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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胡超文

(发布时间:2016-12-2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认识高度、过硬的工作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一、推动看齐意识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思想认识偏差问题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为全党树立了标杆。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决心信心、力度措施和作风态度等方面都要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始终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通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铲除基层的“蚁贪蝇腐”,用铁的事实击碎反腐败斗争与群众利益无关论;通过整治“乱作为”向整治“不作为”延伸,问责“为官不为”行为,追究懒政怠政现象,让能者上、庸者下,用激发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击碎反腐败让干部不作为论;通过严查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行为,整治“吃拿卡要”等各种腐败现象,创优发展环境,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用持续的经济增长击碎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论。清醒认识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依然严峻复杂的现实,充分认识基层群众对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切要求和更高期待,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心在基层。基层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者。要把握好落实主体责任“四级递进论”,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县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抓好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这些“关键的少数”,促使其牢固树立“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的理念,切实担起“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和“必当之责”;充分调动和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最基层的党内监督责任,把监督网络延伸到基层组织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结合实际建立和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做到责任体系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督查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执行到位,不断形成责任链条的闭环效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推动党纪教育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纪律意识不强问题

  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既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员干部正己修身的终身必修课。必须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守党的纪律“底线”,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在心上;借鉴“普法”的教育模式开展“普纪”教育,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整合各方面力量,掀起热潮,形成声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知晓度的测试,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促进纪律教育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在深入持久上下功夫,做到木鱼天天敲、紧箍咒常常念,促使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纪律。

  四、推动“打虎”“拍蝇”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基层腐败问题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把中央、省委“打虎”的决心、力度和气势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县乡基层纪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扛起监督责任,不辱使命,排除干扰,敢于“亮剑”,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形成全面从严的高压态势。既要下猛药,也要治病根。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在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加大治理力度,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五、推动纠治“四风”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反弹回潮松懈问题

  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严重侵蚀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党群干群关系十分紧张。县、乡党委要发挥好关键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职,重点解决发生在基层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基层作风顽疾,深入纠正“四风”,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要依靠人民群众,畅通举报渠道,搭建监督平台,加强对乡村干部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紧盯年节假期和干部婚丧喜庆关键时刻,早打招呼,层层设防,动辄则咎,保持“知止、不敢”的高压态势;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密切注意基层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释放党纪严于国法、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反弹、回潮;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用权,克己奉公,一心为民;把纠正“四风”这篇文章往深里做,充分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社会不断朝着海晏河清的目标迈进。

  六、推动问责追究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同志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党内问责追责,不仅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更是破解压力层层递减问题的“不二法门”。结合全面从严的新要求,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委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的任用、绩效、奖惩挂钩。围绕“四种形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提醒扯袖、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发挥问责追究这个“撒手锏”作用。通过问责追责,倒逼基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一岗双责”的签字背书、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督导检查、调度推进、考核评价等机制,促进基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

  七、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压实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把省委巡视的威力和效果向县乡基层延伸,大力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使巡察制度成为巡视制度的必要延伸。巡察工作要体现从严的全面性,无盲区、无禁区,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六大纪律”为抓手,实现从严的压力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向所有党员“全覆盖”;要体现运行的规范性,坚持高标准要求、高标准组建、高质量运行,向中央、省委巡视做法看齐,借鉴经验和制度成果,从巡查工作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路径方法、制度设计、落实查办、事后回访等方面形成较为系统的操作程式;要体现执纪的严谨性,对所有问题线索要“大排查、大清理”,推动市县乡基本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要体现机制的长效性,坚持用好巡察成果,分类处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扎好制度篱笆,防止问题复发。■

  (作者系中共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