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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执法+服务”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0-06-01)

咸宁市政府研究室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咸宁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高科技的绿色产业,全市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达12个。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行以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为内容的“执法+服务”模式,在严格执法监管的同时,甘做服务的“店小二”,当好企业的“贴心人”,大大降低了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改变了过去执法部门“坐店经营”的思维定式和执法主体对象“猫鼠游击”的局面。2019年,全市大中型企业均没有发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没有一家环境信用“黑牌”企业,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了环保手续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数量较2018年下降了3.5%,环境信访投诉量较2018年下降了14.7%。
  一、围绕“首要目标”,创新方式方法
  坚持把助推绿色发展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的首要工作目标,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出台了《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方案》《“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执法服务活动方案》,将执法关卡前移、执法重心下沉,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的方式,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保姆式”“解剖式”“体检会诊式”的“执法+服务”模式,重点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会查、不到位、不规范”和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达到为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目前,已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2个、“绿牌企业”12家。2019年共组织开展23次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驻点执法服务活动,帮助21家大型企业和27家具有发展潜力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解决环保难题,推动10家驻点执法服务企业投入资金2.6亿元用于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二、强化“两种意识”,实现互促双赢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引入“执法+服务”的理念,在驻点执法服务的过程中,明确要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加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的配合,让执法人员在专家的指导下开展执法监管,与专家共同探讨企业环境监管问题,充分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需求,避免执法过程简单粗暴,不随意要求企业紧急停产、停工。以服务意识的提升带动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敬业精神的提高。二是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在“执法+服务”活动中,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通过组织召开民企对话座谈会、开展企业环保业务培训等形式,引导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2019年,全市没有发生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被投诉的事件,没有发生“一刀切”的现象,两家大型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三、抓好“三个环节”,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抓事前主动服务。在以往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对环保手续办理程序不熟悉、对重要的环保管理要求不知晓,导致执法工作效果不佳。为此,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方案》,成立20支企业环保帮扶小分队,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作为活动重心,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宣传讲解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面了解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企业环保管理状况,告知其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为企业解读相关生态环境政策标准,让企业知标准、明规范,并帮助企业培训相关管理人员,避免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抓事中常态监管。结合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将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发现的环境问题记入环境监管档案,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且及时主动整改到位的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减少企业环保守法成本。对现场发现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即锁定证据,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是抓事后规范执法。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配套使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加重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推动环保守法成为常态。同时,加强对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进展缓慢的,采取工作约谈、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行政措施,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量与2018年相比呈现双下降趋势。
  四、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争取政企双方支持。针对部分企业对“执法+服务”活动的不理解、不支持,联合市经信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召开政企对话座谈会,征求企业家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建议或意见,促使其积极配合驻点执法服务活动。二是争取多方技术支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自身难以解决的专业问题,积极寻求上级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让他们共同参与现场执法,帮助企业查准、查深、查细环境问题,为企业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改建议。如,在全省率先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环保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参与“执法+服务”活动,第三方团队进驻企业2到3天,帮助企业全面查找各种环境问题。三是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积极对外宣传“执法+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社会满意度。组织中小企业到“绿牌”企业、大型企业参观学习,营造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栏目编辑:贺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