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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以改革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6-12-07)

                                                                                                                                    李昌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召开吹响了新一轮改革号角,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抓住用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勇敢担负起改革的历史重任,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用改革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区之一。

  解放思想看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是改革、核心是改革,如何强化改革意识,如何投入改革、主动改革,首先要解决如何看待改革的问题。

  首先,改革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一系列表述,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是“关键一招”。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而言,改革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动力和必由之路。十八届三中全会把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纳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中来部署,这一科学定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定位的重大飞跃,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而且已处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主干道”。我们必须深化维护公共安全的认识,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改革,敢于先行先试,不负机遇的历史性惠顾。

  其次,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的坚定决心。中央高频率地强调改革、部署改革,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提出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既有强硬举措,也有具体招数。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跻身全国前列。省委书记李鸿忠把解放思想与文化建设联系起来,要求“更新文化土壤,清除头脑中落后的垃圾软件”。并深刻地指出:在改革体制之“制”的同时,也要改革思想之“制”和思维方式之“制”。我们要自觉把解放思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道程序”,鼓足敢闯敢试的劲头,拿出动真碰硬的行动,用改革的勇气和办法来扫清发展道路上的困难和障碍;要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站在改革的最前沿、干在改革的第一线,当好改革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在抓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上下功夫,确保形成改革的合力、发挥最大的效益;要防范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倾向,在科学总结思路和制定具体方案的基础上,稳扎稳打地推进,积小胜为大胜。

  再次,改革是我们的重要责任。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省长王国生强调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作为重大民心工程来抓、作为重大发展工程来抓,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和抓好这“三个重大工程”。在学习贯彻过程中,我们决不能站在河边当看客,也不能只摸石头不过河,必须坚决反对“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的不实作风,反对面对深化改革总体要求抱残守缺、虚晃一枪的应付态度;坚决防范口头上慷慨激昂、信誓旦旦,行动上涉及自身就变成退避三舍,“走过场”、“变戏法”的取巧现象。要坚决消除观望和犹豫,营造凝聚共识、上下联动的强大改革气场,使全系统的每个人都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蹚出新路子,让深化改革结出喜人硕果。

  脚踏实地抓改革

  高举改革的旗帜,光有立场和态度还不行,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专门强调,要“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要“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定要求,以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针对性地列出改革项目,拎出改革重点,明确改革举措。

  一是围绕政府职能建设深化改革。改进监管方式,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诚信管理、风险管理、分类管理,由重传统手段监管向重现代手段监管转变,由重部门监管向重社会共治转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监管保安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化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在强化服务、提高效率上重点突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非禁即入、有障必纠”和“宽进、严管、劣汰”的原则,毫不动摇地简政放权,毫不动摇地支持各种类型的食品药品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引导和推进食品药品企业集约化、规模化转型升级。

  二是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深化改革。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部署,重点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改革,健全监管工作网络体系,充实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基层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管职责。对个别改革滞后的地方,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督办。结合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健全监管工作网络体系,重点改革和加强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三是围绕监管机制建设深化改革。着力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协同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重点研究预防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几率;研究发现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无空白、无缝隙的监管网络;研究解决机制,对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应工作预案,确保把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危害以及事件的影响降到最小限度;研究诚信机制,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药品行业建立诚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诚信机制,真正让诚实守信者得到消费者青睐,让失信者受到应有惩罚。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是围绕法规标准建设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优化、完善和整合,切实破解食品安全标准缺位、滞后、分散、模糊甚至“打架”等乱象和难题,通过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完善执法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围绕监管效能建设深化改革。着力围绕“增能”和“增效”两个目标,最大限度提高监管和服务效能。加强干部培训,促进队伍“增能”;加强内部建设,促进机关“增效”;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服务“增效”;创新监管举措,促进工作“增效”;服务“支点”建设,促进经济“增效”;调动各方能动性,促进共治“增效”。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协同办公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推进网上监管进程,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监管网络互通互联,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与行政监督信息管理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有关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电子监管、技术监管与行政监管紧密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闭环式监管链条。

  六是围绕服务产业发展深化改革。通过政策扶持和资源整合,以大型食品药品企业为核心,采取股份制改造、资本营运、兼并联合等方式,加快调整与重组的步伐,培育和壮大食品医药龙头企业。培育和扶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食品医药科技先导型龙头企业,促使其快速成长、壮大实力。积极培植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优、特”方向发展,形成省域食品医药产业协作格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引领作用,加快现代物流技术、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在食品医药流通产业发展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和整合仓储物流中心数据库,支持异地设库,提升集中、统一配送的效能,降低物流成本,积极培育食品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竞争力,努力把武汉乃至湖北建设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全国食品药品流通枢纽。

  稳扎稳打搞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更加富有成效地把改革推向前进。确保各项改革快速平稳推进、取得实效,必须注意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法。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看,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对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上”和“下”的关系,将统筹谋划与基层首创结合起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固树立改革的根本力量在于群众、改革的有效办法来自基层的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既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改革,保证改革始终有众志成城的民意支持,始终有破浪前行的民众动力;又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推进改革落实,多想一想群众在期待什么、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如何保障、群众对我们的改革举措是否满意,做到谋划改革汲取群众智慧、推进改革凝聚各方力量、检验改革依靠人民评判,使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遍受益的过程。为此,一方面,省局层面要建立健全改革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和统筹推动。另一方面,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多方汇集民意民智,最大程度聚合改革正能量。

  二要正确处理“点”和“面”的关系,将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结合起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改革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开放性,努力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同时,坚持从易到难、从小到大、从外围到核心、从增量到存量循序推进,要选择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通过“小切口”来解决“大问题”。

  三要正确处理“远”和“近”的关系,把放眼长远和着眼当前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根据《决定》的精神和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紧扣制约全省系统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一个比较宏观的中远期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在此基础上制订实施意见,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相互扯皮、拖延不决;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把我们看准的、能干的事先干起来,特别要把国家和省里已经明确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收到立竿见影的成效。

  四要正确处理 “扬”和“弃”的关系,把继承传统和勇于创新结合起来。一方面,对过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办法要坚持和完善,形成制度,对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以往管理食品安全的一些成熟做法,直接移植运用;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革除不合时宜的做法,在破解难题中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作者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姜晓晓