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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刘舜馨 李文皓

(发布时间:2016-12-17)

  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力量。武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群团事业发展,始终把群团工作当成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年来,武汉市委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党管群团责任,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强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团结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优势,为助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了强大合力,群团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多项工作跃居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前列。

  一、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

  武汉市委始终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不断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确保群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一是牢牢把握群团工作的发展方向。武汉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群团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做到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群团工作,明确各群团组织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对群团专项工作适时进行研究,并将为群团服务对象办实事列入每年的政府“十件实事”之中。同时,市委明确由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对口联系群团工作,合力推动群团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群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群团工作,注重通过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群团工作整体上台阶。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多次就群团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特别是了解了“助残犟妈”易勤的事迹后,亲自帮助企业解决厂房扩建、贷款等重点难点问题,并号召全市学习宣传“犟妈”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针对市残联康复中心、武汉科技新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土地供给、经费保障等实际困难,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为群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二、积极为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为此,武汉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主动搭建各类平台,赋予群团组织更多活力,团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一是搭建参与政治生活的平台。武汉市委坚持安排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要领导担任市人大、市政协常委,积极推荐群团组织所联系的各界优秀工作者担任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拓宽各界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同时,注重推动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开通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新风正气。鼓励群团组织参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握青少年思想活跃、交流频繁的特点,支持团市委、市青联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和谐之旅”“汉博青少年手拉手”等交流联谊、公益服务等活动,不断巩固各族各界青年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

  二是搭建参与经济建设的平台。武汉市委始终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发挥群团作用的主战场。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开展创业就业,不断激发群众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多年来,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至今已举办18届,涉及行业70多个,每届参与人数逾百万。该大赛已成为发现、培养人才的重要渠道。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科学年会,围绕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务实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广泛开展“院士行”活动,组织院士为城市创新驱动发展献计出力。在全国首创“青桐计划”,扶持大学生创业。开展巾帼建功行动,免费为广大妇女提供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侨胞作用,积极开展引资引智工作,促使侨胞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三是搭建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武汉市委积极推动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治理。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源头管控。针对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以及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对不良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积极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市总工会着力建立完善合理收入分配机制,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国餐饮行业创造了“武汉样本”。

  三、不断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多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群团组织的发展环境,为群团组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武汉市委十分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党的建设,坚持把选准配强领导班子作为关键来抓,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建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市级群团班子结构更加优化,整体实力明显增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年与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督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重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定期安排群团干部到省委党校、市委党校进修以及出国考察,促进群团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在非公经济组织和非公社会组织中大力实施群团组织建设工程。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中发挥作用明显。

  二是确保持续增长的财力保障。近年来,在财政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合力保障群团组织工作经费,积极支持群团组织重点工程建设,有力推动了群团工作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将人均1元的妇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起妇女工作经费逐年增长的工作机制;连续四年保持科协工作经费连续增长,累计增幅达51.4%;近两年连续向市总工会拨付7500万元用于推进重点工作。为夯实群团基层活动阵地,划拨1.2亿元建设武汉工人文化宫,全力打造武汉市职工文娱活动和再教育平台;划拨8700万元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划拨1114万元新建武汉市妇女创业中心二期项目,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公益服务;划拨1000万元建设为侨服务中心,建成全国第一家以“侨”命名的为侨服务实体。

  三是逐步形成完备的制度保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群团组织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大局,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借鉴先进城市的有益经验,结合实际,出台了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规划、意见,确保群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对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内容、程序、方式进行细化和明确,初步形成了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同时,结合法治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对群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每年组织开展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群团组织履行职能的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