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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能力和水平刘业发

(发布时间:2016-12-24)

  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正式进驻以来,我们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一步,我们要不断学思践悟,牢牢紧扣“四个五”,持续提高派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树牢“五种意识” 。一是派驻意识。由于派驻机构干部长期在驻在部门开展工作,往往是“部门意识”强于“派驻意识”,“保护意识”强于“监督意识”。因此,当务之急是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身份意识”,牢记责任与使命,积极履行派驻工作职责。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敢于担当、勇于碰硬,克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理,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面对腐败勇于亮剑,牢固树立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铁面无私的良好形象。二是全局意识。派驻机构及派驻干部要从全局上谋划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的总体目标要求和驻在部门具体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为驻在部门更好地开展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三是纪律意识。纪检机关要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纪律纠小错更是政绩,把从严执纪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四是服务意识。纪检工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工作思路、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环境。派驻机构要立足本职,把监督与服务各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学习归口监督单位的好传统、好作风、好做法,参与驻在部门的重大业务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纪检业务,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努力做到有为有威。五是创新意识。要打破过去“不参与就不能监督”的惯性思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行有效监督的特点和规律,找准纪检工作的切入点,在工作思路上创新,在工作机制上创新,在方式方法上创新,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

  提升“五种能力”。一是提升学习能力。纪检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知识性、实践性都很强,必须不断加强学习。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与时俱进学习研究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尤其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努力学好党章党纪党规,力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政策界限。要注重业务学习。下功夫钻研纪检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不断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思路。二是提升协调能力。纪检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单靠纪检部门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整合资源,做好协调工作。在工作中应高度重视协调工作,增强协调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权威性,经常为驻在(归口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出主意、提建议,争取他们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注意把握协调的方式、方法和对象,力求做到最好,形成合力和凝聚力。三是提升落实能力。要有抓落实的理念,安排部署工作仅仅是开始,抓而不实等于白抓。要有抓落实的举措,把工作细化量化;要有考核奖惩的配套措施,克服工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要有抓落实的重点,首先要“接天线”,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纪委的规定动作,然后“接地线”,根据所监督部门的特点,抓好富有自身特色的自选动作,避免工作的粗放性和盲目性,追求落实的最佳效果。四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和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和提炼。既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又善于做好办案“下半篇文章”。五是提升处理违纪问题能力。首先要抓好信访工作程序的规范,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使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有案必查”的原则,抓好案件查处,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严格区分违纪违法界限,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事实和党纪检验的铁案。同时,还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制度。

  处好“五种关系”。一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主体责任是监督责任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监督责任是主体责任得以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两个责任”是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辩证关系。处理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必须在明晰职责定位、推动责任落实上大胆实践,抓好责任分解、责任传导、责任承担,实现责任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之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归其位、落到实处。二是监督与融入的关系。先有融入,再有作为。要融入驻在(归口监督)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单位的主要业务情况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单位的干部队伍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有的放矢地做好监督工作。要依靠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依靠归口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广泛参与,与他们形成良性互动,切忌形成“两张皮”。三是监督和协助的关系。通过监督检查,查找驻在(归口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把监督关口前移,把违纪违法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认真开展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行为的规范化。 四是监督和爱护的关系。通过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指导制度等方法,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有被监督对象多方提醒,防止他们在不自觉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犯错误。在处理泄私愤或恶意诬陷诽谤的信件时要慎重调查,保护好干部。五是正人和正己的关系。正人先正己。纪检干部必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观念,始终拥有刚正不阿的气节、追求正义的勇气、勇于担当的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抓住“五项重点”。一是组织协调不缺位。协助驻在(归口监督)部门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派驻纪检组的重要职责。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协助不缺位。同时,要强化对各单位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监督执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二是严明纪律不含糊。纪检组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严格执纪、动辄则咎,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是纠正“四风”不松劲。只有持续发力、环环相扣,才能把纠正“四风”的“螺丝”拧得越来越紧。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做到“严”字当头,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踩踏作风红线的问题露头就打,及时揭露“四风”隐形、变种、变异情况,使之无处遁形、无处藏身。四是查办案件不手软。纪检干部要敢讲敢抓敢管。要始终突出纪律审查工作的主业地位,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加大办案力度,震慑遏制腐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安全相统一,确保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最大化。五是严管队伍不护短。不断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使纪检干部人人都在组织中、时时都在视线里、事事都在制度内。尤其要防止不讲政策、以势压人和滥施纪律等给纪检机关形象和声誉带来损害的行为。对自身发生的问题必须从严查处,做到“家丑不怕外扬”,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维护纪检干部“正气、正派、正直”的职业形象。■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