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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郑廷贵

(发布时间:2016-12-11)

  当阳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大使命和重要责任,自觉履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成效。

  一、牵住“牛鼻子”,勇于担责“不脱手”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强化教育引导。今年以来,市委通过会议、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重大意义、本质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强化政治定力和“看齐”意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自觉。同时,加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扎实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廉政意识灌输到党员干部灵魂深处,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勤政氛围。

  (二)坚持力度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力度统一论”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市委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全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今年对10个镇(办事处)、市直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电视访谈。

  (三)领导带头示范。市委书记 “既挂帅又出征”,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带头上廉政党课。常委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全市党政主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认真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办公用房和公车清理,全市31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填报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471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22名领导干部按照要求执行了“一事双报告”。

  二、种好“责任田”,履职尽责“不松手”

  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持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问题议事和决策制度、市委工作规则等制度,全面推行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上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坚持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向市委全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接受评议和监督。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把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纪律,纳入日常工作和考核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具体人,逐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追踪问效,形成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闭环效应。在宜昌市对各县市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我市连续两年位居前列。

  (二)强化监督制约。制定 “三重一大”事项阳光监督路径图,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明确权责、规范程序、实行公开。去年,全市纪检派出(派驻)机构共参加市直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政班子会议122次,对市直单位215项重大决策、94名中层干部的任免、9794万元资金的调配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路径图,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审减村级不合理开支7.6万元。前移监督关口,探索实施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对被确定为副乡科级以上干部考察人选的,在考察期间认真填写《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把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落实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督机关落实“三转”要求,找准定位、回归本位,集中力量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市委组织部专门发文,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的排名和分工。调整优化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达到机关总人数的40%;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让纪委回归主责主业,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责任。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综合派出+重点派驻”模式,将原有4个市直纪工委监察分局优化为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向5个市直部门重点派驻了纪检组长,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

  三、守住“主阵地”,严肃追责“不缩手”

  牢固树立阵地意识,把实施严肃有力的督办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检查考核硬兑现。进一步修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标准,突出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实行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与专项测评相结合,做到工作常抓不懈。年底,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注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群众满意机关、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对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由市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2013年,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惩治腐败零容忍。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严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采购、资源交易、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涉事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去年以来,我市对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问题的2个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一个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单位的3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三)查处作风问题不姑息。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经常抓、长期抓,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发展。今年以来,市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镇村、部门、企业调研和现场办公20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300多个;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30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18家企业和项目,及时为企业项目出主意、解难题。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截至目前,共开展明查暗访163次,印发督查通报6期, 14个单位受到通报,25个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42人受到问责。■

  (作者系中共当阳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