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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做《准则》和《条例》的忠实执行者、捍卫者陈丰林

(发布时间:2016-12-24)

  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实施。

  一、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创新特色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立规矩、严纪律开篇,制定八项规定,拉开了高压正风反腐的序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准则》和《条例》在继承管党治党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实现党内纪律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还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分则各章的内容。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新《准则》将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的相关内容移入《条例》。《条例》删除了与国家法律规定重复的内容。对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条例》区分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规定。《条例》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党的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把原来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类行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两部法规一个是高标准,一个是底线要求,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

  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准则》开宗明义强调理想信念、根本宗旨,通篇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条例》把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纪律处分规定,增加了内容条款,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晰化、具体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守纪律是立身之本。人不依规矩则废,党不依规矩则乱。《条例》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党的纪律适用范围和处分情形,使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守底线,自觉在党规党纪范围内活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规逾矩。在自身模范遵守纪律的同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勤修身是从政之要。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准则》简明凝练,明确规定“四个必须”,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分别提出“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歪风邪气的侵蚀,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根基。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深学细照笃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脱低级趣味,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做到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学思践悟,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执纪的先锋。坚持学以致用,记于心、践于行,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以正风反腐工作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成效。

  严格执纪,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只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向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转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以纪律为尺子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在执纪力度上迈着不变步伐、在执纪内容上突出党纪特色、在执纪标准上体现党纪更严、在执纪程序上注重纪法衔接,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强化追责,让制度利器发力生威。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准则》和《条例》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作者系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