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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聚焦中心任务 履行监督责任 邬泽华

(发布时间:2016-12-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有为有位有威,不断以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牢记神圣使命,督促责任“扛起来”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重点是协助同级党委、监督下级党委共同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一是要协助党委履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不是“隔岸观火”,而是要认真履行好协助、参谋职责。要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是否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确掌握下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群众对上级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反馈,并提出意见。二是要分解任务确责。进一步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督促承担“主责”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做法。三是要集中精力专责。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不能“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必须专司其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四是要“一案双查”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五是要科学评价考责。紧扣考核这个“牛鼻子”,重点把查办案件和民意测评等指标科学地纳入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以考评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

  二、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钉钉子”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改进作风不仅要看一时之变,更要追求长久之功。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协助党委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大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必须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铲除不良作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要不为艰难所惧、不为干扰所惑,敢于出招、善于应招,认真履职、铁面执纪,坚决防止反弹。一是要抓住重要节点“防反弹”。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揪住“四风”这个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盯死盯牢,确保不反弹、不回潮。二是要实施公开曝光“强震慑”。对腐败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拧紧“螺丝”,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顶风作案者及时收手。三是要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针对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灵活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约谈函询、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四是要步步为营凝聚“正能量”。坚持从最基本的要求做起,从以往看似小事的问题抓起,抓大不放小,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步步为营,久久为功,不断为“治本”积蓄正能量。

  三、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惩腐“零容忍”

  查办违法违纪腐败案件,是纪委立委之本,履职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惩治腐败力度,重点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要坚持落实好“两为主”。认真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积极探索案件管理和办理新模式,强化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置和追究的全程管理,建立统一的案件线索管理平台,实行上下级纪委定期核对问题线索、案件线索等制度。二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工作思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解决好县乡两级查处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促进县乡办案力度达到与省、市级相当的水平。三是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一些违纪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不让其“养成坐大”。对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对一些在查的腐败案件,做到查准查快,只要查清了主要违法事实,就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以腾出精力查办更多的案件,不断织密“渔网”,提高违纪案件查办率。四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反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坚决不搞“运动式反腐”、“人治式反腐”、“选择式反腐”,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国法之外也没有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四、深入推进“三转”,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监督主业,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方向主动转。“三转”的目标,就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进一步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收拢战线、攥紧拳头,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这既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克服“坐等迟疑”的观望思想、“不愿放手”的恋权思想、“老路好走”的依赖思想、“一转了之”的甩手思想,自觉主动地深入推进“三转”。二是要内外结合同步转。对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调整,从参与职能部门的一般工作检查转变到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由“冲在一线”向执纪监督问责回归,实现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的转变。三是要创新方式有效转。适应科学履职的时代要求,摒弃陈旧落后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让监督执纪更加有力,精力更加集中,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四是要自身过硬大胆转。只有自身过硬,才能亮好剑、打好铁,赢得社会公信力。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认真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对泄露秘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手腕清除“害群之马”。“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分得清善恶、辨得出真伪,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坚决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无空子可钻、无闲话可讲、无圈套可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作者系中共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