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招,就是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反腐败主体责任不明、机构职能分散、工作合力不够、查办案件受到牵涉太多等诸多问题,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仍然艰巨繁重。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只有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制约反腐败成效的体制机制问题,尤其是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改革举措,才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根本性胜利。

  记者:请问我省纪检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吴琦:纪检体制改革是在顶层设计下推进的。去年6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纪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和时间进度作出了安排。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我们及时制定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构筑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到2020年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纪检体制改革任务。围绕这一目标,一要加强各级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二要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三要实现纪检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记者:我省是如何研究部署和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的?

  吴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高度重视纪检体制改革工作。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调,“这是党委必须担起的政治责任”。涉及纪检体制改革的相关方案、改革举措,省委都直接拿在手上谋划和推动;设立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并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担任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提高其权威性。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2014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3次、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先后5次审议研究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和相关制度,及时制定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改革项目任务分解表,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改进省委巡视工作,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日常监督等7个方面规划了35项改革措施,目前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对各项改革工作制定了时间进度表,逐项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请问这些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如何?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琦:一分抓部署、九分抓落实。一年多来,我们按照改革年度计划,坚持立行立改,取得了一批改革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一是协助省委落实主体责任。我们先后10次协助省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会议,传导责任压力;协助省委制定了我省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促进落实主体责任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省纪委先后进行3轮督导,3次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件。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跟着学、照着做,抓本级、带下级,逐步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协调出台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和分工的意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司监督职责,不再参与其他业务分工。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和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进行约谈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巡视组长库,实行一次一授权,加强省委巡视工作力量,改进巡视工作方法,推进巡视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777个,精简率为91.4%。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省、市纪委直接负责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的人员编制分别占到了机关总编制的65.8%和70%。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明显加大。去年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四风”问题6564个,处理党员干部83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9人;共初核线索13184件,立案10301件,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乡科级干部1937人,同比分别增长48.3%、83.9%和90.6%,移送司法机关6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6亿元。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过去的一年,省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正风肃纪,着力推进自身‘三转’改革,成绩斐然,为湖北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记者:您刚才提到我省巡视工作形成了有力震慑,请介绍一下巡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吴琦:巡视工作是反腐败的一把“利剑”。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了52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新一轮巡视全覆盖,完成了对武汉、宜昌所属的31个县、市、区的全面巡视,开展了对4个省直单位的专项巡视。巡视的频次、力度、强度前所未有。通过巡视,发现作风、纪律、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1100多个,发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667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审查市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49人、其他干部339人。

  总结我省巡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中央确定的巡视方针,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二是不断创新巡视方式,坚持巡视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把握工作规律,综合运用各种巡视手段,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深挖问题,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信访线索、专业人员、技术手段等方面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四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巡视组责任意识,促进巡视组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揭露问题、敢于反映问题,确保巡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记者:请您谈谈下一步我省如何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吴琦:今年是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动体制、改机制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出台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加强对市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巩固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三转”形势下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是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和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报告制度,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制度,把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到实处。

  四是改进巡视方式,继续保持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巡视机构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制度,发挥好巡视机构的监督作用。省委巡视机构将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力量、提高频次、扩大范围,加大专项巡视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省属国有企业巡视的全覆盖。

  五是继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我们将继续聚焦主业主责,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纪检体制改革的“硬骨头”,我们已经列出改革清单,具体细化为17个重点项目任务。目前,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方案等一批制度和改革方案,均拟提交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启动,力争早日见到成效,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湖北实施、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紫 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