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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分层包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黄汉桥

(发布时间:2016-12-07)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实施“壮腰工程”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壮腰工程”推进的力度统一、协调并进。与2010年比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均实现位次前移、份额提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两年倍增”,占全省份额由2.7%上升到3.3%。

  一、分层包保,强化责任,夯实尽职履责工作基础

  按照“下管一级、分层包保、统筹协调、强化责任、严格追究”的工作原则,实行领导干部分层包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包保范围,形成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作表率、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包保责任主体。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包保负责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包保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其上一年带队检查的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问题整改不落实不脱钩,确保各责任主体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责时做到全程督导、全面负责、全力以赴。

  二是明确包保责任内容。根据每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制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将重点任务合理分解,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以及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促使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

  三是改进包保责任方式。为有效促进包保责任制的落实,改进包保责任方式,促进“三个转变”,即由听汇报到督促问题整改的转变,由单一负责到整体联动的转变,由查处问题到预防问题的转变。市委、市政府领导到联系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检查工作时,必须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必须检查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必须督办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包保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密切关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提出建议,有效促进和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二、创新方式,强化监管,汇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引入企业过程管理方式方法,发动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全程检查、全程考核,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是坚持网格化监督,突出全面性。将全市所有党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划,划分为八个区域,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定期对责任区域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同时,对口联系单位不定期到联系点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并采取公布联系方式、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巡查工作,并及时向市委提交工作报告,有力增强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坚持过程监督,突出经常性。建立“两卡两书”提示督办机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以“提示卡”的形式,提醒其牢记和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承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每月以“督办卡”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向市委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下发“两卡两书”15份,督促整改有关问题15个。

  三是坚持第三方评价,突出广泛性。大胆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导社会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依托市长热线、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品牌栏目,进行反腐倡廉满意度民意调查、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纪违规问题举报;依托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意见;依托荆州市个人实绩考核系统,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网上作承诺、亮问题、晒业绩,接受群众考核评分,不断拓展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参与评议的形式,提高社会评价的公信度。

  三、注重考核,严格奖惩,完善追责问责工作机制

  大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认真研究责任追究、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存在的问题,构建切实管用的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量化考核制度。坚持每年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县市区、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突出考核内容的个性化,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为7大项目、19项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的评分标准,被检查单位按分数进行排名,评定档次,实现考核结果由定性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转变。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个一”检查考核办法,即:一听(听取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一会(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一评(大会进行民主测评),一谈(个别和集体座谈),一查(抽查下属单位),一访(个别走访),一看(查看有关资料),一公布(公布检查组联系方式),一书(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被检查单位),一通报(将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效。

  二是建立双查双审双究制度。建立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双查双审双究机制,切实解决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在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过程中,既对违纪违法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又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一并进行调查,一并进行审理,一并进行责任追究。没有实行双查双审双究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2013年以来,重点围绕公车私用、违规公务接待、滥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5名县级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三是兑现奖励惩处制度。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探索奖励激励办法,对年度责任制考核的先进单位给予精神奖励。两年来,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征迁安置和信访维稳等工作一线提拔重用了一批干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进行约谈,当年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职务调整;凡是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单位,当年在各类评先等活动评比中,均实行“一票否决”。2012年,对3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资格。■

  (作者系中共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