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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湖北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0-05-31)

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遵循。
  湖北是农业大省,农村资源丰富,但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农作物秸秆未能有效利用,有机质下降,生态环境压力巨大。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举措,推动农村能源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农村能源产业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亟待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推动农村能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发展基础良好
  生物质能开发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年规模化能源化利用秸秆33万吨,试点示范效果初显。建成大中小沼气工程9126处,户用沼气301.08万户,入户率达到27.63%,沼气设施保有量和入户率长期处于全国各省市区的前五名。风能、太阳能、微水电占可开发资源量的比例约为26%,安装太阳能路灯42734盏,乡村覆盖率达55%,缓解了乡村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夜间照明供电紧张局面。
  沼气工程建设数量居全国第二。2018年全省沼气工程数量达到9126处,位于全国第二位。全省“三沼”综合利用已达1300多万吨,沼肥综合利用面积1300多万亩。“五个一批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点打造了“111示范工程”,目前示范区内农民家庭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达到8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形成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环境清洁、农民生活美好的绿色村镇生态家园示范典型,建成了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高。种植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速,“五化”综合利用率为90%,近十年来每年增长1-2个百分点,秸秆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不断提质增效。养殖业粪污处理转化显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78%,实现了养殖场畜禽粪污的“内循环、零排放”,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节能减排效应突出。通过减少薪柴砍伐增加绿色植被覆盖面积40万公顷以上。顺利启动农村沼气CCER项目,累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221万吨,节约122.4万吨标煤,对全省节能减排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全省省柴节煤灶和节能炉保有量达到602.28万户,民用清洁燃烧炉具普及率上升到95%以上。
  市场主体逐渐成长。2018年,全省各类农村能源产业共有企业67个,从业人员875人,总产值25001万元,固定资产71603万元,利润总额4873万元。培育出一批知名生态能源产品制造企业,如湖北蓝焰公司、枝江迅达集团已成长为产值过亿元、税收过千万的行业龙头企业,东风公司特种车辆公司生产的沼渣沼液专用抽排车,已推向全国20多个省市。
  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全省共建设乡村服务网点5161个,覆盖全省60%以上的农村能源用户;有1.75万名沼气技工持证上岗,开展建池到管护全程服务,并成功打造我省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湖北沼气技工”。农村能源服务主体大胆探索市场化、可持续的长效运行机制,先后总结出“网格化服务模式”“托管式服务模式”“融合式服务模式”和“联盟式模式”等模式。为保证户用沼气进出料和维修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术合乎规范,我省修订下发了《湖北省农村能源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预案》,组织编写了全国首个《小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并总结提炼出湖北省农村能源建设“十大模式”,供各县市学习、借鉴、推广。
  二、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全省有1000多万农村居民的用能问题仍未解决,加上已初步解决问题的1400万农村人口需要提高用能质量,可以说,农村能源市场很广,进一步发展农村能源产业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空间广阔。沼肥的使用在我省仍有很大的空间,我省大田作物面积446.6万公顷,亩均化肥使用量21.9千克,果园、茶园、菜园等大规模经济作物总面积约195万公顷,果蔬亩均化肥使用量105千克,蔬菜亩均化肥用量50千克。据测算,建设一处日产500立方米的沼气工程,每年可生产沼肥9125吨,按氮素折算,可减施273(氮磷钾总量占约3%)吨化肥,沼液作为生物农药长期施用,可减施化学农药20%以上。通过“三沼”综合作用,将沼液沼渣施用返还于种植业,减施化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费用支出,增加农民收入约27亿元。我省是农作物秸秆资源大省,常年农作物秸秆总量3500万吨,扣除直接还田、作为牲畜粗饲料、食用菌基料和造纸造板外,可利用总量为1760万吨,但能源化利用的农作物秸秆不到1万吨,仅占0.05%,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城镇化对农村清洁能源需求加大。随着我省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居民对清洁能源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至2019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61%,新型城镇对集中供气、供热、采暖用能的要求水平更高。据调查发现,我省农村居民家庭的能源消费正快速由煤炭消费为主转向煤炭、天然气、液化气、汽柴油、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消费格局。我省利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只有42.3%,发展空间巨大。在性价比方面,每立方米户用沼气价格仅相当于天然气价格的三分之一,管道入户的方式又比液化气或是蜂窝煤更加方便使用。
  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能源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随着城乡垃圾分类制度的深入实施,我省也将建立更加完备的垃圾分类长效运行机制。目前,我省在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已经具备一定基础,通过加快发展农村能源建设,我省必将在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展现更多作为。
  三、着力推动湖北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
  提升农村能源产业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是推动湖北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此,可考虑将强化农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作为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之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又一场硬仗,并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生态能源产业发展与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三大革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快农村能源发展职能整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两个方向”要求,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发改、财政、建设、能源、环保、科技、扶贫等相关资源,聚焦农村能源产业发展,细化分工,落实职责。优化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加强职能整合,实现项目管理“九龙治水”向“一盘棋”转变,催生机构改革的“化学反应”。
  加大农村能源事业发展资金投入。要继续加大省、市、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投入增长保障机制。支持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实现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可以在全省选择一两个能源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畜牧大县(市、区),整县推进创建生态能源产业示范县,建设“三大工程”:适度规模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生态能源产业示范工程。同时,选择一两家具备条件的专业化企业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和后续服务体系,支持鼓励沼肥生产消费,确保《湖北省农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新提供优质沼肥1400万吨的要求落实落地。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文件关于加快畜禽粪污能源化、肥料化利用的要求,明确沼肥可享受有机肥相应优惠政策。实行投资抵免所得税及财政补贴等减免措施降低沼肥生产成本,支持企业生产。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农户等消费者扩大对沼肥产品的消费。加强生态能源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碳化等技术,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实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完善农村生态能源社会化专业技术服务与管理体系。着力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推动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逐步建立。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湖北沼气技工”等品牌进一步叫响。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