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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党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历程、经验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1-09-18)

胡继亮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是企业健康成长、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3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近百件文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部委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世界银行发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的排名稳步上升。从2013年第96位快速上升至2019年的第31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其主要内容包括:(1)加强市场主体保护;(2)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3)优化市场环境;(4)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5)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6)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一、党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历程
  (一)初步建立惠及外企、拉动外资为主的营商环境。改革开放之初,为优化营商环境,党积极探索,在企业开办、要素供给、信贷融资、企业退出等多方面开展改革,推进了以税制改革、劳动保障、跨境贸易等为代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外开放格局初步确立。自1979年我国开办经济特区到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乃至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加大开放力度,吸引了宝贵的外商直接投资。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1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通过并实施。土地、资金、劳动力、科技等要素配置方式开始向市场化转变。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用工制度的重大改革。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启动全国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成立,资本市场逐步建立。
  (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以法制化优化营商环境。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以市场化和法制化为方向,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到20世纪末我国基本完成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按市场经济要求,深化金融体制、工商税制改革。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同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企业经营环境持续优化。外贸运行机制与国际接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对外开放步伐开始加快。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
  (三)初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以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比照国际标准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初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中国修改和完善了大量法规和政策,为吸引外企、引进外资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劳动力、资金、科技等要素供给政策持续完善。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优化人才工作和生活环境。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开始参加并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活动。2009年6月16日,由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组成的金砖国家正式起航。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2010年4月30日,上海世界博览会正式开幕,这是中国首次举办的综合性世界博览会。
  (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以企业开办、要素供给、信贷融资、企业退出、政府服务为代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管服”改革成绩显著,电子政务蓬勃发展,便民服务水平快速提升。2018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2018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2019年1月27日发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改善和优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2019年10月23日,中国出台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积极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等为根本特征的现代开放市场经济体制。2020年1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并于当年陆续推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进制度型开放,国内投资、贸易等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衔接和接轨。
  二、党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
  (一)强大的组织能力、执行力和严格的问责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功推进的有力保障。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强调以纪律来确保政治执行力。1922年7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章程,就在“纪律”一章中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这些具体规定确保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也为党锻造强大政治执行力创造了条件。
  (二)政策试点和渐进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方法和路径。一是政策范围的逐步拓宽,如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变迁: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二是政策内容由点至面愈来愈全。1978年至今,我国在电力土地等资源要素供给、工商税制、金融信贷、法制环境、政务服务等不同层次抓重点,针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逐一解决,最终由点至面形成系统全面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三是政策影响力逐步扩大。我国营商环境工作初期通常以应对性方案和意见为指导,待政策实践较为成熟后再将其法制化,逐步向全国推广,减少政策风险。四是政策对象逐步增多。我国由最初的“惠外企、引外资”到后期的盘活内资、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所惠及的市场主体愈来愈多。
  (三)电子政务服务的广泛运用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工具。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重点提及要以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抓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地政府纷纷打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政务新模式,推进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着力打造“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的智慧政务新模式,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三、党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启示
  (一)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的法律边界,给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负面清单+非违规不干预”的制度设计,优化制度供给,提升管理透明度。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二)营商环境评价常态化。营商环境评价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竞争力的要求。在建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政务营商环境的概念和特质,提升指标的效度;明确政务营商环境的服务对象是企业,增加指标体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在建构数据库时将定量数据与定性数据有机结合,丰富指标体系蕴含的信息,提高指标体系的信度;加强对评价工作的培训,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三)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强调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完善投资备案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现监管方式转变,促进以竞争性政策为基础的高水平开放,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市场壁垒,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四)打造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一是继续积极承担国际责任,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新贡献。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联合国、东盟、非盟、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二是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外贸资金扶持作用,重点对进口交易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新业态以及贸易便利化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解决贸易类促进载体数量少,服务企业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